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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清川行道 > 第80章 平安乡少女收留,父与子一封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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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糖一家给李踏峰找来纸和笔,问他想写什么,写给谁。

    他没有说话,拿着笔,蘸了墨水,半天也写不出半个字。

    坐在旁边看着等了好久的白糖觉得无聊了,就自己跑去找朋友玩,白糖的爹娘也都忙着干该干的活,没人待在这个哑巴大叔身边。

    李踏峰就这样干坐着,一直坐到晚上,夜深,整个平安乡都睡着了,他想了一整天,从儿子刚出生时起,一直不停的回忆,他在想,儿子慢慢长大成人,他做了多少,他做了什么,他在想,清川从小喜欢的东西,不喜欢的东西,说过要做的事,最想要成为的人,最不想成为的人,对往后日子的憧憬。

    一点点一滴滴,从孩子的幼稚言语渐渐变得成熟实在,慢慢地长大,越来越高,然后突然有一天,他一脸兴奋地对这个父亲说“爹我比你高了”,瞧那高兴的样儿,还是像个孩子。

    后来清川决定练剑,其实在清川很小的时候,他就想着不能让他练剑,但他不愧是自己的儿子,在剑道上的天赋比他当年还要惊才绝艳不少,孩子大了要离开小巢,难以避免,不如就此随他去,于是他那天听见以后没有异议,更不会因此就去找武当山那个老头儿的麻烦。

    清川去华山的那三年,他仍旧待在那一方小家里,本想等他回来,没想到十年都到了自家儿子也没消息,就亲自去了华山接他,没成想恰好遇到他被打得半死,出手救了以后已经准备以死谢罪,但还是又风流了一回。

    再下一次见到自家儿子,就是在北边边境的战场上了。

    再后来,就没有了。

    他这个父亲还是不够称职,自从他十五岁上武当开始习武以后,他就在自己的记忆里留下了好几大块的空白。

    李踏峰叹了口气,清川现在已经不小了,也应当独当一面,可是,他这个作父亲的还是打心里觉得他永远都是个孩子,记得清川小时候虽说讨厌吃鱼,但那些虾蟹海味还是蛮喜欢的,他那时候偶尔会去给他买些来带回家,不过到了后来就变成自己亲手去海里捞,锻炼了一手渔夫的手艺。

    清川从小吃东西就嘴笨,吃鱼不会吐刺,吃西瓜不会吐籽,嗑个瓜子都不利索,小一点的时候还很挑食,总是不肯吃饭,给他当时愁的哟,带出门见人都怕人家说他不给儿子饭吃,瘦得跟只小猴子似的。还贪玩,不说是三天两头了,他那是天天!好像一天不出门撒欢都难受,瞧着他去私塾读书也没几天认真过,亏得那个徐先生还那么看重他。

    清川十岁以后,吃饭的问题倒是好了不少,或许是长大了些懂事了,不会像以前那么挑食不肯吃饭,调皮虽然也是调皮了点,但人很开朗,很活泼,总能跟人打成一片,朋友遍地,听邻里的说法,清川这孩子还是很讨喜的,人也热心,经常会给朋友帮忙。

    记得清川小时候路过个有狗的人家门口,结果被狗子追着咬,自那以后,清川就对狗有了心理阴影,常常半夜听到狗吠都要怕得睡不着觉,他小时候还怕黑,房间里不点支蜡烛都不敢睡觉,赵长婧只好每晚半夜起来给他去熄灯。

    过年的时候放鞭炮贴红联,这下子为数不多的一技之长,可算是派上了用场,他写的字是邻里八乡都公认的好,每逢过年都会有人来家里请他写字,好在这小子也认人情,知道自己平时受他们照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让他在自家园子和田里摘果子偷菜,于是也都耐着性子给他们写完。

    他一直想一直想,一直回忆着。

    他终于落下第一笔,然后一笔接着一笔,写了很长很长的一篇书信。

    第二日,他将信纸包好,一个人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将这封信寄了出去。

    白糖找不着他,还以为他又脑子不好使走丢了,从家里跑出去寻了好半天也找不到踪迹,瞧给小姑娘急的,跺脚跺个不停。

    李踏峰自己回来以后,白糖就哇哇大哭,趁着爹娘都不在,她破口大骂:“‘不说话’,你也太不让人省心了!这么大个人了,怎么可以乱走!快说你去哪里了?还好你自己走回来,不然就丢啦!你走丢了,就再遇不到我这样善良的人了,指不定就没人可收留你了!知不知道?”

