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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队络绎不绝,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
小城里有一条街,街道两旁都是一些寻欢作乐的地方,其中最出名的一个地方叫做游仙楼。
游仙楼和寻常的青楼不同,因为里边的女子各个精通一门绝艺,有的会琴棋书画,有的会诗词歌赋,所以游仙楼的姑娘名气很大,而其中名气最大的便是花魁了。
花魁今年十八,她已经当了两年的花魁了,她的容貌自然是举世无双的,不过她的气质她的灵韵,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来游仙楼的人并不是粗客,反而是一些文人雅士,他们给花魁写了很多诗,也正是因为这些事,她的名气越来越大,甚至还吸引来了一位王爷。
“南宫小姐,该下楼了。”
花魁的名字叫做南宫孤兰,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她很孤独,虽然整日都有许多人来看她。
有些人为了一睹芳容甚至倾家荡产,能够和她共度良宵的人不算多,大多数是富家子,还有一些高官子弟,但是自从王爷来了这里之后,她好像就变成了王爷的私物了。
虽然她还要去坐馆,还要去弹箜篌,但是没有人敢提出和她共赴巫山了。
“樱桃,我身体有些不舒服,你去找颜姐姐说一下吧。”南宫孤兰看着铜镜里的人说。
樱桃轻声说:“小姐,这样不太好吧,下边那么多人在等着你呢?有许多人甚至从千里之外来,只为了看你一眼。”
“那是他们的事,与我何干?难道是我求他们来的吗?”南宫孤兰冷冷道。
“好吧,那我去和颜姐姐说一下。”樱桃委屈地走出去了。
楼下的人看见来的人不是南宫孤兰,立即就吵了起来,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去楼上,因为王爷的剑在楼梯上挂着,那把剑的主人虽然不在这里,但是他们绝不会蠢到无视那把剑。
南宫孤兰看着铜镜里的自己,那绝美的容颜,这倾国倾城的脸,此时已经被哀愁占据,像雨中的丁香一样哀愁。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打开了窗户,外边此时正在下着小雨。
她站在窗户边,外边的繁华和她无关,雨中蒙蒙的万盏明灯,一阵风吹过,把她手中的白色手绢吹飞。
她又恼又气,但是却没有一点办法,或许这样落下去还不错,她的脑海中突然闪过这样的念头。
一个黑衣少年慢慢捡起了白色手绢,他的身后背着一把剑,他的相貌极其平凡,但是他的眼睛很有神,他抬起头,看见了窗户边的少女。
南宫孤兰看着那个黑衣少爷,明灯千盏立雨中,对视了一眼之后,她便退到了屋子里。
窗外的风雨,短暂的遐想,终于还是被抛之脑后,南宫孤兰拿起一卷书,书的第一页写着两句话: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
不信人间有白头,南宫孤兰读了一遍之后,突然想到了那个眼神坚毅的黑衣少爷,于是她立即开窗去寻他,但是却再也看不见寻他的踪影了。
苏舜禹回到了白衣巷,他家就在白衣巷的尽头,他的胸前有一个白色手绢,上边有一股淡淡的味道。
趁着雨下大前,他回到了自己的家,把身后的剑挂在了墙上之后,他把胸前的白色手绢小心翼翼地拿出来,瘫在了桌子上。
屋子里只有一盏昏暗的灯,他举起那盏灯,手绢上绣着一朵兰花,左下角绣着四个字:南宫孤兰。
这四个字他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是很熟悉,因为他从他的朋友口中已经听了无数遍了,这个名字早已经刻在他的心里了。
把灯放下之后,他去书架上拿出了一本书,深蓝色的封面,封面上没有任何字。
他翻开书,书的第一页画有一名女子,他盯着这女子看了很久,然后轻轻叹了一声。
今天他去游仙楼,便是想要去看看传说中的花魁,三年前他从这里离开,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直到上个月他才回来。
刚回来的时候,他甚至有些不认识这熟悉的地方,只是三年,这座城就大变模样,不过好在白衣巷还在,他的家还在。
只不过,那座宅院却不在了,听说那宅院的主人犯了大错,然后畏罪自杀。
繁华一日落尽,人事易变,那座宅院如今已经荒废,他时常还回去看一眼,因为他想要得知一个人的消息。
