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乐阅读]
https://www.leduxs.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不远处就是海岸。
纯钧呢?
李清川清醒过后,就试着御剑起。
白色的鱼将他留在离海岸不远处后,回到海里去。
待纯钧从无光海底转眼疾掠而来,李清川一把抓住飞剑剑柄。
剑身从晶蓝变为更深更深的蓝色,就像墨水,好似是被那沉寂的海底给染上了颜色。
可接下来这位刚在海上做出惊世骇俗之举的白衣剑仙说的话,却偏偏俗气得不能再俗,他瞪大眼睛,手指在剑身上抹了一把,疑惑道:
“电焦了?”
这还好是在一个人的孤岛上,不然要让江湖上那群人听了,就肯定得闹得贻笑大方。
纯钧还是原先的那不分男女的娃娃音,恨铁不成钢道:“傻蛋。”
“呀,还好没死。”
“你才死呢!你死了我都不死!”
“咳咳,对……不起?阿钧啊,你说人天道大爷干嘛不霹我?第一次是霹石头,第二次霹你,怎么就不霹我呢?”李清川笑道。
这时的纯钧很想翻白眼,奈何他就是把剑,没有眼珠子能翻。
“不霹我霹你?你被那天雷一霹你能活吗你?”
“不能哈。”李清川挠挠头,笑道。
“回去吧,对了,你身上带着的钱,那个小口袋,好像都掉海里去了,找不回来。”
“蛤?不是吧不是吧,没有钱我吃什么?我k,那是存了两年多的好几十万两银子啊!没了?!”李清川十分痛心。
江阳城虽说物价奇贵,但对于实力强悍的高手来说,去接个稍难些的单子,例如李清川曾接过的青鬼杜如晦,就悬赏了足有一万两银子,足以让一个人在江阳城无忧无虑过两个月,在外头更是已经能让市里一户八口的普通人家一辈子都吃穿不愁。
所以说,李清川本来已经是个实实在在可谓腰缠万贯的大富翁。
可李清川现在身无分文。
已经是个穷鬼了。
“我的钱啊……”他声音颤抖。
那么多钱啊……
啊啊啊……
但很快,李清川就从这巨大反差而产生的失落中脱离出来,望着夜里平静的海面,弯弯的一轮月亮出现在天边。
“也罢,就当是挡灾了。”他双手背在身后,轻声道。
哟呵,终于有那么点高人风范了嘛。
“下次见面,就是敌人了。”
李清川长呼出一口气。
“下次见面,又要是什么时候呢?”
这一日,宫中那位以一手梅花针赫然排进天下武榜第六位的御侍大监安如山,与原本排在第八名的唐门柳成韵在长安城外一战以后,死在了那秋意浓浓的雨里。
传说中的生死符现世,可与江湖传言不同的是,生死符并非有真正意义上的掌生控死,而是捆绑住二人的生死,但却是非公平性的捆绑。
生死符,一生一死两符,生符者,若身死,则以死符者性命以命抵命,死符者,若身死,则会一同带去生者三魂七魄中的一魄,待生符者真正身死后偿还。
柳成韵拼死把安如山拉下黄泉后瘫倒在地,有一白头白衣的女子缓缓而至,站在柳成韵面前,俯视他,眼神冰冷。
“夫人,我答应你的,做到了……开心吗……?”他咳出一口血来,但看到眼前的这个人,脸上仍旧是带着笑意。
“开心。”
“那……再,笑一下吧……”柳成韵艰难抬起头,看着她冷漠的脸。
嗯,还是这样一张没感情的脸啊。
也罢,这些年来,他也都看习惯了,但他仍是爱她,不管怎么样,都爱。
记得她这两年来从白头以后,又慢慢没了味觉,舌尖的触感也渐渐消失,滚烫的茶水入嘴以后她都毫无察觉,他只好每次小心谨慎,只给她和不烫不凉的暖水,吃饭也是一样,不管她吃什么,他都要率先去给她尝一口,看看合不合她口味。
即使知道她现在吃什么都已经无味可言。
他为了给她续命,找来各种珍贵的药方药材,可天道不可违,他日日夜夜的看着她,事无巨细地养着她,却还是要看她一天天地消瘦,后来,他再找她去赏桂花才知道,她已经闻不到任何东西。
她越来越健忘,原本是会将几年前的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后来就逐渐的连几天前的事情也都要遗忘了。无论是哪来的奇珍异宝,都无法改变她将死的事实。
秋雨潇潇洒洒,将大地上最后一丝属于夏日的热气都冲散,枫叶红了,树叶枯了,满地昏黄,农田里麦子到了收割季节,各家农户陆陆续续都忙碌起来,又是吃蟹的时候,有钱的大户人家餐桌上已经摆上了第一批鲜嫩的大闸蟹。
