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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我写小说不到两个月时间,上一本小说是我从三十多个小说开头挑出来一个比较满意的小说。
可能因为时间太急的原因,导致中期已经崩坏了。
写到后面已经主角已经融不进剧情里面。
所以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我也在考虑自己真的能写好么。
一开始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在我的脑海之中浮现出李寻欢的形象是电视剧与小说的结合吧。
不管是哪一个版本的李寻欢,在古龙先生的设定之中,李寻欢就是一个江湖浪子。
在古龙先生的小说中,作为一个浪子的李寻欢亦是一个多情的人。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著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
我想,这样的李寻欢的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我写不出古龙先生一样的笔力,只能尽我全力来描写李寻欢。
我个人认为,李寻欢是一个风流而多情的人,他可以有浪子沈浪在白飞飞与朱七七之间的犹豫,有浪子萧十一郎对连城璧的妻子沈璧君一样的专情,更多的是像陆小凤一样浪迹天涯,认识一个一个江湖美人,身边的红粉佳人无数,却没有一人可以让他留下。
他不似香帅楚留香一样,群芳争艳围在身旁,不似谢晓峰一般得到女人之后,就彻底抛弃,更不像丁鹏一样,平平无奇,可以将女人当做筹码利用。
李寻欢更多的是一种看似风流不羁,到最后却一无所有。
写了一个星期的李寻欢,心中也是在疑惑,同人小说真的能写么,会不会因为剧情与原著相同而被认为是抄袭。
后来想想,决定还是坚持写下去,就当练笔了。
不管这本书的后面会是怎么样的结局,也要把它完结完。
说回这本书,书中是写李寻欢在诸天万界的故事,而其中为了能够让他行走诸天合理性,因此选择了主神,而不是系统。
我写李寻欢的时候,其实最期待他在松鹤楼上遇到乔峰:
李寻欢一袭白衣,身披着一件素黄色的披风,坐在松鹤楼里,正好遇到乔峰上楼,与段誉斗酒,大喊一声:
“小二,再来二十斤高粱。”
小二却为难地朝着李寻欢一指:
“大爷,酒都已经被这位大爷买走了。”
李寻欢见到乔峰仪表堂堂,器宇轩昂,与他往日见过的人物都不相同,于是微微拱手行礼:
“兄台若不嫌弃,不如一起饮上几杯。”
最后,总结下:
李寻欢更多的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与每一个男人都一样,只是他有着自己的原则与坚持,才会更加与众不同,人格魅力才会脱颖而出。
李寻欢是一个浪子,浪子本就风流。
至少古龙先生笔下的浪子都是风流的,然而风流浪子的李寻欢终究不是为读者多喜欢的。
风流而不下流。
这才是李寻欢。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在下李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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