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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虫族崛起:我真的是在玩游戏啊 > 第13章 主动暴露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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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的事全权交给弗加洛处理,沈恪则专心在宾都等几座城市与人类周旋。

    不要小瞧人类。

    沈恪铭记这一点。

    虫族看似取得很大胜利,人类军队甚至无法突入城市,但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

    那就是城市里的大量幸存者。

    若是没有这些幸存者,别说导弹等大威力武器,光是轰炸机就足够虫族喝上一壶。

    因为没有时间沉淀进化,吸收过各种飞行基因的虫族目前最大飞行高度尚且不足万米。

    一万米,这对于轰炸机来说不过是起步。

    如果不计较幸存者伤亡和城市损毁,在万米高空之上盘旋的轰炸机对于虫族来说完全就是打不到的夺命死神。

    当然了,若是如此,沈恪也大可让虫族重回百米之下,或者让人类认为将虫族全部消灭,默默发展深海下的势力。

    不管宾都几座城市的未来如何,虫族已经实现最初时的作战目标。

    收集到足够多的人类基因以及其他基因,外加足够让某一处基地在短时间内疯狂暴兵的资源。

    “嘭!”

    轻微的爆炸声响起,沈恪看了一眼,眼底浮出一抹烦躁。

    他在搬家前下达过多条指令,其中一条就是研究异化生物,尤其是人类。

    人类的基因序列早就完整的剥离出来,吞噬除了能得到少量资源以外再无他用,而从资源方面考虑,人类能带来的资源实在是少之又少,还不如菌毯转换地球的有机物和无机物来得快速。

    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沈恪不想就这样白白浪费人类庞大的人口基数。

    脑虫玛帕正在负责有关此方面的研究。

    比起其他脑虫,玛帕要更为特殊。

    它舍弃了脑虫的部分能力,比如说大范围指挥虫群,其仅能指挥一支负责保护研究室安全的护卫队。

    相应的,舍弃指挥能力,玛帕换来更高的生物模拟与潜力进化等能力。

    沈恪将这类脑虫命名为学者。

    而刚才爆炸的东西就是所谓的异化生物。

    将虫族的部分基因强行注入其他生物体内,扭曲他们的意志,变成强化版炮灰,但是不知道是基因序列冲突,还是人类本身过于弱小,注入基因后整体会变得极不稳定,稍微有不慎就会爆炸。

    如果说将感染因子注入异化生物体内后放他们回到人类社会,以自爆感染同族,这个计划虽说不错,但是异化生物从外表上来讲就和生物本身有很大不同,人类又不是一群傻子,怎么可能放一群明显有问题的人回到社会。

    “菌毯也铺不出去,这个强度和其他游戏相比简直太弱了。”

    沈恪不知道是第几次吐槽,不过若是强度和其他游戏一样,他也不会玩得如此着迷。

    从弱小开始培养才是乐趣所在,若是一开始就有其他游戏虫族的强度,简简单单推平一个世界,短时间内能体验到割草的快乐,但时间长了就会越发无趣。

    围住宾都的部队暂时停止了攻势,从第一次进攻开始便一直没有取到良好的战略成果,再这样下去不过是平添无意义的伤亡。

    城市外的防御工事架了一层又一层,别说是体型较大的虫族,哪怕是本世界的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差不多了,再给你们一点甜头。”

    沈恪心神一动,场景切换到人类实验室,这里放置着此前被捕的幼虫。

    因为经过特殊进化,「伪·幼虫」不需要通过菌毯来获取营养物质,其自身就能解析各种食物将能量储存在体内,比起最初被捕捉的时候,现在可谓是被养得白白胖胖。

    “这特么养猪呢?”

    实验人员自然听不到沈恪的吐槽,他们熟练的操控着仪器,将一管试剂打入幼虫体内,只听得一声刺耳的嘶鸣,「伪·幼虫」迅速萎缩。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令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等意识到变故,「伪·幼虫」已经完全失去生命体征。

    “实验记录,全部记录下来了么!”胡子花白的老头迅速转过头。

    “记录下来了!”实验人员拔了一个音调,虽然还没有进行分析,但是人们清楚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虫族惧怕试剂里的某一种元素,这种惧怕甚至到了短短几秒就足够要命的地步,如果是容易得到的元素或者容易大量合成的化合物,那么虫族将不再是威胁。

    原本有些疲惫的人们瞬间亢奋,紧锣密鼓的分析着实验过程。

    “果然,稍微聪明一点的敌人比只会执行固定程序的敌人更加容易对付。”

    沈恪面带嘲弄之意,那所谓的试剂当然不会对「伪·幼虫」造成影响,当试剂打入的同时,他对幼虫下达了自毁的命令。

    虫族需要一个弱点,一个让人类信以为真的弱点,这个弱点会比寻常热武器带来的伤害更加高效。

    当人类完全依靠这种药剂,待到最后一战,药剂突然失灵,届时将会是怎样的光景?

    “叮铃铃…”

    沈恪刚想进行下一步战略部署,手机铃声突然响起,瞄了一眼,原来是孟怡。

    回想白天的话,沈恪有些头疼,想着不去理会,等到明天再回电话,就说是搬家太累睡着了。

    电话铃响了一段时间安静下了,还不等松口气,电话铃又一次响了起来。

    沈恪无奈之下只能接通电话,装着刚睡醒的模样,含糊道:“喂,哪位。”

    “你小子干嘛呢,半天不接电话?”

    “哦,有点困,睡着了。”

    “这才五点多,睡什么睡,下楼,姐姐请客。”

    “要不改天吧。”

    “麻利的,有点年轻人的活力。”

    沈恪眼皮不住的跳动,回想孟怡的性格,为了以后的安宁,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你在哪呢,我去找你。”

    “我就在楼下,你直接下来就行。”

    挂了电话,沈恪头疼的叹口气,随手拿了个鸭舌帽盖住乱糟糟的头发,揣着电梯卡下了楼。

    孟怡在单元门前等待,一身青春靓丽的打扮,配上白皙的皮肤,姣好的面容,端得是无比吸睛。

    事实也是如此,孟怡可不只是现在漂亮,曾经上学的时候,更是公认的校花,当时因为沈恪和她关系不错,没少被同寝室的那群牲口打趣,更有甚者,企图顺着沈恪这条线得到孟怡那几个相貌同样不错的闺蜜的联系方式。

    为此可没少给沈恪买早餐,打热水,以及上课点名之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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