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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萧媚也不会笨到现在就骑马逃跑,她一不熟悉路,二没办法摆脱身后那群跟屁虫。要是逃跑失败了,再连累家人,那就得不偿失了。
“驾!”萧媚一甩马鞭,朝茂密的树林里奔驰而去,身后的一群“保镖”还在锲而不舍的追着她,摊上这么个能作妖的主子,他们这群小的也是很不容易啊。
萧媚回头看了眼还在努力追赶她的土匪们,嘲讽的笑笑,继续骑马往树林深处跑去。就他们这速度,怎么能比得上汗血宝马?萧媚手中的弓箭已经蓄势待发,只待猎物进入视线范围,看看是什么动物那么倒霉,会成为她箭下亡魂吧。
静云骑着一匹骏马紧紧的跟着萧媚,不让她离开视线所及,以免她逃跑,由于马匹的品种无法相提并论,所以即使她拼命追赶,但还是落下了点距离。
静云也会骑马这是萧媚没有想到的,同时也对静云的身份有了新的认知,她绝对不是普通的丫鬟那么简单,极有可能是凌家兄弟的亲信。不过转念一想,土匪窝里的女人有几个是简单的。
眼看着萧媚要进入更深的林子里,静云急的失态大喊:“大奶奶,别往里去了!里面危险!”
“吁!”萧媚紧急勒马:“你说什么?危险?”
静云想趁机靠近萧媚,所以并没有勒马,被萧媚一眼看穿,喝道:“站住!你离我远点!”
静云不得已只好勒马,委屈的说:“大奶奶……您真的不能再往里走了。”
“为什么?”萧媚好奇的问,难道里面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大当家的说,这里面有猛兽栖身,所以从来不让我们靠近。大奶奶,您回来吧,后面有的是野味,我们陪您去打。”
静云充满期待的看着萧媚,萧媚看了眼身后阴森恐怖的林子深处,突然有种莫名的兴奋,恶作剧的心又上来了,趴在马背上玩味儿的对静云说:“人类对于未知的事物往往充满好奇心,百分之八十以上都会选择去探究,百分之二十会选择回避,选择的不同是因人而异。呵,静云,你猜我会选哪一种?”
静云听不懂她这些现代化的语言,什么百分之几十,什么选择,什么充满好奇心,静云完全处于懵圈状态:“大奶奶,您在说什么啊?”
萧媚不禁失望的摇了摇头,古人哪,再聪明也是古人,没有现代的思想,怎么会明白她的话呢?
“我会选……”萧媚故意拖长了音,吊足了他们胃口,静云更是一脸惊恐,萧媚的恶趣味满足了,“噗嗤”一下笑了出来:“第二种,驾!”
众人均呼了一口气,萧媚抑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没有往深林里去。不管里面有没有静云所说的猛兽,萧媚都没准备去里面探究。就算要探究,也绝对不是现在,她可不想让这些人坏了她冒险的好兴致。
这时,一只小鹿意外闯进她的视线,萧媚直接拉弓朝着小鹿的腿射过去,一箭中的,小鹿一下子倒地不起。
跟在后面的静云嘴巴微张,她以为萧媚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真的射中了。但由于多年专业训练出来的礼仪,让她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大奶奶真厉害。”
萧媚拔出一支新箭,脸上掩饰不住喜悦,得瑟的说:“那是,再来!”
“啪,啪,啪……”
凌晟骑马追来,正好看到她的英姿飒爽,不禁为她鼓掌,夸赞道:“夫人好箭术。”
萧媚看都没看他一眼,又射中一只兔子,才平淡的开口:“干嘛?想来抢马啊?堂堂凌家寨的大少爷居然会这么小气,连匹马都舍不得给你的新婚妻子吗?”
凌晟骑马来到她身边,围着她转了一圈,又看了看乖巧的疾风,无视她话里的激将法,而是话锋一转问她:“夫人为何看中我的疾风了?有什么原因吗?”
“舍不得就直说。”萧媚继续激他,不过他也挺能忍的,换作一般男人,恐怕早就大手一挥、忍痛割爱的把马送她了,就为了那可笑的大男子主义,不能丢了作为男人的面子而已。
“作为疾风的主人,咳咳,夫人要抢我的马,我这个当主人的总得知道原因吧,咳咳……”
“你的疾风……是匹好马,我喜欢。”萧媚当然知道他想问什么,故意绕开了话题,看看到底是谁先沉不住气。
“仅此而已?”凌晟明知故问。
“仅此而已,不然你觉得……还能有什么理由吗?”萧媚也开启装傻模式。
“呵,”凌晟轻笑出声:“夫人想要疾风这样的马不难,咳咳,就看在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匹温顺的马的份上,把疾风还给我吧。”
萧媚顺着疾风的毛,不紧不慢的说道:“让我还给你疾风,你总得给我匹像样的马吧。没有人愿意做亏本的买卖,你说对不对?”
