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乐阅读]
https://www.leduxs.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看样子即将与白日告别到夜晚了,斗兽场的观众席挤满了人都神采奕奕、翘首以待着什么。而下方广场的正中央,站着我!
依稀记得当时自己孤立在广场靠东的一面,手无寸铁、衣衫褴褛宛如天地为家的乞丐、奴隶。环顾观众席位上的人,男女老少高矮胖瘦不一,呈梯形递增排列围着广场组成个大圈少说也有万人。他们感觉看着我又不是在看我,没有一个人低声细语,不明白为什么却从他们眼中读出一种期待。或者用渴望更为贴切,继续看下去你就知道了。
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情景持续了好久好久,几分钟、十几分钟、还是几十分钟,反正个人认为过了好一段时间,漫长的一个世纪。广场西面的铁门开了,一个虎背熊腰堪比野兽的壮汉*着上身跨尘大步踏来,因其脸上戴有隐匿容貌只露出一双眼睛的狰狞两角面具无法看清他的样子,他右手拿着一把三叉长戟,叉上竟然满是尖钉。他的出现令全场欢呼沸腾、声势震天,观众雀跃得几乎想跳下来零距离参与其中呐喊助威。
这场面换做谁都hold不住吧?曾在梦中幻想过,不过没有现在这么真实。尽管知道观众不是为我加油,可是浑身血液都被激活疯狂涌动,经脉扩张的感觉打心底的挺起傲骨,就算对手是神祖魔宗也要会一会他,必死惨败也无所谓关键是气势上不能输。
对面的猛士察觉到本人的气息也不晓得是嘲笑讥讽还是欣赏赞同,他振臂一提,丈余的长戟朝我舞个浪花,呼呼风声夹着铺天盖地的气势席卷而来。强大的威力化作狂风把人吹上天只是长短的事,脚跟子发软站都站不住。哎哟喂,想逞逞能当一次斯巴达都这么难啊~
咱也不是省油的灯啊,可不是任人鱼肉的主儿。管你有多厉害,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几秒钟的时间曾在电视中看到过的残酷虐行都回忆了一遍,只要他敢过来,怎么都要让其少块肉。短短刹那他已经在老子记忆中死了几百遍了。。。
哼,怕了吗?怎么还不冲过来,是不是老子的气势压了他一头破了他道。高手过招谁占了先机、主动权基本上就赢了,他放弃这好机会那就让鄙人先出手吧。想着就伸出了左脚打算先下手为强小手抡他一巴子,这天真的想法当时可没有过过脑子思考一下。
眼看就要丢人了,“叮”!观众席东方的高台响起清脆的铜锣声,声音传开响彻整个斗兽场。高台上站着一个人,就是他刚敲了旁边磨盘大小的铜锣。全身黄衣的他身后团做着一些身着华丽的贵族,没什么隔音效果的设施也不怕伤了他们的耳朵。
原来当时古罗马的比赛就已经这么正规,开始还要等敲锣的。不过古罗马时期会有铜锣?不太可能吧。又是空间幻境?还好自己没像个脑残一样冲过去被猛士打趴下,不然用无地自容也不能概括。
看向对手悠然自得的摸索长戟,仿佛胜券在握。而我表面强装镇定内心小鹿撞的快呼吸都不能顺畅了,这时广场上冲出个人手里还拿着一把剑、一张盾。这又搞什么啊,添乱吗?紧张的让人手足无措啊啊。。。
他一脸大胡子横眉竖目的,到了跟前把剑和盾给了我又一溜烟地跑回去了。没等本人明白现在的状况,敲锣人又打了一下。全场似乎达到了沸点般激昂,对手也收起漫不经心,闲庭信步左右移动打量着我。这是战争的号角啊,毋庸置疑角逐一触即发。
铜锣已经敲了两下,按照常理应该还有第三下。必须在第三下铜锣敲响之前找到对方破绽、突破口才能把握胜券,或者直接说不输得那么惨。嗯,经过再三观察,猛士全身都有留意。唯一的破绽就是:裤衩。。。
一身黄偏黑、感觉像移动的小山般的肌肉,深感其雄浑的力量。他脚每踏一步都如同踏在我胸口上,鸭梨山大呀。而他身上唯一可见的弱点只有那短的不过膝盖发黄的破旧裤衩,趁着开始时刻的空当把他裤衩给弄了?这不现实的举动不晓得能起什么作用,也许只是引来数秒观众的哄笑连动摇他坚定的眼神都难说。他的三叉长戟让人想到韩非子记载中的无物不破矛,而此刻右手中的盾也联想成无懈可击的盾,想凭左手上三尺长的钝剑与他较量是不可能的,这点自知之明老子还是有的,此战成败定在他的矛与我手中的盾中。