墙头马上遥相顾,他离开的那一年,骑着一匹马,在那宅院的墙上看见了一个女子,只是匆匆一眼,但是却在他的心上中了一颗种子。
现在他没有马了,那匹马现在已经被他卖掉了,现在他可以自由出入那个宅院了,但是里边的人却不见了。
他不知道那个女子如今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那个女子是不是还记得他。
思念的种子如今已经变成了石子,再也不会发芽,今天他朋友硬拉着他去游仙楼,虽然没有如愿见到南宫孤兰,但是他却得到了她的手绢和那匆匆一眼。
他没有看清楚她的模样,但是他知道,她一定是个美人,因为人们都不傻
最近一个多月她都不在下楼了,但是想见她的人却越来越多,她的名声也随之越来越大了。
想到这里,苏舜禹合上了手中的书,也许该和过去告别了,只是一眼,真的能够产生情吗?他已经开始怀疑自己了。
或许情根本不存在,或许那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苏舜禹心想。
想着想着,他感觉头有些疼,于是就躺到了床上。
一场秋雨一场寒,滴滴声一夜未歇,第二天一大早,叶子落了满地。
苏舜禹慢慢从床上坐起来,他感觉头还是很昏,但是他要起床,因为他还有约,她他的朋友约他去喝酒,而他最喜欢的事之一,就是喝酒。
雨还没有停,不过他有伞,一把旧伞,但是足以遮雨。
背上了剑之后,他把桌子上的手绢叠好放到了袖间,然后就打着伞出去了。
撑着旧伞,走在悠长又寂寥的白衣巷。
这样的天气出门的人不多,街巷上行人不时抱怨着天气。
苏舜禹来到了游仙楼旁边的酒楼,他的朋友早以后在等他了。
“苏兄,说好未时三刻前到,现在已经申时一刻了,要自罚三杯。”一个人看见他之后出门相迎。
苏舜禹耸耸肩说:“外边的雨那么大,我能来就不错了。”
“不要找借口,快喝。”他朋友直接到了三杯酒在桌子上,笑嘻嘻看着他。
三杯酒过后,苏舜禹坐到了他身边,他们的位置靠近窗户,窗户那边就是游仙楼。
酒过三巡之后,两个人已经有些醉意了,不过他们都很清醒,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是从来不会真正把自己灌醉的,所以他们喝酒从来都是不痛快的。
“游仙楼的花魁你认识吗?”苏舜禹突然开口问。
“我,我当然认识。”
苏舜禹轻声问:“能带我去见见吗?”
“你怎么对她也感兴趣了?”
“只是想见见而已。”他随口回了一句。
“有许多人因她而不幸,我不希望你也这样。”那个人语气突然变得严肃。
“我只是想见她一面,仅此而已。”
“如果你只是想见她一面,那倒不是很难,只是你准备好钱了吗?”
苏舜禹摇摇头,他身上的钱不多。
“真拿你没办法,算了,你我相识多年,这一次就为你破费一次吧。”
这顿酒喝完之后,两个人在酒楼门口分开。
苏舜禹站在酒楼的门口望着游仙楼,然后不自觉又走到了昨天的那个地方,但是这一次他却没有看见她了,那个房间灯火通明,但是窗户紧闭。
他在这个地方站了许久,最终还是没能等到窗户打开,于是他就离开了,路过游仙楼的时候,他看见了一辆马车,一辆奢华的马车。
马车的主人,自然便是尊贵的王爷,苏舜禹想起了这件事,然后就离去了。
不知道为何,他感觉心里有些不舒服,那灯火通明的房间里,应该不是一个人,王爷的马车停在了门口,他来这里只会去找一个人。
他的脚步很急,地上的积水溅起,将他的鞋子打湿,将他的裤腿打湿,回到家之后,他的裤腿已经湿透了,但是他却浑然不知。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生气,难道仅仅是因为他看了她一眼吗?难道仅仅是因为他捡到了她的手绢吗?
风一更,雨一更,他就这样在桌前坐了一夜,一直到第二天清晨,雨过天晴,阳光透过窗纱,他才有了一丝困意,于是他就把自己的剑挂在了墙上,然后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这一觉,他睡得很沉,呼吸也很沉沉重,就好像有一座小山压在他身上一样。
阳光照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才慢慢醒过来。
变换了方位的残阳此时有些无力,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今天晚上应该不会下雨,不过还是要先等月出来再出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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