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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uin!”大地一声巨响,华小夏重重落在泥潭里,狠狠砸出一个巨大的泥坑,泥浆四溅,惊起一群飞鸟,惊走一群走兽。
华小夏从泥潭中爬起来,黏黏的泥泞已经将他重重包裹,活脱脱一条泥鳅。他举起双手,四指并拢,从鼻梁往耳朵方向小心翼翼擦拭,立即露出洁白的眼眶部分,睁开眼睛,调皮地眨几眨。
华小夏举目四眺,映入眼帘的是沙漠戈壁,山峦绵绵,云高风清;一条银光粼粼的河流从远方的雪山缓缓向东,因为常年干旱,河床非常低,一些地段已经断流,黑色的土地裸露在烈日之下。
华小夏脚下的泥潭地势平坦低洼,形成一个小湖泊,小湖泊已经没有多余的河水补充,向东流入不远处的小山峦的河床已经完全干涸。
小湖泊方圆几公里全是皲裂的黑土地,像鱼儿张开嘴巴一样,等待甘甜的雨水。
数不清的动物白骨在小湖泊四周伫立,在阳光下闪着阴森森的白光。
华小夏身后的小湖泊银光闪烁,已经很小了,他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要干涸的黑土地。
在华小夏从天上掉下之前,所有的动物都集中在这里喝水,从天而降的巨响,不可能不把所有动物吓跑。
华小夏抹干净左手腕位置。
宛如液晶显示器一般的白色数字依然显现在皮肤上:公元前40万年。
华小夏回身走几步,来到水洼处,用水搓洗那些数字。
手上的泥搓干净了,可是数字依然在,即使是阳光强烈照射在上面,白色数字依然闪亮显示:公元前40万年。
华小夏身上的泥浆在烈日下变得干燥,裹在身上孜孜作响,尝试挪动双脚,离开泥潭。
泥潭很柔软,并没有固定住他,当然也不会让人陷进去,毕竟不是沼泽。
华小夏艰难地移动脚步,在泥泞中跋涉。
良久,动物们从惊吓中缓过来,饥渴促使它们再次向小湖泊靠拢。
有长着长毛的大象、庞大的犀牛、线条俊美的马、粗壮憨厚的水牛、美丽的梅花鹿……
还有雄壮的雄狮、丑陋的猎狗、鲜艳的狐狸,长着长长獠牙的老虎……
等等。
长着长毛的大象,那不是猛犸象吗?
长着长长獠牙的老虎,不是剑齿虎吗?
公元前40万年!
华小夏看着左手腕上的白色数字,内心却异常平静。
“如果这是穿越。”
华小夏笑了,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着亮光。
“未来的人类将拥有我的dna。”
那,前提是寻找到智人,一个漂亮的女智人。
公元前40万年,智人出现在非洲了!
这片土地出现了很多种人,是的,是很多“种”人,最有名就是智人和尼安德特人,其它人种不记得了。
聪明强壮的尼安德特人后来被智人干掉了,我们,呃,华小夏走出了泥泞,但他还在痴痴地想。
我是说公元40万年之后的人类,都是智人的延续,其它人种都灭绝了。
那么,我的出现是否会改变人类的进化?
一头少了一颗长牙的大象打着响鼻,与华小夏擦肩而过,打断了华小夏的幻想。华小夏笼罩在这个庞然大物的阴影里,强烈的压迫感迎面而至,但大象对他却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目不斜视,径直走向小湖泊。
大象的后面是一头大水牛,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牛犊紧紧跟在它的屁.股下面,大水牛甩着长尾巴,身上干燥的泥粉射在华小夏身上,锋利的牛角触碰到他的手臂,但母子俩只顾着往小水潭那走。
小牛犊的后面是一只剑齿虎,是的,是剑齿虎,它嘴边那双长长的獠牙证明了这一点。剑齿虎经过华小夏身边时,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这是当然,它连小牛犊都不看一眼,哪里看得上华小夏,它饥渴难耐,只想快点喝到水。
华小夏却是震惊不已,相信任何一个人类见到剑齿虎都会震惊,这种在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天生就有一种王霸之气。
许多动物迎面而来,它们都瘦的皮包骨,显得很虚弱,低垂着头,像一具具行走的干尸。有些动物走着走着,一头载进地上,再没有爬起来。
华小夏笑了,很开心,第一次这样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真想伸手去摸摸剑齿虎的屁.股,扯扯老羊的胡须。
