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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单纯的人是不会欺骗人了。
要是换做其他女孩,可能会先稳住老人,再以求另外的解脱办法,但丽莎不会,她不会说谎。
在丽莎的做法中,厌恶就是厌恶,亲近就是亲近,由于自身血脉的关系,这两种情绪都会被放大。
若是亲近一样事物或者人,那么就会亲近的要命,反之,则反感得要命,想要伪装,是比其他人更加困难的事情。
丽莎也知道最好的办法是先稳住老人,可她做不到。
而且,老人所给她的……也根本不是糖。
老人一步步逼近。
她颤抖着退后,像个孩子一样把通灵令藏到了什么,认为藏东西就应该藏在后面,才不容易被抢走,她哪里知道,对于老人来说,随便她藏在哪里都无济于事,能抢的时候,老人一定会抢。
老人在等待机会,琢磨着再趁此多吓吓她,看她都快站不稳了,要是被绊倒一下,在这一霎的时候,就能抢夺过来!
老人并不知道这个想法比丽莎还要单纯。
丽莎从学会走路开始,就没有因为外物而摔跤。
每个圣女候选人都有着和天地万物亲近的特性,即便不小心踩中什么陷阱,那些陷阱也会自动解开,不忍心伤害于她们。
就这样僵持一会儿。
老人发现自己的脸的确笑僵了。
他已没有什么耐性了。
事实上一个破圣天尊能在一个小姑娘身上浪费这么多时间,已算很丢脸的了。
他恢复一脸冷漠,改用恐吓的方式说道:“拿来!”
丽莎拼命摇头。
老人冷哼一声:“再不拿来,信不信我烧了你的家园!”
丽莎果然变得更加惊恐,左右一看,忽道:“骗人,你做不到!”
老人只觉好气又好笑。
他会烧不了这片林子?
开什么玩笑!
他不仅能够烧了林子,还压根不需要用到凡火。
只要他一个念头,在他领域覆盖的树木,便会顷刻间燃烧成灰烬。
所以,他并不是不能,而是这么做没有任何意义。
烧毁了林子非但会引起灵族的注意,把更多人招惹过来,还对抢夺通灵令没有丝毫用处。
他脸色又是一沉:“哼哼!你这么不听话的孩子,老夫把你卖到人族,一定有不少达官贵人愿意出高价钱买你回去!”
丽莎表情变得无比惊恐了。
“卖”字对于灵族人来说简直是噩梦。
灵族不喜欢听到“卖”字。
由于灵族的天生俊美,在神魔大战之前,许多落单的灵族人被当作宠物贩卖给各个种族,所遭受到了非人的待遇。
那时的灵族几乎没有任何人权。
就连其他种族不愿意来占领这片森林的原因,大多也是因为想将它们当作野生宠物一样饲养。
不错,是“它们”。
在那个漫长的年代,它们就是仅供各族玩乐的玩物罢了。
丽莎并不知道“达官贵人”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历史上的“玩乐”究竟是怎样去玩乐,她只知道“卖”字是整个灵族最大的禁忌词。
在灵族,谈“买卖”是会被遭到不客气驱逐的,谁都一样。
而只能用“交易”来形容。
交易听起来相对平等一些。
“他们买我做什么?”丽莎忍着强烈的恐惧,提起勇气问道。
老人脸色一沉。
这小妮子到底是装不懂,还是真纯洁!
漂亮的玩物买回去做什么?难道灵族的历史没有记载吗?
“哼哼,做什么?当然是扒光你的衣服,锁在笼子里,每天翻来覆去的折磨,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老人恶狠狠道。
丽莎这次真被唬住了,似乎已经脑补到恐怖的画面,急忙双手环胸,捂住衣物。
老人眼睛一亮,趁丽莎注意力没在通灵令上的时候,飞快伸手一探,捏住通灵令一拽,没想到丽莎抓得极紧,她整个人连同通灵令被拽向老人。
“啊!”丽莎发出惊叫,扑过去的同时,下意识一脚踢向老人。
她实在太无助了。
她也并不会丝毫武技,连其他姑娘都在观看男孩子打闹时学会了一招半式,她却从小被当作圣女培养,极少看到这些,所以对于武技,她可以说是一张白纸,连小孩子都比她经验丰富。
好在她有一个极要好的朋友乔乔。
乔乔是个武技高手,不仅女孩子不敢跟她打架,就连成年男子都不敢轻易招惹乔乔。
不仅因为乔乔是族长的女儿,还因为乔乔打架实在厉害。
她情急之下,只能使用乔乔教她的武技。
用力一脚过去,即便老人是破圣强者,也是猝不及防,被踢得跳起来。
她踢的不是别处,正是老人的裆下!
