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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混沌星辰道 > 第131章 不死魔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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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常枫看清绿色植物的真面目后,脸上露出狂喜的表情。

    他没有想到,在这茫茫沙漠中竟然让他遇到了星辰大陆上只生长在沙漠中的最珍稀植物—不死魔荆。

    不死魔荆又名万年荆,生活于沙漠深处,是一种极为特别的荆类植物,此物具有“逢旱则收,遇水即入”的特性。

    沙漠中终年狂沙漫天,酷热无比,十年不落一滴雨水,绝对是生命的禁区,而不死魔荆在这样条件下居然能够顽强的生存。

    每当干旱无雨的时候,魔荆全身枝条自动脱落,只将留下的根须蜷缩成一团,像一团腐朽的枯枝在风沙中随意游荡。

    这团枯枝即使游荡千年也不会真正的干枯、死去。并且更不意味着这团枯枝就没有危险。

    一旦夜晚时分遇到躲在它下边躲避风沙的沙漠独有的蛇、蝎、蜥蜴时,它会将根须瞬间张开,将这些小动物瞬间紧紧包住,根须如同钢针一样扎入动物体内,将动物的血肉精华吸收怠尽……

    一些实力低下、不明就理的人族在遇到这种魔荆时更同样会命丧于此。在沙漠中附近生活的人族一提到这种魔荆,无不面露惧色。

    因此人们根据万年荆的这种特性称它为“不死魔荆”。

    不死魔荆对于水有着极为敏锐的感知,在沙漠中游荡的时候,遇到天降雨水时,会立即伸展根须吸收雨水,根须扎入地下,在最短时间内重新长出枝条,发芽、开花,通过根须的分裂衍生后代。

    当它发现地下水源时,则同样停留,根须深深扎入带下水源中,随即快速生长、分裂衍生。

    也就是说,在发现成片不死魔荆的地方,也就意味着找到了水源。

    这就是常枫发现不死魔荆后欣喜若狂的原因。

    在方圆几百米的地方到处生长不死魔荆,说明这地方的地下水存量应该很大。常枫打量了一下魔荆分布范围后,心中当即有了一个明确的估算。

    因为有水的,此刻的百是魔荆不再有恐怖的攻击性。

    扫视了一下魔荆的生长情况后,常枫挑选了中间位置中最为粗壮的一簇魔荆。之后迅速开始在它根茎附近挖掘了起来。

    随着沙土越来越湿润,在挖了一个约10米深的大坑后,一洼清水终于出现在常枫的眼前。

    鼾睡中的嘟嘟被常枫叫醒,喝饱了水之后,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它毫不犹豫的躲在常枫的胸前,不一会儿又打了起了呼噜。

    随着清凉、甘甜的水入口,常枫顿时感觉全身舒畅无比,随即躺在清凉的沙土上休息。

    常枫知道,在沙漠中如果没有足够的饮用水和干粮,是绝对不能在白天行走的。因此他想着等到夜晚天气凉爽时再出发。

    休息了一会儿,他扭头打量着正为他遮挡阳光的魔荆,突然心中一动。脑海中他刚刚读过的一本不出名作者写的《大陆沙漠游记》的内容引起了他的注意。

    大陆正史、人物传记、世家列传、天文、地理等由官方发行的书籍往往是大陆修学者们研究学问的必修科目。

    而把野史、游记只是当成茶余饭后小点心而已。

    实际上往往一些野史、游记才是真正了解大陆的最准确的资料。现在,就是这本薄薄的不起眼的小册子给常枫提供了最大的帮助。

    思索了一会后,突然他一下子兴奋的跳了起来,一边笑一边叫着:“我怎么会把它忘记了呢?”

    他一边打量着眼前的魔荆一边估算了一会儿,之后朝着魔荆最中间的根茎下挖了起来。

    以常枫强悍的肉身强度,他足足用了半个小时终于在离地近15米处挖到了他想要的宝贝。

    不死魔荆的主茎下的一个根变异的根茎。

    当常枫小心翼翼地将足够20米长、20公分粗的异常柔软坚韧的根茎挖出后,他不禁乐不可支,兴奋的嘟囔着:“古人诚不欺我啊……”

    原来这根变异的根茎是不死魔荆储存了大量清水的一根保命根茎。

    魔荆在存有大量水源的沙漠中生长繁衍时,为了避免水源一旦减少而影响自己分裂繁衍,往往会用自己一根主要的根茎吸收、储存大量清水,作为自己能够顺利完成繁衍分裂后代不受水源影响的保障。

    这样的变异根茎往往只有在此地上存了三年以上的母体魔荆才有的功能。

    失去了这根变异根茎后,如果有足够的水源,魔荆会在一年内再次生长出一根这样的变异根茎,再用两年时间储存清水。所以常枫的举动是不会伤害魔荆的性命的。

    而这些知识,就是那本毫不起眼的《沙漠游记》中介绍的,虽然只有寥寥数笔,但常枫还是注意到了。

    常枫掂了掂这根茎,感觉去除根茎重量外,里面的水足有1000斤。这样的存水量在通过沙漠的10天里,他不但有足够的饮用水,就算是每天洗个脸、烧点热水烫个脚都足够用了。

