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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玄幻,满朝文武扶我做昏君? > 第102章 夺妻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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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春三子的银袋子出自何人之手?那人的名字特好记,叫什么王四?你再说一遍就叫王四啊,那银袋子上有他的名字,王四六月初几?六月初八,你怎么会记这么清楚?

    那几天正好大哥让我在县城里踩点儿小的,白天踩点,晚上在窑子里过夜。大人,他说的都是实话。什么话呀,昨天晚上找你寻欢的那个男人是谁啊?

    黄色啊,黄色啊,这就全对上了。正是这个李政杀死了王四,然后又借走了王四的银袋子,这个李正又去了春宵楼寻欢作乐,对,可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三子是这个姚姐的熟客,是,然后又顺手牵走了银袋子……?

    这就是宋某从您这个蛋里挑出的第一根骨头,时间也来到了刑部批准的最终行刑日,离午时三刻行刑也只有几个时辰了,宋词能否拿出关键证据推翻原判?士官曹沫的人头是否落地?

    宋词开始当众梳理起案情来。去年剩下河西村里挣钱来报案,说他打捞起一具尸体,吴大人当即赶到现场,由于湿面俱损,尸体开始腐烂,现场众人居然无法辨认死者是谁,只是有人含糊的说,死者与木耳商人王四有那么几分相像。

    于是吴大人马上差人叫王四的老婆玉娘前来认尸。雨娘来了,奇怪的是,在众人反复无法辨认死者是谁的情况下,这个玉娘居然在三丈之外一眼就认出死者就是她的丈夫王四啊啊啊。

    岂不怪乎?嗯,那么解释只有一个,这个玉娘是知道她的丈夫要在此处被谋害的,换句话说,这就是她跟凶手商量好的。

    吴大人,您是通过这么一个常理判断此案?对,就在吴知县对玉娘只按心存疑团的时候,他又从陪同玉娘前去认尸的王婆嘴里得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其实说起来,这也不算是什么秘密,否则这个王婆怎么会知道啊?这个王婆所说出的秘密,就是曾经有人在三天以前扬言要杀了王似玉娶其妻。那么这么一来,一桩通奸杀人的案情就这么顺理成章了,这个奸夫淫妇吗?

    这就算是有了吴大人,那么在您看来,什么取证检验呢?当堂审问呢?没那个必要了,重要的是赶快让犯人签供画押,无大人也是你贪功心切。怎么连这个玉娘在三丈之外能够认出王四?如此重要的细节你怎么忘了问了?

    王四的一只脚上长着一个偏执。他的尸体被打捞上来以后,自然是不会穿拖鞋的。姨娘,在这点你能够为本官作证。

    美女就是通过偏执认出微博送大人卑职对这个案子的最后判定不是通奸杀人,而是曹沫蓄意谋杀,对。这就是宋某从您这个蛋里挑出的第一根骨头。吴大人,你先以奸情案将奸夫淫妇曹沫玉娘缉拿,然后又放了玉娘,改判曹莫大辟之罪。案情完全变了,怎么变的呢?

    如果不是通奸杀人,那他曹茂的杀人动机何在?哼,我上大人。曹沫生性风流。他见玉年长得漂亮,所以就顿生夺妻之心。他是想先杀了王四,让预言成为寡妇,然后再去找王媒婆为他们俩称其为好事。难道这不是他的杀人动机吗?说得好。就算是他有杀人动机,你考虑他的杀人时机跟作案条件了吗?

    第二根骨头。我们不妨通过这张图看一看那日暴雨之中,玉娘与曹沫邂逅究竟能干些什么。那日玉娘去王婆的瓜店买刮,出得门来,天降暴雨,图纸摔倒,刮散落一地,巧遇曹沫,曹沫就帮玉娘捡起了瓜,见玉娘脚崴,欲伸手搀扶。

    玉娘未必男女之前婉言拒绝,自己扶着墙回了家。如果说在那么一点儿时间里头,曹沫就见色起意想杀王四,那么他必须立刻掉头向东。嗯。天降大雨,道路崎岖,曹沫必须一口气连赶十几里山路,才能到达你们所说的那个案发地河西村口伏击被害人。

    然而,事实却不像宋某描述的这样,当时曹某不但没有掉头向东,反而向西去了王婆瓜店,草木在王婆当时可是这样,这是谁啊?

    吴志坚,他不去向东伏击被害人,向吸取王婆瓜店干什么?这有什么难的?因为曹沫他不认识玉娘的丈夫王四啊,他回到王婆瓜店不就是为了向王媒婆打听王四旗人吗,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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