凌晟早料到她会这么说,给手下使了一个眼色,手下立刻牵来了一匹骏马,看它乖巧的样子比疾风还要温顺,萧媚也仔细的打量着这匹马,模样是挺俊的,缰绳也是新的,应该是新准备好的。
“这匹马刚成年,还没好好跑过,我也没来得及给它取名字,咳咳,夫人觉得如何?”
萧媚定睛看着那匹新马的脖子,隐约有点红色,问:“它和疾风……是同一品种的吗?”
凌晟作出一副痛惜的模样,答道:“咳咳,夫人真是好眼力。山上总共才三匹汗血宝马,咳咳咳,我和二弟各一匹,这匹是它们刚出生不久的孩子。”
“孩子?公的母的?”萧媚有点不放心了,你们骑父母,我就得骑婴儿?凭什么这么不公平!
“你猜?”
萧媚翻了个大白眼给他,推测道:“性格这么温顺,应该是母的吧。”
“没错,是母的。”凌晟很爱惜汗血宝马,摸着小马的手也有些恋恋不舍的意味。
萧媚跳下疾风的马背,走到小马面前,摸了下它的脖子,确定是汗血宝马无疑后,果断抛弃了疾风:“确实不错,小家伙,我得给你取个名字才是,叫什么好呢……”
凌晟松了一口气,疾风是他的坐骑,对他意义非凡,他不能轻易的把疾风送人。
萧媚冥思苦想了一阵,忽然灵光一现,抱住了小马脖子,兴奋的说:“叫流星好不好!流星很美的!我很喜欢!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嘿儿嘿儿……”流星欢快的叫了一声,好像在说它也喜欢一样,萧媚更加喜欢它了。
凌晟看了眼她打来了的两只猎物,道:“那只兔子失血过多估计活不成了,那只鹿还有的救。咳咳,夫人,上天有好生之德,放了那只小鹿吧,咳咳……”
萧媚有了流星,心情大好,也不想跟他计较那么多,再说,她也挺喜欢小动物的,好像没有女生不喜欢小动物,萧媚此刻被流星唤起了母性,大发慈悲道:“把它的伤包扎好再放了吧。”
“从早上到现在,夫人还没进食,一定饿了吧。兔子要做也得费些工夫,晚上再吃吧。”
“那我早上吃什么?”萧媚本想把兔子就地烤着吃的,听他这么说,也不想委屈自己了。
静云这时候及时的站了出来,说道:“大奶奶,这个时辰早饭已经好了,大当家和三小姐应该都在大堂等大爷和您呢。”
萧媚骑上流星,发现它真的温顺的不得了,对它的好感急剧上升,语气也温和了不少:“那就回去吃饭,不过说好了,晚上我要吃兔子!谁也别跟我抢!”
“夫人放心,你的兔子跑不了的!驾!”凌晟一拍马儿的屁股,马儿就奔跑起来,凌晟骑着马在前面领路,萧媚骑马跟在他后面,无视了其他人的存在,一直在跟流星说话:“小流星,你真的好乖呀,你喜欢吃什么饲料?你晚上睡的好不好?要不你跟我睡吧……”
看的后头的静云都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了,大奶奶刚才还冷的像块冰,怎么面对一匹小马就那么温柔呢?冷漠、温柔,这么多面,究竟哪一面才是真正的她呢?
萧媚慢悠悠的骑着马,欣赏着山间的美景,果然还是最原始的大自然空气好,风景美,让她郁闷的心情都好了不少。
只是不知,这个时候爹和弟弟都在哪里?怎么样了?可惜现在没办法通信,又不能下山,真是愁人。
凌晟时不时回头看一眼萧媚,昨夜她的成熟让他忘记了她的真实年龄,其实她也不过才十六岁,对他来说,还是个孩子。这么爱惜小马的萧媚,也许才是她真正的面目,自己不该把人心都想的那么复杂。
可能是因为地牢里那个人的原因,让凌晟对十六岁的孩子都有了戒心。不过……萧媚是有孩子心性这点不差,但也不能否认她超越同龄人的聪慧。连他一手培养出来的妹妹凌莹,都比不过萧媚,他还是多个心眼比较好。
春风吹来野花的香气,骑在马背上的萧媚很快就闻到了,眼里不自觉的含了晶莹,在所有人都没发觉的时候急忙拭去。
她能说……她想回现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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