    有了足够饮用水,常枫心中有了底。

    于是在清凉的洞穴中盘坐调息,力争将自己的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

    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时,毒辣的太阳已经落向西方,远处的沙漠尽头一片橘红色,景象蔚为壮观。

    收拾了一下后,他将存水根茎盘绕在身上,跳出了洞穴,沙漠中吹来的风虽然还有几丝温热,但是吹在身上异常的舒服。

    片刻之后,蔚蓝的夜空中星星开始一颗颗显露出来,像精灵一样一闪一闪的,沙漠的夜空无疑是最美丽的……

    常枫却无心欣赏,在利用天上的星星确定方位后,开始向着目标迅速前行。

    他的超强的肉身强度和体力此刻显现出巨大的威力,尽管脚下沙土松软,他却丝毫不受影响。夜光下,他像一只长年生成在沙漠中的星兽一样,急速前行着。

    1000斤的清水对于他来说同一根茅草没有什么区别,快速急行中,听着耳边呼呼的风声,望着远处让蓝得让人心醉的夜空,常枫心情大好,发出一声长啸,速度更快了。

    一夜的疾行,他竟然跑出了近300里的距离。在天色即将大亮时,他找到一处阴凉处挖出一个洞穴准备休息。

    心情好了,运气自然也好。

    太阳刚刚升到头顶,他竟然遇到了一条号称“沙漠之龙”的银甲食蜥蟒。

    这种巨蟒性格虽然比较温顺,但却力大无穷,速度奇快,身长足有15米,重量300斤,专吃沙漠巨蜥为食。

    因为在追击巨蜥过程中,在离巨蜥还有几米远时会突然腾空而起,粗壮的身体瞬间变得扁平,像一条巨龙一样扑倒巨蜥,随即紧紧缠绕,将巨蜥活活勒死,所以被称为沙漠之龙。

    看着正在懒洋洋的在沙地上爬行的巨蟒,常枫简直要笑出声了,自己刚刚感觉饥饿,结果就有食物送上门了。

    他二话不说,腾空而起,一拳将巨蟒的脑袋轰碎,之后拎着蟒身躲进洞穴里。

    野外生火是特种兵野外生存的小儿科,更不用说现在的常枫了。弄杂草、找枯枝,不一会儿,一缕清烟袅袅升起,很快的,一团篝火很快的燃烧了起来。

    有了水,处理起巨蟒的尸体自然是方便了许多。不到半个多小时,洞穴中就传出一阵阵诱人的烤肉的香味……

    不久后,又传出一人一兽争夺食物的笑声、闹声……

    就这样,有了足够的饮用水,常枫在沙漠中秉承着昼伏夜行的原则,捕食了了三条蟒蛇、两只巨蜥,一头沙漠狐鼠之后,在第七天的凌晨时分,终于看到了沙漠边缘的绿洲……

    还没有等常枫高兴一会儿,两股强大的气息扑天盖地的向他袭来,将他紧紧的锁定住,若有若无的杀气让他全身发冷。

    他心中一惊,神识立即扫过。

    两头没有变身的妖王境巅峰的星兽,一头金眼龙蛟、一头天雷银豹正站在绿洲边缘处,目光冷冷的注视着他。

    此刻的常枫,虽然有着星帝高阶的肉身强度,却只有星皇境高阶的力量。万万不是两头妖王境巅峰星兽的对手。

    然而看着挡在前面的两头妖王境星兽,常枫面色凝重,步伐却异常的坚定,丝毫没有停顿的走向两头妖王。

    望着丝毫不乱走向自己的常枫,两头妖王暗暗点了点头。金眼龙蛟如同响雷一样的声音响起。

    “来人止步,接受我等考验……”

    常枫停下脚步,静静的望着两头妖王……

    “万卷书屋中,《大陆水经注》第三册中第三百七十四页第二十一行记述内容是什么?

    天雷银豹清冷孤傲的询问声传到常枫耳中。

    “大陆第九大水系是星河水系,主河为通天河,分三十七条分之,主要分之有九条……”常枫不急不缓的回答,语气不卑不亢。

    “《大陆诗词三千集录》中第五百一十页中记录的是哪位游历诗人的作品,作品名是什么?”

    “第五百一页中记录的不是大陆游历诗人的作品,而是两千年前朱雀王朝的吏部尚书李绅的一首五言绝句。作品名是《惜农诗》……

    听完常枫的回答,两头妖王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同时喝道:“历时七天通过千里沙漠,神智清醒,回答无误,过关……”

    话音刚落,白光一闪,常枫诡异的从两头妖王面前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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