老人哪里想到从内而外看起来这么单纯的小姑娘居然会使用这么下流的招数。
就在这一脚即将踹到自己时,他还认为女孩即使知道能得手,也会因为自身的矜持收招,没想到对方哪里是阴差阳错,完全是故意的!
这一脚踢的极狠,但若是放在任何部位,老人都不会当回事,可任何男人,不管破圣也好,凝元也罢,被踢中命根子的反应都是一样的。
“好你个丫头!从小就不学好!”
老人喝骂的同时,反而冷静了些。
只因对方的攻击,除了卑劣下流以外,还附带一股特性!
别误会,不是让敌人“火辣辣”的特性,而是无视了真元护体!!!
这意味着什么?
这小姑娘到底是什么身份?
这一招明明不是任何武技,对方实力也仿佛像是没有任何真元的样子,只凭单纯的灵力,单纯的一脚,就能破开破圣强者的护体,岂非奇迹?
老人眯着眼打量通灵令。
若非通灵令的功效加持,就是这小姑娘的血统高贵。
据说某些灵族的圣洁血统达到一定程度,是无视任何真元护体的。
这就得从灵族的起源说起了。
据说,灵族祖先本就是天地灵气所幻化而来,而真元的本质,也是灵气,两者并不排斥。
经过无数岁月的繁衍,灵族血统早已不够纯粹,可以理解成由于血统被侵染了其他种族的特性,而变得浑浊。
但灵族为了延续先祖的纯粹血统,有一支后裔终生不能和异性结合,繁衍后代的方式则是通过秘法和灵气,生下后代。
因此,生下的后代也延续了最纯洁的灵族血统。
一代代繁衍下来,这支后裔变得稀少,几乎不为外族人所知。
在灵族内,这支后裔是先祖的化身,天生使命便是守护灵族传统,故称:圣女。
在外族谣传,这支后裔杯称作:纯灵。
纯灵,血灵,魔灵,木灵,元灵……等等,在经过了恒古岁月的惨痛历史后,“灵族”这个词语早已不是当初最纯粹的“灵族”。
不像一个个体种族,更像被其他种族以另外方式来延续生命的种族。
这些灵的划分,简直是外界对灵族最大的侮辱!
但唯独纯灵,是最纯粹的灵族!
是灵族人最后的尊严,以及象征“灵族”这个种族并非附属种族,而是独立的。
在各族眼中,灵族还存在纯灵吗?
老人本不相信,现在却有几分信了。
不管眼前小女孩是用怎样卑劣的手段做到的,无可否认的是她的确破开了自己的护体,对自己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老人没有再逼近,他在思考。
一只纯灵的价值,丝毫不比一头神兽的价值相差多少。
他不再想着杀了女孩,夺宝离开。
而是想连人带宝一起掳走。
谁都不能不忌惮纯灵那近乎天生领域的能力。
更不能无视那没通灵令未知的诡秘力量。
他必须想个稳妥的办法,既不惊动起他灵族,也能带走她。
念及此处,他脸色稍缓,问道:“你想救那头畜生?”
丽莎丝毫没有放下警惕,似乎在脑海中思考老人又想打什么坏主意,但以她的智慧,实在很难想到,索性点了点头。
“不妨我们来做个交易?”老人笑了笑道。
“什么交易?”丽莎的警惕也稍稍放下了些。
嗯,灵族人喜欢交易。
如果没有交易,灵族人无法穿上好看的衣袍,无法使用带有绿植芬芳的洗浴产品,更无法吃到人类那些经过加工的可口零食,零食是每个少女的最爱,丽莎也不例外。
灵族现有的大部分东西,都会从人族那里通过交易的方式换来的。
这种交易延续了很久很久,他们已经依赖上了这些产品,如果有一天忽然失去,是非常不习惯的。
这也是灵族为何愿意和人类息战的缘故。
灵族不畏惧任何种族,但他们已无法忍受回到原始时代了。
尤其是像丽莎这个年纪,甚至以下的小孩,每次人族商队以到来,他们甚至比过节还兴奋若狂,试图用一段时间积攒的没有价值的东西,和人族商贩换取些宝贵稀奇的事物。
是的,丽莎喜欢交易。
一切和交易挂钩的东西,对灵族人来说都充满了美好,和“占便宜”。
尤其是女孩子,都喜欢占小便宜。
天下间不管种族,不论年龄,女孩子都是最爱占小便宜的生物。
她们甚至热衷于在交易过程中讨价还价,其实不见得真在乎那点蝇头小利,而是享受砍价的过程,那种让自己占到了小便宜的欢愉心情。
“嘿嘿,只要你跟我回去三天时间,我就放过那头畜生,怎么样?”
