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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是第一次出斯人谷,我就像是乡下来的土包子似的。父亲说要找什么血女,虽然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母亲告诉我,让我尽快减肥,因为作为一个胖子,会被父亲抓去做养蛊人。说是血液多,是蛊虫最好的生存场所。
我听到这个的时候害怕了。试想一下,无数只虫子在你体内穿梭撕咬,那种感觉应该会让人全身都起鸡皮疙瘩吧。
所以我每天都会拿着个肉包子,勾引小狗追我。天知道我有多么怕狗,每次蹬着腿跑,大汗淋漓。
那天,白色的小狗对我穷追不舍。不知不觉中就闯入了山林。一直往前跑,便见阳光打在一条清澈的湖面上,波光粼粼。
我当时真的无暇顾及其他,脑子一片空白,嘴里念叨着:“不给你吃!”
可能是脑子抽了,居然直接冲进了湖里。
乌央乌央的水涌入我的喉咙,鼻腔,我难受极了,此时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跳下水的小姑娘拽着我的领子将我揪了起来。
我像是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抱紧她的脖子。
我猜楚安逸当时应该翻了个白眼吧,因为我真的蠢得可以。
“大哥,你站起来试试。”她的语气颇为无奈。
“呜呜,我怕,会淹死了。”
我的的两条腿盘在小姑娘的腰间。
“笨蛋,你站起来!不然我们俩都要跌到湖里!”
我站了起来,惊讶的是湖水居然只到自己的胸口处。我真是个笨蛋。
她说她叫大宝,我说我叫时年。斯这个姓氏,不好。
那天我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身上湿了,靠站起来抖动可以将身上的水全部甩干。她说这叫洗衣机原理。
这是个新奇的词汇,我听不懂。但是不想展现自己的浅薄物质,我站了起来学着她的动作。
安逸还带着个小跟班,叫做小压。是他取来了衣服给我们换上的。
我记得我们还一起吃了烤鱼,那是我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食物。
她总是喜欢捏我的脸,还说小胖子真可爱。
因为这句话,我甚至不想减肥了。但是我知道不可以,因为会死。
她真的很好玩,对,是好玩儿。拿这个荷包过来送给了我。小压还一脸得意,“怎么样,这是我缝制的。”
安逸不屑的哼了哼,“但是里面的大宝二字是我亲自绣上去的!”
我收下了,从此把它当做宝贝。大多数时候,我只敢轻轻摸着荷包,将它翻开来看着里面歪歪扭扭的几个字。
我不敢抚摸那几个字。我怕,将它们磨损了,我怕它们消失了。毕竟,这是自己唯一的念想。多少年过去了,荷包终归还是破旧,但是里面楚安逸三个字却清晰无比。
我觉得,她像个猴子。每天窜来窜去的,时常拉着我的手去一起跑步,就在湖边的夕阳下。还说要收了我做小弟。
我当时害怕极了,因为她恐吓我。
楚安逸说如果不听话的话,晚上她就会爬窗户去捉我。当时我年纪小,每每夜里还真的会不自觉看向窗户。
心里隐约有些期待。
还有,记得那时候在街上我被几个男孩子推倒在地,他们骂我是死胖子。
楚安逸不知什么时候来的,手里还拿着个肉包子。可能是因为没有武器吧,他竟然直接用肉包子去砸那些孩子。
“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我打的就是你们这群狗!凭什么骂他胖,吃你家大米还是喝你家水了?”
几个人也没见过她,可是被个小姑娘骂了,脸上也挂不住,抡起拳头就要砸过去。
“等等!”她走到那个带头的老大耳边不知道说了什么,突然那豪横的男孩惊慌失色,脸上一片土黄。
大叫着“女魔头啊!”就跑开了。
当时我还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后来猜测应该是说了那句话,“老娘叫楚安逸!”
毕竟这三个字对于那群孩子来说,是恶魔一般的存在。
她牵起我的手,“别怕,大哥保护你。”
阳光明媚,照在她柔和的脸上。
后来,我还是跟爹回去了。我瘦了,但是还没逃过做养蛊人的下场。
再见楚安逸的时候,我已经没了多长时间的寿命。不过,能和她多待一会儿也是好的。
我看见了那个叫做枫沐寒的男子
我知道,他是为了安逸能够搭上性命的男人。
哎,可惜不是我。
在舞林大会结束后,我回到了斯人谷。因为我知道,自己要走到生命尽头了。
可是没想到,李北笙那个自私的家伙为了活命居然抓来了安逸!我杀了他。
那个畜生从来都是自私的,不论有没有爱过安逸,他的心永远向着自己。
或者说,李北笙最爱的只有自己。
当为安逸挡下父亲的那一掌时,我竟觉得死而无憾了。
因为我救了心上人。那一刻我的心情是喜悦的。庆幸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能保护的了她一次。
这次,是小弟保护了大哥呦。
哎,说了这么久有些累了。
其实我早就忍受不了这般艰苦的生活,夜夜忍受体内虫蛊的穿梭饮血,很难受,很痛苦,像是在死亡边缘行走。
不过,我还想再撑住,再看一眼那个小姑娘。
现在躺在她的怀里,这辈子也算值了。我闭上了眼睛。
我叫时年,性别男,爱好,一直都是楚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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