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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星科愈来愈糊涂了,就惊讶道:“李书记,你这车技提高挺快,可是到法院怎么能看演出?”
李全高书记笑笑说:“如果我请你看歌剧、舞剧、话剧……你一定没时间看。但是我送您一个新年礼物:请你看一部法律戏,我导演的一部倡导‘法法治市’的法律剧,你不会不看吧?”
吕星科恍然大悟,这李高书记真是别出心裁,他是一个杰出的政治人物,他倡导依法治市,他的脑海里快装入依法治市的精髓了。李全高书记己经推开了审判庭的玻璃门,吕星科只好跟着走进去。
公开审理、公开审判是最高人民法院倡导的一个原则。今天旁听的人真不少,法庭里没有几个闲坐位,吕星科与李全高书记以一个普普通通旁听人员的身份,借着幽暗的光线,找了一个座位坐下。这里充满了可怕的寂静。
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座。公诉人、辩护人入座。
书记员站起,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宣布:“假盐案,现在开始审理。”
骄横不可一世的被告人魏新章被法警押解上来。他强作镇静,装作无所谓的模样,只有偶尔瞟向被告人胡万军时,眼珠向上翻了几下,才闪现出一丝古怪的光采。
被告人胡万军惭愧低着头。
被告人魏新章是王八咬指头—-死不松口,他脑袋朝向窗外,被法警强令搬回。
在查明被告人身份后,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
公诉人:“通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今依法查明,被告人魏新章伙同胡万军与去年2月至8月间,未办理食盐审批许可证,即从外地购得无碘盐20余吨,运至本市,采用短斤少两的办法,分装成小包装的通江市江水牌加碘精制海盐,及加碘精制盐,而后分别非法销售给本市中桥京顺批发市场10号、11号出售。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通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魏新章、胡万军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规定的专营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一款第一项、第25条第一款之规定,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本院为严肃国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决。”
公诉人刚刚宣读的证据确凿、言之成理的起诉书,有如一声声震撼法庭听众心灵的鼓点,有的愤恨,有的恼怒,有的紧锁眉头,有的窃窃私语,点点滴滴化解一把匕首直刺两位被告人颤抖的灵魂。
今天担任被告人胡万军的辩护人,竟然是吉燕。虽然此时还是冰天雪地的冬季,法庭内的温度还不算太高,但汗水己从吉燕的面颊上涔涔而下。
回避制度是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应自动申请回避。吕星科因为接受市委李全高书记的委托,参与了本案的一部分调查、取证工作,但一个“媳妇是不能嫁二个婆家的。”被告人胡万军的家属曾到智博律师事务所找到他,请求诉讼代理,吕星科却主动推辞了,因为按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他是不能担任本案的辩护。
吕星科在旁听席上真为吉燕握了一把汗水。
李全高书记洞若观火,明察秋毫,小声问吕星科:“你认识这个女辩护人?”
吕星科摇摇头,又点点头。
这时审判大庭里响起审判长宏亮的声音:“被告人魏新章,胡万军,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没有?本庭现在就起诉书指控的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由法警将被告人胡万军带出法庭,听候审理。被告人魏新章你对起诉书的指控有什么意见,可以做简要的陈述。
被告人魏新章:“报告审判长,没有意见。”
审判长:“公诉人,现在可以对被告人魏新章进行讯问。”
公诉人:“被告人魏新章,你以前从事什么职业?”
……
公诉人:“一共进了几次货?”
被告人魏新章:“一共进了4次。”
公诉人:“总共进了多少盐?”
被告人魏新章:“24吨。”
公诉人:你进的都是什么盐?
被告人魏新章:“我记不清楚,反正是加碘食用盐,加碘海盐。”
审判长:“被告人胡万军的辩护人,要不要讯问被告人魏新章?”
辩护人吉燕:“需要。被告人魏新章,在这次你们贩卖私盐之前,胡万军有没有从事过卖盐的行为?
被告人魏新章:“没有!”
辩护人吉燕:“好,提问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魏新章的辩护人有没有要讯问被告人魏新章?”
魏新章的辩护人:“有的。”
被告人魏新章:“从被告人胡万军家搜出来的是3.85吨。”
李全高书记听得认真细致,吕星科向李全高书记说:“被告人魏新章要推卸责任了!”
审判长:“传被告人胡万军到庭,现在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二被告人进行举证。”
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为证明被告人魏新章、胡万军非法经营,现向法庭举证。”
由于被告人出示了魏新章、胡万军在法庭上否认他们是故意犯罪,公诉人当庭宣读了两被告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记录,证明他们在贩卖私盐时就已经明知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之后,公诉人又宣读了相关未到庭证人的证言,出示了盐城住宿凭证,出示了铁路运单、货票,出示了摄影照片、物证以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属实。为证明被告人所贩卖的盐不符合国家标准,公诉人向法庭举出对涉案食盐的鉴定结论,证明被告人所贩卖的食盐是非加碘食盐。最后,公诉人宣读了通江市盐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告人没有取得盐务机关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对公诉人所提供的上述证据,被告人极其辩护人都没有异议。
公诉人:“公诉人就非法经营一案举证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魏新章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人魏新章:“没有新的证据。”
审判长:“被告人胡万军呢?”