第三下到!黄衣敲锣人狠狠地敲了铜锣一下,震得铜锣慑慑发抖。无暇仔细观察变化了,对面的猛士疾步如飞三两下就将我与他的距离缩短为几步之遥,眼看三叉长戟上的钉刺就要刺到身上了。急中生智,把剑伸向长戟的左两叉内卡在中间卸掉一部分力,再用盾靠上去挡住钉刺。如此搞笑的情况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全场静默了两秒,然后噗地一声齐笑不绝。为了同时完成我的动作腰弯了、膝盖也弯了,姿势极其特殊。对方也没想到鄙人会如此应对,用力都少了几成。
好笑的一幕上演了:贫道用剑抵着、盾挡着他,尽管到这份上了还是承受不了其力道不停向后退。他吃惊地看着我没有得寸进尺加力击倒咱,玩味地配合我有节奏的一齐后退,直到退出广场外。。。
笑场了~呜嘻哈哇大笑声不绝于耳,可老子没有余力指责或同笑。汗流的湿了衣襟也顾不了,盾牌被刺穿刺出拳头那么大的洞损毁了近一半,稍有不慎便有身体被洞穿的可能。我说哥们儿你不用那么狠吧?跟你无怨无仇的就算要置我于死地也不需要那么急吧。怎么都是你赢的啦明摆着的事,缓一缓才能更显你的风采英姿嘛。
好像说动了他,通过三叉长戟传来的压力减了许多。他的表情也变温柔了,富含深意的看着我。哎哟,不会是同志吧?那年代就已经有了同志吗?看来同志是历史遗留问题呀,人力难以解决哟。
自恋了,他温柔的看向远方,回头一看是一名女子。英雄难过美人关呐,难得一身好本领,情关始终闯不过~女子金发碧眼,鼻子很挺,身材也很好。个人审美的观念原因和东西方种种因素的落差并不认为她有多吸引人。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她察觉猛士看着她,回以他灿烂的微笑。了解,在他的心里女子一定比花儿还要美。美的让他也扬起了嘴角。
笑罢他盯着我看,直视的威力不得不让人回避其锋芒看向他处。
“你是我对战的第一百人,只要打败你我就是百战百胜的勇者,我就能得到高额的奖金够我娶到最美的新娘,找个安静的地方和她快乐的生活再也不用过现在的鬼日子了。”他的声音掷地有声、铿锵雄厚。
说着他手上的三叉长戟一捅,如探囊取物般轻易刺穿盾牌即将与我穿体而过。
哎,想不到真有童话故事里如此天真单纯的人。他们勤加*练日夜努力的目标,只是贵族间取乐的手段。随便拿出一点平日奢侈挥霍的资本,便让他们激动不已,视为人生理想。悲哀。。。
你以为事情真有那么简单吗?如此精彩出众的表现万一令贵族们称赞欣赏想让你留下来你走得了吗?就算你拿到高额的奖金新娘也愿意嫁给你,如愿娶到她后去哪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哪还有一片净土供你们天伦?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把心中所想这么一说,以为他能顿悟,结果是我错了。错在不该愚昧的告述他,没有人会放弃唾手可得的胜利,包括我。他自然没有放下手中的长戟,继续之前的行为。
打败一定要人死?这话本来想问但是没问出来,设想在那样的年代,乞丐、奴隶活着能有什么意义?作为一名勇者或者高傲的男人,大庭广众下被击败也就意味着失去活下去的尊严,没有颜面活下去了。不如当场死在对方手中求个痛快。
想着长戟的尖刺已经触及左胸,刮出不少血肉皮毛。也许他是对的,可惜的是他遇到了我,不再是平凡的我!
“想杀我?你还不够资格。”豪气干云的说了一句很男人的话。我左手果断的把钝剑仍在地上,猛地掐住了他的脖子。。。(喜欢的就加个收藏吧。书架多点书才好啊,别空着。也许哪天打开一看会有新的感觉。。。)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