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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玫瑰声热 > 151.番外/孤魂野鬼的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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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魂野鬼也要守护他的星光。】

    上一世的北哥

    

    我叫邵泾北,出生五年父母就离婚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不喜欢我,我有一个父亲,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一个冠着父亲称号的陌生人。

    他经常酗酒,酒后经常打.骂我和妈妈,五岁以前的日子是在他们无尽的争吵与谩骂中度过的。

    所以五岁那年,陶女士毫不犹豫地离开时,我不怪她。

    我原本以为他们离婚后,我的日子会好过一点。

    但是后来邵青峰工厂破产欠了债,我和爷爷只能开始更加努力的生活帮他还债。

    钱可以挣,但没想到有一天他欠了人.命债,而那个人竟然想让我还,凭什么,这很不公平。

    但我反抗不过。

    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地在我身上撒气,无缘无故地把我拎进无人的巷子里,拳头落在身上的时候,我总在想,如果我不是他的儿子是不是可以好过一点?

    但是没有如果,我已经是他的儿子了。

    从小到大,学校里没有人喜欢我,他们说我是没爹没娘的孩子,狗都不会喜欢,整天失魂落魄得跟个孤魂野鬼一样。

    他们用石头丢.我,撕.烂了我的作.业本,把粉.笔头放进我的水.杯里。

    起初我对他们笑脸相迎,主动帮助他们,分享零食来释放我的善意,期望他们能和我做朋友。

    后来,我发现,没用,有些人欺负你不需要理由,恶人就是恶人。

    不是说狗都不喜欢我吗?

    我用了三天时间,在大街上找了很多流浪狗养起来,谁敢来我家欺负我,我就让狗咬他,让他们知道,“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不是说我像孤魂野鬼吗?

    那我就去干一些“孤魂野鬼”应该干的事,我打了耳洞,洞穿耳朵的那一刻有点疼,但我很开心,因为带上耳钉看起来很凶。

    我学会了打架,成为学校里的校霸,没人再敢欺负我了,赵钟和的人也打不过我,他开始在学校里散布谣言,但那又怎么样。

    我就是在谣言里长大的人,根本不会害怕。

    从那以后,没有人再会欺负我了,但是我过得并不开心,我把自己塑造成了“孤魂野鬼”,但最后真的成了“孤魂野鬼”。

    但是我还有我爷爷,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放弃我,所以为了他,我也要好好学习,努力生活。

    高中那段日子,前半段我活成了别人家的孩子,后半段我活成了天之骄子坠落神坛。

    因为唯一抓着我善念的人,他去世了。

    我在爷爷的墓前哭得悲恸,不明白我这么烂的人,为什么不抓走我呢?

    如果真的有鬼神的话,请把我带走吧。

    可笑的,无论我怎么哀求,第二天我仍然毫无目的地活着。

    终于,赵钟和找过来了,他的人揍了我,我没还手,因为我本意如此,我想离开。

    但是我养的狗救了我,睁开眼的时候,我在医院里,医院的房顶那么白,而我浑身污渍一片黑。

    这里让我无所适从,最后我悄悄提前出院,救治不及时腿也烙下了病根。

    但我不在乎。

    我这样的人,活不活无所谓。

    本以为就这样浑浑噩噩,漫无目的地苟延残喘下去了,直到我遇到了她。

    去超市买烟的时候,我机缘巧合参与了一次抽奖,奖品是一张白鸽的入场券。

    那天,我拿着入场券,鬼使神差地进去看了场表演,跳舞真的好无聊啊,但是那个领舞的小姑娘很漂亮,她的裙摆很白,笑起来就像天使。

    没想到天使竟然也会身处地狱。

    表演结束,我在巷子口抽了根烟,意外看到剧院没关的门里,天使被一群和她一样穿着白色舞裙的人,按在地上欺负。

    她看起来那么可怜,漂亮的裙子都被踩脏了,我悄无声息地跟着她回家,路上她哭得那么伤心,但是没关系,她越伤心我越开心。

    看吧,不只有我自己在遭受,舞台上漂亮的小天使,还不一样要遭受炼狱?