被告人胡万军回答:“没有。”
审判长环顾一下审判大厅:“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入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言。”
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我国在《盐业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中明确规定,食盐是国家专营是商品。而两被告却在没有取得食盐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贩卖由国家专营是食盐,严重地干扰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公诉人发表辩论意见完毕后,审判长提醒两被告可以为自己辩护,两被告均表示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先由被告人魏新章的辩护律师发表意见。”
魏新章辩护人:“辩护人在量刑情节方面提出几点意见……一被告人魏新章不懂法,二被告人魏新章不是假盐案的真正主犯,三被告人魏新章上有一个年迈的老母,下有一个离婚后正上小学的孩子,为了社会稳定,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趁法庭辩论中间有些停顿,吕星科有些惊诧,有些自言自语道:“被告人魏新章不是假盐案的真正主犯?”
李全高书记向吕星科说:“拔出萝卜带出泥。真正的制假、造假、贩假主凶还在后面呢,可能还会牵扯市里一些部门的领导,但我会督办下去。为了唱响‘依法治市’的主旋律,建设一个文明、健康、欣欣向荣的通江市,市委常委己经做出决定: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等等,全方位、立体交叉式的开展依法治市的第二战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正在抓紧办案。我市的打假战役、廉政风暴就要开始了……”
吕星科又吃了一惊,“哦,李书记呀,你历时四年开展的全市普法活动算做第一战役,这次的打假战役、廉政风暴是依法治市的第二战役,那么将来一定还会有第三、第四次、第五次战役吧……好啊,好啊,这是一个深得民心的创举,老百姓们会拍手称快啦!看来,依法治市,你恐怕要常抓不懈啦?我没想到,真没想到你会从这么小的举报、小案抓起。”
李全高书记深有感触说:“大、小都是辨证的。就像你出庭辩案,没有小案辩论,怎么会有大案的辩论呀?”
吕星科开了句玩笑道:“你是一个大理论家!依法治市是你提出的宏伟蓝图。但是违法犯罪是对社会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如不加以制止,正常的社会秩序就要遭到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无法进行。要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要预防和减少犯罪,就要运用法律武器,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进行制裁。”
李全高书记得意说:“哎,哎哎。看来我的哲学理念与你的法学理念有些地方是相通的,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并不矛盾呀!”
两个男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随着庭审的深入,吕星科愈来愈感到:作为全省、乃至通江市的名律师,肩上的历史责任、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太重大了。改革开放,不少企业家、政治新星从通江市升起,在改变通江市历史面貌的同时,也改变了自己的政治地位。可也有的人浅水沟了翻了船,这些人,有的甚至可称为同志,他们在为通江市经济发展和今日的辉煌做出了不可抹杀的贡献,最终却像流星一样陨落了。由此看来,以案释法,以案讲法等等一系列普法工作,犹为重要,如果自己要把这个社会重担承担起来,身上的责任不会比李全高书记轻松……
审判长:“被告人胡万军的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吉燕:“对起诉书认定胡万军参加共同销售食盐20余吨表示异议。胡万军系从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对被告人胡万军应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胡万军小心冀冀地说着,他望着主审法官的面孔,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在乞求母亲的凉解和同情:“敬爱的大法官,我是无辜的。”他重复着开场白:“我没有伤害任何人,我很傻,我很蠢,我干了很多坏事,但那不是有意的。”他一脸委屈。
第一轮辩护结束后,控辩双方进行了第二轮的辩论,双方都没有新的辩护意见,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结束,休庭十分钟,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后继续开庭。
再次开庭后,审判长宣布了判决结果。