丽莎不能理解,为什么人类在谈论交易时都变成来一个嘴脸。
不过丽莎喜欢这副嘴脸,灵族人比任何种族都更包容商人的丑恶,因为和灵族交易是双方都不赔的买卖,双人都认为赚大了。
这里有广袤无垠的森林资源,是无论大陆任何地方都比拟不到的,许多原材料只有灵族才能弄到,商人只需要付出一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就能换到珍贵的材料。
而在灵族看来,森林里生长的一切原物才是最不值钱的东西,随时可以取。
当然,灵族是热爱大自然,任何灵族人都不会为了一己私欲伤害到树木。
他们通常从植物中提取事物的做法,实际上也是在帮助树木能够更好的生长。
等于说,这些对他们来说,完全是必须要去弄下来扔掉的垃圾。
能用垃圾换“宝贝”,怎能不开心?
经过每次废品兑换以后,人族的商贩嘴脸在他们眼中怎能不可爱?
不过,丽莎的重心似乎没有放在点子上,有些生气的说:“它不是畜生,是神兽,也称强大的生灵。”
老人面上笑意怏然,心里却极不耐烦了。
他不想跟一个小屁孩讨论对火云驹的称呼问题。
“好吧好吧,只要你答应我,我就放过那头强大的生灵怎么样?我保证,只需要三天时间?”老人不厌其烦道。
“既然你都保证了……”丽莎有些心动了,毕竟对方都保证了啊,人族商贩的保证一向很有分量的,“可是我不能离开灵族的。”
“我们只是悄悄离开三天,三天以后你就回来了,大家只当你出去游玩了一趟,没有关系的。”老人诱惑道,“爷爷带你去看看外面的大世界,保管你流连忘返。”
“啊?”丽莎真的心动了,“但我一定要回来的。”
老人心里翻白眼:“好好好,一定回来,就算你到时候不想回来,我也要提醒你回来,怎么样?”
丽莎有些失望。
她其实很想去外面看看的。
可是族规不允许,她又害怕自己受到了诱惑,不想再回来,那么与其短暂拥有,还不如无知的快乐下去。
每次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她都强行压下意动,只有睡着了才不会去想。
此刻老人提出这个交易,简直是她认为极好的交易。
单纯的丽莎似乎已忘了老人刚才是怎么样对她的。
她的记忆难道只有半炷香吗?
“可是……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情?”丽莎为难道。
“你说,能办到的,老夫绝不推辞!”老人心道果然是个好糊弄的小丫头。
“我想回家跟母亲说一声,再和乔乔告个别,免得她们会担心我,你还要你把你的住址写给她们……”
老人暗道:这小妮子,原来是打的这个主意!哼,老夫带她先回一趟族群,到时不就暴露了吗?能走才怪!
虽说他不怕灵族中这样的小部落,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般想着,却听丽莎又道:“……我怕我……我怕我不想回来了,你也劝不动我的时候,她们能够强行带我回去。”
“额?”老人怔了怔,仔仔细细打量丽莎的神情,一丝隐瞒都休想逃过他的变化,可是看着看着,他忽然发现丽莎说的是真话。
难道是老夫想多了?
这小丫头真的愿意答应?
回去族群一趟,真只是为了告别?
留下地址……哼!这简直是笑话。
圣城居民行走于世间,第一准则便是低调。
当然,就算老者肯留圣城的地址,这帮人也无法找得到,圣城,非破圣强者根本无法踏足进去,连踪迹都找寻不到,何谈进入?
况且就凭“圣城”两个人,都足以令世人听而生畏。
寻找圣城,岂非是每个修士最终极的理想?
“好,我答应你。”
老人无法不答应,硬来的话,最终结果很可能还是引来灵族族群,既如此,还不如以友好的方式“拜访”他们,以自己圣城来者的身份,难道对方还能拒绝不成?
“嗯嗯,你跟我走吧,族群离这里不远。”
丽莎开心极了,不再害怕老人,兴高采烈带路离开。
刚转过身,丽莎笑脸登时煞白。
好险,好险!
终于骗到他了吗?
谁说丽莎不会骗人?
她只是不会说谎罢了。
说谎和骗人在固执的丽莎看来,完全是两回事。
她的确是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啊。
但她知道,即便母亲答应了,乔乔也不会答应的。
她没有说谎,只是隐瞒了带老人回族群的真正意图。
她的确想离开,但她知道,自己无法离开。
隐瞒算骗人么?
额……应该不算的吧?