沙漠的气温是很奇特的,在烈日底下,毒辣的太阳可以将人烤焦,但在阴凉的地方,却是凉风习习,甚是舒爽;白天炽热,夜间温度却会降到零摄氏度。
华小夏的肚子咕咕响起来。
一头幼年梅花鹿倒在了通往小水潭的途中,它一动不动,想来疲劳和饥渴已经击垮了它。
华小夏毫不犹豫走到梅花鹿旁边,俯身,将梅花鹿抗在肩上。
举目四眺,远处的小山峦是过夜的好去处,那里有枯死的树木和樱草,可能,还能弄到石刀。
必须要为晚上做好准备,否则,**裸的自己,绝对会被冻死。
这段路程很长,比华小夏脑海里想象中要长得多,难走得多,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来到小山峦前。
太阳非常狠毒,热辣辣照的人皮肤发麻,幸好有泥泞保护皮肤,否则肯定晒出一层皮。
这是一个炽热干旱的世界,沙漠正急速吞并这片曾经的绿洲,一个了无生机的荒漠正在快速形成,这里即将成为这些动物的坟场。
来到小山峦,将梅花鹿放在一块大石头上,华小夏累得气喘吁吁,他弯着腰,大口大口喘着气。
时间紧迫,华小夏不能耽搁。
华小夏寻找石头,让他惊喜的是,这里有很多砾石,这种石头正是原始人制造石器的原材料。
华小夏很快制造出了几把石刀,用指尖试试,能够感受到刀锋的锋利。
他迅速找来枯木和干草,一屁股坐在地上,认真地钻木取火。
火很快生起了,华小夏搭好篝火,在两边竖起了一个支架。
华小夏用石刀小心翼翼解剖梅花鹿。他先从梅花鹿的颈部割开一道口子,顺着这道口子,划过肚子,一直划向梅花鹿的肛门,随着肚子被划开,一股腥臭味扑鼻而来,里面的花花肠子也流了出来。
取出心脏、肾脏,还有一段粉肠,其它内脏统统取出来,丢到一旁。
将心脏、肾脏和粉肠用树枝串起来,放在篝火的支架上烧烤。
粉肠是动物肠子的精华,这一段肠子里的东西非常有价值。
食物被胃部消化后进入小肠,这时候的食物还是很粗糙和污秽的,小肠开始消化食物;当小肠将食物消化成精致的糊状物体时候,食物进入粉肠,里面的食物没有异味,也不肮脏;最后,这些食物被消化完毕,进入大肠,形成那不可描述的东西。
华小夏很喜欢这段肠子,平时在家的时候他经常购买猪粉肠吃。
华小夏小心翼翼地解剖梅花鹿的皮。
重点是要梅花鹿的皮,这关系着华小夏今晚能否安然度过公元前40万年的第一个夜晚。
幸好华小夏一直有练习分离动物皮毛这种操作,所以还算得心应手,虽然石刀不太称手,但还算锋利。
华小夏将一整只鹿腿切割下来,毫不犹豫扔进了篝火中。
华小夏一心两用,一边小心翼翼解剖梅花鹿的皮,一边转动支架上的内脏,肉的香味已经弥漫在空气中。
华小夏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坐在篝火旁,翻动支架上的内脏。
粉肠体积小,已经熟了,通体金黄,油脂正孜孜冒着气泡,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笑容再次绽放在华小夏脸上,他欣赏了一下粉肠,给粉肠吹了几口气,便哧溜哧溜吃起来。
即使不是饥饿,这本就是美味,何况饥饿。
吃完粉肠,华小夏觉得肾脏也该熟了。
食欲一旦被挑起,饥饿感便会变得异常强烈,所以,在华小夏的眼里,肾脏也熟了。
吃完肾脏,心脏也熟了。
吃完这些内脏,华小夏将炭火盖住梅花鹿腿,起身继续解剖鹿皮。
当华小夏终于将一整张梅花鹿皮割下的时候,太阳已经隐没在雪山之后了,霞光将整片雪山染成金黄色,宛如一座黄金圣城。
因为工具与时间紧迫问题,这张梅花鹿皮还沾着许多粗细的肉块,但是不打紧,关键这是完整的一张皮毛。
华小夏将皮毛铺在向阳的大石块上,有肉的地方向下,让石块吸收血水。华小夏看着这整张皮毛,满意地点点头。
“今晚就要靠你过夜了。”华小夏自言自语,“再找些柴火。”
长期的野外生活,华小夏养成了与自己说话的本领。
如果一个人长期不说话,会性情大乱,会抑郁,会疯掉。
实际上,赤身裸体在四周找柴火的时候,华小夏感到很不习惯,走快几步,身上某个不可描述的部位总会晃来晃去,冷风吹来,那里也凉飕飕的,特别别扭。
可是没办法,现在自己一无所有,与一名洪荒里走出的野蛮人有什么区别呢?
华小夏不知道往后的日子会遇到什么事情,能否遇到直立人。
一想到直立人,华小夏的内心就无名的兴奋起来:与一群40万年前的野人做朋友,想想都让人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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