柳成韵突然想起来,她先前说自己不会吃蟹,可其实她是不会剥蟹壳。她小的时候很喜欢吃螃蟹,尤其是大闸蟹,后来的柳成韵知道以后,每到了吃蟹的季节,就会派人千里迢迢带回来最新鲜的蟹,为了保证口感,每年都要为此跑死数匹良驹。
取了大闸蟹后拿去蒸,满满当当的摆上一桌子,他就坐在她身边,其余旁人一个都没有,他别的事也不干,就是给她剥蟹,看着她开开心心的吃,他就很开心。
那时候她还是冬湘。
还是那个留有真性情的,能笑得开心的冬湘。
还是那个能够时不时跑去他瑾冬山庄闲逛喝酒的冬湘。
是那个还不曾被世人称为“大魔头”的可爱女子。
他第一次遇见她,还是在刚登上武榜第八名,最风光的时候。
宗门里请他回去一趟后,一路上都有不少身份各样的女子对他吹捧至极,唯独她,一袭白衣,就那样坐在路边笑看着他,眼里没有欢喜,唯独有的,是那一抹玩味。
她就是那样静静坐在那里看着,他就觉得这一辈子是她。
后来,一番乔装过后,他多次化身路人在她北境的游历途中,慢慢了解了她的性子,于是越发喜爱。
终于他在她面前抛头露面以后,没成想她早就不记得自己这号人物,他便顺势隐瞒了身份,跟她说自己叫纳兰怀瑾,是离家出走的士族子弟。
求着她让她当了自己大姐大后,他便以小弟的身份陪着她游走遍了北境诸国,陪她哭陪她笑,陪她吃糖葫芦,陪她在暮春时脱了鞋去溪边泡脚,陪她在冬天的第一场鹅毛大雪里打雪仗。
他作为她的小弟,在路上碰到那些看上她,追求她,想要和她结为伴侣的侠客们,他都会挺身而出,骂对方不知好歹,最后总会落得个差点被打的下场,但每次都是差点,因为她看完了这一出戏以后,在他被打之前就会出手杀了那些人。
她喜欢吃糖葫芦,所以每到一座城池,他这个小弟就必须第一时间去给老大寻找卖糖葫芦的小贩,还要眼尖嘴利,看得出来那糖葫芦的色泽品相,更要讲的一口好价,否则就要被当成外乡人来被宰。
后来,他们在北边闯出了些名头,一起建了那座江阳城。她是老大,当然坐得城主之位,他作为她一路以来最忠实的小弟,也分到个桃花堂堂主的香饽饽。
在她回长安前的一切,都那么快乐,他们永远都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他们在他人眼里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家伙,但于对方而言,他们虽是一主一仆,却也如同江湖友人,一路以来相互扶持着,一步步向前走。
一切悲剧的开始,都是稷下学宫,都是那个姓苏的书生。
她说不能违背师命,要回去一年,他则留在江阳城管理各项事务,做个代理城主,一年以后她就会回来。
他也没多想,虽说分离一年,他心里甚是不痛快,但他们已经是最好的伙伴,一人有事,那另一个人当然得义不容辞地顶着半边天。
可是她走了,一年过后,没有回来,他还以为是她在路上有事耽搁,可自从在江湖上得到有传言说有个白衣女子三闯皇城去与那安如山拼杀,他就猜出是她。
他马不停蹄地赶过去,却还发现,她在那里遇到一个念念不能忘的儒生,看样子他们相爱后她过的也没多幸福,当他把她从那个男子的房中抱起,他也大概明白,她这是那儒生给辜负了。
何必呢?她不该动这个情,到最后终是只有她一个人苦苦不能忘怀。
可他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她会先喜欢上那个半路突如其来的家伙,而不是爱上自己。
见到她为情所伤倒地不起,他的心就痛。
很痛很痛。
她笑得最开心最无忧的时光都是有他陪着的,可她竟然喜欢的是那个让她痛苦万分的人。
为什么,他有点不明白,他很不明白,他已经尽心尽力,付出所有,到现在,他连命都给出去了,她,怎么就不能喜欢一下他呢?那个儒生给了她什么?他最后也只给她留下了莫大的痛苦吧,可她,就是在心底都还深深记着那个家伙。
柳成韵没有想到他自己,其实到了后来,他也成为了一个让她痛苦的人。
冬湘蹲下身子,看着他。
“求你了,老大,笑一笑……”他嘴角流着血,身上也到处是伤口,他快死了,他还想再看一眼她的笑,“就像我们很久以前,一起游历北境那时候一样……”
满头白发的女子破天荒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柳成韵咧开嘴角。
下一秒,就被那笑容满面的白头白衣的女子亲手掐断脖子。
半世的情,结了。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