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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受伤前,他也是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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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来第一次见到她,她闪躲的眼神,我心里就直呼不妙,果然,我还是最了解她的,就如同她是最了解我的人一样。

    直到那次你俩在电梯里亲吻。

    目击一切的我,心疼的都要被我亲自碾碎了。

    我害怕,我害怕我们的关系再次发生变动,于是我跟胆小鬼一样,再次退缩了。

    其实那晚喝多后,我问过她,我想着趁着酒醉再争一争。

    可是看到她眼里只有你的样子,我就又再一次的蹉跎了。

    江夏,你知道吗?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这么嫉妒羡慕一个人,我妒忌的快要发疯了。

    我真的要疯了。

    我本来不该来的,可是我拨打她的电话,她没有接,我担心她。

    我害怕她会出事。

    等我跟家里人的酒局结束,我就想在她小区门口,看看她,看看她房间的灯开没开。

    看看她是否安好,平安无事。

    我就知足了。

    可是我看到她一个人在雨里孤独的起舞,我再也忍不住了。

    我压不住我的理智了。

    我真的是因为喝了酒,借来了八百个胆子,所以才在她要回去的那一刻,冲过去抱住她。

    她推开我了。

    是我不肯放手,是我贪恋她的温暖。

    可是她挣扎了,撞到我心很疼。

    我就更难过了。

    我真的就只是想抱抱她,最后一次抱抱她。

    我知道,我小心翼翼保护了十二年的姑娘,就要不属于我了。

    我…我舍不得。”

    原本嘴角还挂着笑容的陈述森,说到这里的时候,语气都有些颤抖。

    陈江夏是知道别人嘴里的陆晚冬的,但唯独不知道陈述森嘴里的陆晚冬。

    他一直都知道她是一个很善良,很细心的女孩子。

    听到她跟海东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心不舒服了一下,以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并没有这样的感觉。

    当时还是鹏飞带着他远远的,望过陆晚冬一眼。

    她穿着蓝白色的校服,梳着高马尾,在运动场上英姿飒爽的样子。

    他是这辈子都忘不掉的。

    等她上了赛道,所有人都大声呼喊她名字的样子,她就蹲在起跑线上,意气风发,眼里都是带着亮光的。

    只一眼,他就望见了她,于是周围形形色色的其他人,再也不能入她眼。

    可惜他们学业繁忙,不能参加运动会,只得在上课铃响前,匆忙看了他一眼。

    他从未对兄弟的女人抱有过任何幻想。

    所以他只惊叹她的英姿飒爽。

    但是没有几天两个人就分手了,他的脑海里却一直想起那天她的身影。

    于是他开始在别人的嘴里,打听她所有一切的消息。

    他一直都在她的生活外,世界外,关注她的所有,只是除了他自己外,谁也不知道。

    听到她被男朋友抛弃,陈江夏手里的拳头都要攥碎了。

    他求之不得的姑娘,凭什么要对别人随意对待?

    听到陈述森说他去打了那个男生一顿的时候,他心里直呼痛快,打得好。

    可惜自己那个时候没有陪在她身边,否则一定要打的那个男生跪地求饶,给她道歉。

    听到她被流浪猫抓伤了手,陈江夏心揪的紧紧的,他拉她手的次数少之又少,永远都是她在帮自己推轮椅,要不是陈述森讲,他大概要很久以后才会知道。

    这一点比起他来,他自己做的就很不好。

    她对自己的关心,远远大于自己对她。

    这么好的姑娘,她应该得到世界上最好最好的祝福和陪伴。

    而不是守着这样,什么都无能无力的自己。

    自己能对她做的,实在是太少了。

    可他听到她对陈述森的好,他的心里就像打翻了一个醋坛子。

    酸的他直皱眉头。

    “我懂你对晚冬的感情,可是我绝对不会退缩。”

    陈江夏的眼神变得越来越坚定。

    他虽然害怕失去她,但他可绝对不是跟陈述森这样的胆小鬼。

    当初也是自己先主动的,放手也得陆晚冬说才行。

    一人一次才公平。

    如果晚冬选择陈述森,他一定会祝两个幸福,结婚的时候给两个人包大红包。

    但是如果晚冬只选择自己,他也绝对没有放手的理由。

    他只是被不明不白的那一幕伤透了心。

    他对原生家庭的讨好和自卑,以及恐惧,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里,所以他怕,他总是怕自己突然得来的幸福。

    又再次被上天收回去。

    所以他一直自卑着,一直小心翼翼的。

    他受伤前,也是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如果不是因为那场车祸,自己现在也应该会在部队里才是。

    不过现在也一样,虽然不能站着保卫国家,但他能坐着继续为国家做贡献。

    他绝对不会忘记,他惦记陆晚冬时,心里那掏心掏肺的痒。

    他也绝对不会忘记,躺在病床上,那无数个绝望难眠的夜晚,是他夜夜回想起她在操场上,英姿飒爽的样子,熬过来的。

    他之所以再次回到这里,是因为他想去找她的身影。

    即使概率非常低,但是以她跟他们的关系,他总会在饭局,和聚会里跟她遇到。

    他把自己的小心思,藏的很好很好。

    但他又害怕自己残疾的身体,吓跑她,于是一直都在积极努力的配合医生做复健,直到他前段时间终于能离开轮椅,穿着支架,拄着拐杖自己行走。

    他和她真是有缘分啊。

    他真的再一次遇见了她。

    可是他没有认出她来。

    但是没关系,第二次再见到她时,他终于认出了。

    这就是他惦记了好多年的姑娘。

    她一点都不像他们说的那样稳重,冒冒失失的,跟个小鹿一样。

    不停的东撞西撞,然后撞到了自己的心尖上。

    不疼,甜丝丝的。

    但是他在她面前,丢了人,他就只想着逃跑了。

    可是没想到,他会跟她再一次遇见。

    就在他们政府的办事处,好巧不去,还是他负责的业务。

    于是他借着还她衣服的事情,迫不及待的加了她的联系方式。

    那天因为没坐轮椅,他很劳累,便拒绝了她吃午饭。

    可是没想到,晚上郝麟松喊自己去吃饭,他会再一次遇见她。

    上天一次又一次的给他送机会。

    他怎么可能会跟她错过。

    可是他的身体实在是太不争气了。

    她见了自己很多不堪的样子,他害怕她嫌弃自己。

    但是她不顾一切的来到自己身边的时候。

    他就只想把她留在自己身边了。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想要什么,而不去谋略和行动的人。

    他很庆幸她不要嫌弃自己的身体,也喜欢自己。

    可是他真的太喜欢她了。

    因为轻易拥有了她。

    所以时时刻刻都害怕她不要他。

    自己什么都没来得及对她付出,她会是真心喜欢自己吗?

    喜欢自己哪里呢?

    他想不通,心里更加害怕失去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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