    “不说话”没有说话,傻傻的看着她笑。

    白糖扶额:“唉,差点忘了,你时不时脑子就不好使,估计也没听明白吧?下次不准再这样了啊,我可找你找半天了,累死我了。”

    他点点头。

    “对了,你说你要写信,写了吗?谁给谁的?写好了跟我说一声,我帮你拿去寄。”

    他摇摇头。

    “啥意思?不写了吗?”

    摇头。

    “你不会写?”

    摇头。

    “你不寄了?等等,你是大半天的跑出去,不会是自己去寄信了吧?”

    点点头。

    “那看来你脑子也没那么傻啊,怎么总是会看起来一副傻样?”

    李踏峰茫然了。

    “算了算了,也许是间歇性的傻?”

    白糖自言自语道。

    江阳城内,李清川陪着黄巢去戏台听戏,隔壁就是说书的茶楼,各种声音嘈杂,人来人往。

    唱戏的小旦水袖翩翩,唱着一出好戏,台下鼓掌起哄,看戏的黄巢撇撇嘴,一副见不屑的样子。

    “我看这个小旦唱的不错,就是那个小生不太行,不如我家里的那个唱的好。”

    “哥哥还懂这些?”

    “哈哈,略知一二罢了,我家里有个戏班子,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都会搭起戏台子唱戏,我从小听到大,我的祖母也比较喜欢这些,每次听着一脸兴致勃勃的跟我讲这讲那。”

    “……你家养了个戏班子?”李清川震惊。

    “对啊。”黄巢倒是一脸平淡。

    “哥哥,你家是什么名门望族啊?这么有钱?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想要听戏,都是村子里集资请的戏班子来,一年也弄不过两三次的,每次来做戏我都特别开心,因为会有很多小摊贩来卖吃的,我就可以跟阿娘讨点零花钱去买东西吃。”

    “那你们这样一定很热闹,我可是没这个福气了。”

    李清川摇摇头,笑道:“哪有,一个小戏台子前一堆人,去的晚了,挤都挤不进去,看个屁啊,就只能去逛咯。”

    “就跟逛集市一样吗?”

    “有点区别吧,但是区别不大,哥哥,家里有个戏班子是什么感觉?是不是看戏都很方便?不用去抢位置?”

    “确实,家里每个人都会安排座位,会摆上一些果盘和吃食,能边看边吃,一些表亲兄弟可以坐在一起聊聊天,打闹打闹,还算是挺惬意的吧,但很多时候长辈们兴致一来,就要我们作诗,烦死我了,我从小就讨厌读书,还非要我们去作诗,我才不要,我就爱跟着爷爷练剑,谁要去做那无用的书生!”

    “哥哥是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咯?”李清川哈哈大笑。

    “没错,对了,我家那个戏班子里演小旦的是个男人,还是长得很漂亮的男人,不过如果跟阿染你来比,那还是差了太远。”

    “男人?”

    “嗯,你瞧,现在戏台上正唱戏的那个小旦,也是男的,你仔细看看,是不是?”

    “斯——诶,还真是!你不说我还瞧不出来呢,原来还有男人演小旦啊。”

    “唉,我都要怀疑你小时候去听戏是不是都白听的,这都不知道。”

    “咳咳,人那么多,我怎么看得清楚?更何况,我已经很多很多年都没有再听过戏了,小时候去看戏也没人跟我讲这些呀,果然还是哥哥厉害,大户人家出身,跟我这乡野来的臭小孩儿就是不一样啊。”

    “你小子,有必要这样捧我?你可别再抬举我了,不然我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少爷,你瞧瞧,无论一开始出生何处,咱现在还不是站在一起,都一样都一样。”

    李清川咧嘴笑。

    “你小子,真是太好看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帅的人?我可忍不住,必须夸啊。”

    “嘿嘿,其实,哥哥,我一直觉得你比我帅啊。”

    “当真?就我这批样?”