    她换了九中校服去学校时,我才知道她在九中读书,她退学了,我可怜的小东西不上学了,我怎么能因此丢掉她呢。

    于是我也不上学了。

    跟着她从天南到海北,自由自在地随处旅行。

    她没有钱,经常边旅行边工作,赚够了钱就接着去另一个城市旅游,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路上。

    但她明明那么穷,却还是会把一半的工资先捐给当地的孤儿院,可笑,那点钱有什么用呢。

    晚餐只买了一个面包,看见路边的流浪汉,掰了一半给他,愚蠢,真以为给一块面包,他们就不用乞讨了吗?

    但看多了这些蠢笨的行为,我被她“传染”了,我把自己赚的钱也捐给了她资助过的孤儿院,买东西分给流浪汉的时候,他们笑得好开心。

    我开始意识到,或许这也是生活的一种意义。

    有一天,她在森林里迷了路,我是个路痴,根本不可能带着她走出去,只能跟着她走。

    但没走几步,她掉进了野草遮住的坑里,坑很深,周围也没有东西能让我救她。

    我只能坐在坑边陪她说说话,她第一次听到我的声音,但我却不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我们相谈甚欢。

    我一直记得那晚星星那么亮。

    路过的旅人发现我们的时候是第二天清晨,她看见了我的脸,她说我长得很好看,谢谢我陪着她,也希望和我做朋友。

    我想继续陪着她旅行,但是我的工作到了关键期,不挣钱以后也没有办法继续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给了她一个装有定位的玩具,让她卡在书包上随时带着。

    我能随时随地查看她的位置,贪婪地听到她的声音。

    偶尔她会去危险的地方,我会推掉工作陪着她,我腿脚不方便,以前不觉得什么,终于有一次误了我的大事。

    她在山里同一个位置停留了半天,定位很精确,她几乎没有动,就算露营也不可能一动不动地在一个地方一步也不动。

    我慌了,带着拐去了那座山,山上很陡,我几步就会摔倒,拐也不好使,总是卡进石缝里,每次摔倒的时候,我都很厌烦自己无能的双腿。

    最后我在一个山底发现了她,她躺在哪里了无生气,恐惧铺天盖地地袭来的时候,我突然明白,我喜欢她,想和她在一起。

    走下去太慢,我的女孩等不得,我直接从山顶滚了下去,幸好不算太高,没有造成很大的后果,就是我的腿更疼了。

    我背起她,撑着拐往外走的时候,鲜血洒了一路,但她在我背上让我格外安心。

    护林员来接我们的那一刻,我终于撑不住倒了下去。

    醒来时,她在我旁边的病床上,睡得那么乖,我突然好想为了她活下去。

    后来,我们定居在附近的疗养院里,这里老人居多,我们一起帮助老人理发,和他们下棋谈心。

    像一对情侣一样生活,但是我从来不碰她,最越距的行为也不过拉一下她的手。

    因为我,不配。

    牵她手的那天,我们去了游乐场,还拍了照片,那是我最开心的一天。

    因为多年的奔波和原本落下的病根,我一天天的病倒,她守在我的病床边寸步不离,但这留不住死神到来的步伐。

    我年轻时日日夜夜祈祷的鬼神,最终在我最不愿的时候把我带走了。

    我给她留了一封信,把我所有的财产变现留给她。

    我真的希望,我的女孩可以好好活下去。

    她是我碰触到的唯一的星光。

    我想好好守护她,但却提前离开了她。

    如果可以重生的话,我希望在那场表演后,冲进去救起她,告诉她,这世界很美好,有我在,没有人会欺负你,你只需要勇敢快乐地向前走。

    祝福你,我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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