审判长:“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因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新章、胡万军犯非法经营最的事实已经查清,公诉人起诉的证据经法庭质证,具有证明效力。本院以被告人魏新章、胡万军违反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有关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的规定,未经盐业管理机关的许可,非法经营食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系共同犯罪。对于两辩护人提出的本案中存在引诱的意见,经查魏新章、胡万军两被告人是自行购盐后,上门推销食盐的,盐务管理机关采取必要的调查手段,没有引诱他们的故意,所以不能成为两被告人免罪的理由,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于被告人胡万军的辩护人提出的胡万军在去年9月间曾因病住院一段期间没有直接地经营私盐,不应对胡认定的意见,经查被告人魏新章、胡万军共同商量提出非法经营私盐的犯意,并对非法所得的总额,商议了分成的比例,被告人魏新章、胡万军一起催收非法经营私盐的货款,被告人魏新章、胡万军系在共同犯罪中分工不同,其住院期间的经营数额不应该在被告人胡万军犯罪数额中扣除,故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关于公诉人提出的本案带有假冒商标的意见,合议庭认为被告人魏新章、胡万军在非法经营私盐的过程中,其主观意图是违反盐业专营的规定贩卖私盐牟利,其手段又牵连了假冒商标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理论上牵连的理论,应当重罪处罚。故本案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关于辩护人提出的两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经查属实,本庭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经合议庭经评议后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一款、第64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被告人魏新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胡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吕星科、李全高书记与细心的几位记者发现,罪犯魏新章,胡万军临上囚车的一瞬间,仰天长叹,泪水顺着脸颊淌下来。他俩梦想发不义之财,坑害了人民群众,坑害了老百姓,坑害了关东父老乡亲,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要在冷寂的牢狱里熬过漫长的日夜,这滋味一定是不会好受的。
吕星科、李全高书记从法庭里走出。
站在大法庭外台阶上,李全高书记向吕星科说道:“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是一切工作的中心。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无论是发展工农业生产、发展交通运输事业,还是发展国内外贸易,扩大对外开放,都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法律在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中,更起着重要作用!”他话音刚落,突然想起一件事:“喂,吕星科,你去盐城调查、产生的费用、返城车票,本委托人还没有给你报销呢?”
吕星科转过身,摆摆手,“算啦,算啦。我全家吃了你一顿,还没交饭费呢。去盐城调查、产生的费用、返城车票就算为通江市人民群众、父老乡亲做点贡献了!”
“你家不是刚让人骗走10万元钱吗?不过,你觉悟很高!”李全高书记说:“今天晚饭,随你点!”
入夜的星天被各色各样的灯光包裹着,于喧嚣中透着繁华,繁华中又透出一丝温馨。吕星科说:“饭店就是那几样菜,炒过来,炒过去,没啥滋味。不过我想让您尝尝一个男人的手艺。够朋友,到我家去!”
“好吧,老婆出公差啦,可我得带上儿子李晓鹏一同去。”李全高书记发动轿车引掣。然而,车过东山广场时,李全高注意到:这个自己曾主持建设过的广场亮化得太漂亮了,但四周的地坪灯坏了不少,且有不少打工者三五成群地聚集在草坪上嗑瓜子。李全高的脸不由自主地沉了下来,对吕星科说:“这么好的广场,这些人竟这么作践,一点也不知道爱惜,真是不象话!好像白天有人管,晚上没人管啦?”他就把轿车停下来给建委主任打电话,要建委主任派人来修、来管。还提出了告诫:下不为例。他回过头来向吕星科说:“啥时也免不了有这种不讲公德的人嘛,所以才要宣传精神文明大讲、特讲、天天讲!”
吕星科接过他的话说:“哎,李书记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爱是不够的。你看看,光宣传也不行,得动真格的,搞点地方法规。明天你见到市城建委主任、书记时,你得给他提个建议: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对这些不讲文明公德的人,要依法处罚,罚得他心惊肉跳,看他还敢不敢!”
很快跑来几个人。有人修灯,有人向草坪外驱赶民工。那个广场小头头过来说:“李书记,你是市委一把手,还管这些闲事干啥?”
李全高脸拉下来,质问道:“我是市委书记不假,但也是通江市一个普通公民。我尽责任啦,可你在干什么呢?如果你不愿干,可以向建委主任提出申请嘛!”那个小头头害怕了,连连检讨。
吕星科把市委李全高书记拉回车上坐好,自己坐在驾驶员位置上,摇下车窗向那个小头头说:“有这么一个热爱老百姓的市委书记是通江市的骄傲,我们通江市的公民都要向他学习!你想想看,如果当领导的都不管事,这个城市的卫生、治安、环境等等会变成啥样?你难道想回到过去脏、乱、差的年代?我想你是不会的,你的父母也不会答应的。修了一个广场花掉多少纳税人的钱,你知道吗?你这样马马虎虎,不尽管理职责,往小说是不负责任,往大说是渎职犯罪,如果发生人身伤害、火灾……等等!你后悔都来不及啦,如果你有空闲,到智博律师事务所找吕星科律师,我给你找一些渎职的案例看一看。我说的道理不知你是否听明白啦?”
那个小头头面红耳赤,连连点头。吕星科才驱车走了。
李全高书记说:“大律师你很会做思想工作呀?”吕星科谦虚说:“那不是向你学的嘛。”俩人说说笑笑,在一所学校门口接上李全高书记儿子李晓鹏,轿车向吕星科家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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