    “哪有你说的那么不堪,你长得比我男人,我倒是越看自己就越觉得有那么些‘男生女相’的意思了。”

    “净瞎说,你哪里长得像女人了,一点也不像,一看就是大男人,瞧瞧,我八尺多高,你跟我比几乎没区别,长这么高大个儿像女人?你跟我开玩笑呢。”

    “也对哈,那我应该挺帅的。”

    “自信点,把应该两个字去掉。”

    “那我挺帅的。”李清川笑道。

    “还是不对,你应该说:‘我是最帅的’。”

    说到这里,两人看了看对方,都哈哈大笑起来。

    “好好好,我,我是最帅的!”李清川喊道。

    旁边看戏的众人一致投来目光。

    齐刷刷的。

    李清川忙尴尬地遮住脸,假装不是自己。

    完蛋,社死了。

    只有黄巢还在幸灾乐祸的笑。

    李清川不敢去看众人的目光,低着头,他现在只想把自己埋进地缝里。

    待众人的目光回到戏台上后,黄巢小声笑道:“快走吧,咱待不下去了。”

    “走走走。”

    “阿染,待会儿你想吃什么?我请你。”黄巢道。

    “现在是吃螃蟹的季节吧,实不相瞒,我想吃梭子蟹。”

    “梭子蟹那是海蟹,江阳城就在黄河边上,还在西北,离海边那隔着十万八千里呢,你居然要吃海蟹?”

    “咳咳,小时候每到这时我爹都回去海里给我捞来十几只带回家或蒸或炒,虽说这几年都已经没有吃,但还是嘴馋的很嘛,也没关系,没有就没有呗,反正吃个螃蟹就行,就是有点想我爹了。”

    “你爹是渔夫吗?”

    “嗯,也差不多,他本来想做生意来着,但是老亏钱,因为我爱吃这些东西,他后来就自己学着去海里捕,结果突然发现自己捕鱼技术还挺不错,就转行了。”李清川笑道。

    “那行,我记得东城那边有一家专门吃虾蟹的店,我先回客栈换身衣服,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黄巢道。

    “嗯。”

    两人回到客栈,客栈老板突然叫住李清川,拿给他一封书信。

    “这是谁寄的?”李清川问道,黄巢也看着老板。

    “是南边的一个叫平安乡的地方,落款人是‘爹’。”

    李清川抬了抬眉毛。

    “我先去换一身,你自己看看信先。”回房后,黄巢对李清川道。

    “好。”李清川一个人坐在自己房间,打开这封信。

    这是一封家书。

    信纸打开足有三尺(一米)长。

    上面写着的字歪歪扭扭,犹如鸡爪或虫爬,根本无法想象写信人的儿子竟然是个书法还很不错的人。

    书信内容朴实无华,毫不讲究格式韵律,一看便是粗鲁草莽之言,说难听点就是又臭又长。

    没有书生义气,没有壮志豪言。信中事无巨细,讲的皆是一些再平常普通不过的家常话。

    譬如嘱咐儿子说要吃饱穿暖啦,晚上要盖好被子啦,不能乱吃东西啦,要注重营养啦,还说到他小时候的很多习惯,也讲他的缺点,叫他改,也讲他的优点,夸他。

    全篇总结下来估计有四千字,跟那些话多又特爱写檄文的学士们相比,这等字数拿出去已经算是很长的一篇了。只是通篇粗俗,毫无文学价值,压根就没有可比性。

    李清川默默把这封信看完,叠好,收起来,走出门去。

    眼角有些泛红。

    黄巢也恰好出来,看见李清川,便笑说:“看这么快?真是你爹寄给你的?”

    “嗯。”

    黄巢看见他眼角红晕,便走上前去,高高兴兴搭住他肩膀,笑道:“行,那看完了,哥哥带你去吃大闸蟹,好不好?”

    “好。”

    “我给你剥,这些日子辛苦你照顾,今天我也来伺候伺候你,蟹壳我剥,蟹肉你吃。”黄巢笑着捏一捏李清川的脸,“真是个小帅哥。”

    李清川忍俊不禁。

    “来,走走走,哥哥带你去吃螃蟹咯!”

    “嗯。”

    【作者题外话】:你好啊。

    这几天的内容看起来一直在回忆,

    的确,因为李清川人生的第二阶段已经临近尾声,

    第一阶段是初入江湖闯华山,

    现在第二阶段也快结束了,

    第三阶段篇幅不会太长,

    也就是说,本书临近完结,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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