不知道,回去问乔乔吧,乔乔应该知道的。
不管了,先脱身再说。
像丽莎这样的人,骗起人来当真是谁都看不破,何况丽莎这压根不算是骗人,一切神情乃真情流露,甚至连先前的惧怕,也因后来老人表现出的“友好”而烟消云散了。
是的,丽莎从来不是一个爱计较的人。
从小琳娜那么为难她,她都能以善良的方式回应对方。
她不记仇。
“呵呵呵……”老人就没那么轻松了,虽说眼前这丫头很好骗,可他还是得做足了戏嘛,跟在后面就跟个慈祥的老爷爷一样,替小丫头的如愿以偿感到高兴。
……
族群离此地并不远。
好吧,姑且算不远,以老人的领域,这点距离只怕几个呼吸之间就能赶到,偏偏耐着性子陪丽莎走了足足半个时辰。
最烦躁的是,丽莎每经过一个“有趣”的地方,都会愉快的给老人讲述这里曾发生过的一些趣事。
什么琳娜啊,什么乔乔啊,什么瑞里啊,妈的,天知道这些家伙是长什么样,他堂堂一个破圣天尊,连听一下这些名字都简直像是再浪费时间。
这样的蝼蚁似的小角色,根本不值得钻进的耳朵。
偏偏听得多了,他甚至被迫记住了。
哼!能让一名破圣强者记住的名字,那几只蝼蚁应该感到三生有幸吧。
而且老人还不能表现出不耐烦。
骗人的都这样,当被骗的人在讲述这些自己一点不关心的事情时,还必须表现出很感兴趣一样,这样才能让对方觉得你不是在骗她。
面对一件件不关心事情和人物,老人必须笑呵呵的询问一些“哦?”、“是吗?”、“后来呢?”、“真的啊?”等等来掩饰自己在认真听。
更苦恼的是,当丽莎笑的时候,他也得跟着一起笑。
该死!
他实在讨厌笑了。
他根本不认为有什么好笑的,偏偏还必须笑,那种感觉是会让脸部抽筋的。
他甚至怀疑从今往后自己都不会再笑了。
今天的遭遇令他对“笑”产生了厌恶!
没错。
今天所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件值得笑!
从在黄沙镇外出场开始,你以为他真的喜欢那么淡淡的笑么?无非就是装逼罢了。
试想当每个人都用充满震撼的眼神望自己时,自己挂着淡淡笑意,是否很高深?是否很爽快?
当然。
你当那么多高手都喜欢笑么?错了,他们只想在人前故意表现出风轻云淡的姿态,以此满足内心的虚荣和爽感罢了。
要是你见到一个人没事就瞎几把微笑,不是脑残就是傻缺。
终于,他们达到了目的地。
丽莎所在的族群被称作泰纳部落。
对于心思比较单纯的灵族人来讲,部落名称只不过是一个代号,划分的没有其他种族那么严格,在大家看来,每个灵族人都是灵族的一份子,这一点不会像人类只有在大局时刻才会想起来。
泰纳部落位于森林位靠山脉,这里地势相对崎岖,是个斜坡,部落的居民就居住在这片斜坡上。
居住在这里有几大好处,在此就不一一说明了。
其中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交通便利。
比如山顶的人们可以通过一条由参天巨树上连接而成的木桥很快到达山地,他们的大陆不在地上,而正式靠天空这些横竖交错的木桥来通行。
此时丽莎和老人就走在木桥之上,能够俯瞰整个族群。
木桥上路过的行人纷纷投来异样眼神,似乎对外来的人族感到很稀奇。
“你们这里很少有人族来往?”老人忍不住提出疑惑。
“不是的,人类的商队穿的都比较华丽……”丽莎古怪的看了眼老人,她倒不是瞧不起老人的装束,只是相比起人类商人的打扮,老人一身廉价的素袍很土气。
“难怪,看来即便是在灵族,也有些瞧不起穷人啊。”老人笑呵呵道,这次他倒是真心实意想笑了,当然不是自嘲,而是嘲笑瞧不起他的人,真正有实力的人,根本不屑于去追求表面的光鲜。
“你别误会,不是瞧不起的。”丽莎解释,“只是他们更喜欢看到华丽的衣服,因为商队总能给我们带来好东西,看到你之后,他们有些失望。”
“因为我不是商贩?”老人道。
“是的。”丽莎老实道。
老人恍然,说道:“先办正事吧。”
丽莎点了点头,带着老人从另一条岔路通往山腰上的一处地方,那里的木屋建筑看起来比较大,想来居住的人在这里有些身份。
不错,那里正是族长的家。
族长外出其他部落,还未归来,目前部落由乔乔暂时主事,这也是族长将通灵令赞暂时放在乔乔那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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