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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子谦问这本日记是谁写的,孙越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是班上的一个同学——他说这些素材应该够他写小说了,日记的作者和他年龄相仿,也许他很适合还原作者的心境。
之后每周五,推理社例会结束,那个晚上,他们三个都约在【失梦所】见面。讨论对零班集体失踪案的分析。孙越在的时候,也会坐下来参与他们的讨论,不过大多时候,是在书架上随便拿一本书,在一旁旁听。后来周子安才发现,孙越其实是不喝酒的。
如果不是因为留下了文字的记录的话,卢子谦大概也很难回忆起当时的具体场景了。那时候真的很精力旺盛,高一的时候学习很忙吧,人生过去的十五年都生活在一片混沌中,被生活推着走,在那个学期,他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姑且称之为快乐。
他开始认真思考自己以后要去哪个城市,以后想做什么。他依然很喜欢写作,但他总觉得写作是不能当饭吃的,家里想让他学理科。谭鸷瑶和周子安就问他具体是哪个专业,国外大学申请都要挑具体专业的。
他想了想,没有答案,他没那么了解大学里的理科,也许,也没那么喜欢。
那一年很快就过去了。他也不再去社团或是【失梦所】了。在高考的紧迫下,一定要把小说写出来的承诺也渐渐被淡化了——而且,就算写出来也没什么人看吧。他曾经对照着日记,和另外两个人一页一页的分析。一开始,他不相信这个故事——与其说是日记,不如说是梦。故事里发生的一切都太玄幻了。可老板是开书吧加咖啡馆的,就在他们学校门口——似乎又说明了这一切可能真实存在着——这世界上真有密不透风的消息吗——一个班的人能就这么凭空蒸发吗——他们也曾问过一些老师同学,但没有人答得上来。他们也曾在推理社分享过,最后其他社员统一了意见——这个老板大概也是个推理怪谈爱好者。他的小说停留在开篇,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为什么孙越要这么重视把这个故事重新还原出来呢。他一度忘记向孙越提出这个问题。孙越见面的时候总是笑嘻嘻的,完全看不出他的情绪。
高中毕业之后,卢子谦谈了女朋友,女友以前也是衡源中学的,还参加过推理社,两个人假期在证券公司实习的时候恰好遇上。是个学妹,比他小一届,以前也在国际班。学妹把头发染成了酒红色。她喜欢穿小洋装,上班的时候背路易斯威登的金边黑色小皮包。带了一对白色的镶钻耳环。卢子谦来上班每天都要穿西装,他几乎每天都是同一套,周一到周五,学妹的衣服倒是不带重样的。学妹做事很雷厉风行,很大方,下午会给部门的所有人发雪糕。坐在领导旁边,能自如地聊结婚和买房话题。卢子谦顶多跟上司问句吃了么或者是这个工作我做完了。
学妹经常有事没事就找卢子谦帮忙。有时候吃午饭的时候遇到,还会拉着朋友一起坐到他旁边。卢子谦很不习惯,以前有很多女生往他身边凑,很多女生喜欢他,很主动地找他,他享受那种被包围的感觉,但他也很清楚,他们不是朋友。高中的时候,学校里的同学不敢那么光明正大的做到他对面。学妹是以朋友的名义靠近他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开始习惯了,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
只是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个噩梦,梦到高考前那天,他是最后一个离开班里的。梦到熟悉的身影,这次是在门口等他。
他这几年也过得不怎么样,高考考砸了,也算是他视而不见应得的结果吧——所以谭鸷瑶啊,就别这么阴魂不散了,从记忆里永远消失算了——那样的话对于过去的回忆会空缺出一块吧,
还写小说吗?
再也没有人会像谭鸷瑶一样问他这个问题了。没有人知道他会写小说,其实他最想当的是作家,也没有人关心啊,听起来很可笑吧,他到现在什么作品都没写出来,他在大学里的成绩算是比较拔尖的,但是出去找工作还是得靠父母帮东帮西——他最想当作家了,每天努力做着的却是和理想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事情。
谭鸷瑶会笑着跟他说,那我们把零班的故事写下来吧。我俩就是你最早的读者了。
如果会这么怀念的话,那时候,为什么要说厌恶呢?
说是只讲给一个人听的秘密,以后也会有更多的人知道吧。喜欢不合群症结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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