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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他可逆时光 > 番外独白 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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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小姐第一次见面是在M国,所以我念念不忘那个地方。

    当时小姐的家人配合当地警方破获了一起儿童贩卖案,我就是其中之一。

    小姐太干净了,那时候的她完全是个小公主,眼睛清澈得我不敢直视。

    她递给我随身带的小手帕,让我擦干净脸上的灰。

    有时候爱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不过,我怎么能提这个字呢。

    那时候我只是个孩子,也只知道,这辈子想跟在她身边。

    可能是阴差阳错,也可能是她妈妈的帮忙,我进了暗门。

    门主说,如果籍籍无名,是保护不了重要的人的,还说,如果我足够厉害,将来就可以跟在小姐身边。

    所以我拼了命地训练。

    也不是没有比我更厉害的人,只是我不要命,所以几乎从无败绩。

    终于,我成为了暗门排名第一的杀手。

    终于有资格,站在她身边。

    再次见到小姐的时候,她已经快十六岁了。

    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小姐真的很美,世人都说,漂亮和美这样的词用在她身上俗了。

    我也觉得。

    小姐这样善良温柔的人,是仙女。

    可惜我不善言辞,从始至终都是个胆小鬼,没像其他人一样赞叹夸奖小姐一句。

    小姐看上了一个男人。

    我竭尽所学调查资料,发现那个人很优秀。

    小姐应该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的,这样的人才勉强配得上她。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心脏有些发闷。

    我没有心脏病。

    暗门没让我读多少书,更多的是身手训练。所以,我不明白这样的感受是什么。

    我看着小姐越来越明媚的脸,又觉得舒缓了很多。

    小姐很快乐,就是最好的。

    可惜世界总是残酷,意外让人猝不及防。

    小姐从山坡上滚下来受了重伤,她在急救室的每一天,我都是心惊胆战的。

    她需要最好的医疗。

    我只能带她回了M国,寻求暗门的帮助。

    小姐向来骄傲,她生来就该跳舞,应该绽放,她怎么可能接受双腿残疾。

    我看着她不停流泪,只是沉默。

    感到一阵阵钻心的疼痛。

    我每天寸步不离地陪伴她,我终于成为了她的影子。

    我想尽办法讨她开心,但于事无补。

    她肉眼可见地变瘦,最瘦的时候只剩下六十多斤了。

    她眼睛里也没了光芒,像一支接近干枯的玫瑰。

    没过多久,小姐确诊了躁郁症,起因是我发现她手臂上自残的痕迹。

    医生说,她可能还会自杀。

    从来没有人知道,我也落过泪。

    就在病房外,和屋里憔悴痛哭的小姐一墙之隔。

    小姐慢慢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每次她暴躁地捶打双腿,还有半夜惊醒呜咽的时候,我只能紧紧抱住她,控制她的双手不再伤害她自己。

    我甚至开始后悔,为什么没有学过医,我什么都帮不了她的。

    我知道小姐在乎留恋什么,终于找到了办法。

    为了她配合治病,我每天都给她带来宴璃的近况,有时候也会带她偷偷去看一眼。

    在楼下远远望一眼,小姐回来就会开心好几天,强迫自己吃饭,哪怕不断循环吃了就吐的过程。

    她的双腿在慢慢地恢复,但我每次看她汗如雨下,像学走路的孩子一样举步维艰的时候,都觉得那个人不值得。

    小姐喜欢读书,情绪好的时候总喜欢给我讲诗词。

    我懂的太少了,更多的时候都在默默地听。

    要是再聪明一点就好了,我就可以多跟小姐讲几句话。

    小姐读完了书,又开始接触暗门的事务。

    她每天都很忙,夜里也睡不好。

    我只能竭尽所能,为她稳固地位,护她平安。

    我们共同经历生死,我也见过她满身泥泞,可在我眼里,她还是我的小姐,高贵如仙,不可攀。

    时间过得很快,这是我陪伴小姐时间最多的几年。

    我也知道,余生再也没有这样的时间了。

    小姐决定回去找他。

    我还是默默安排一切。

    看着她和那个人携手步入婚姻。

    我的心里竟然更多的是开心。

    小姐终于嫁给她爱的人了。

    她总是清冷的,好像对什么都很淡漠,但世界上只有我知道她有多爱那个人。

    不忙的时候,我总是远远跟在她身后。

    只是没想到,我去M国不久,唯独我不在她身边这次,她就出了事。

    秦夜显然是有备而来,我找了很久才打听到地方。

    自我入暗门就被教导,杀手最重要的就是冷静。

    我违背了自己所学,一个人去救她。

    我又一次看见她为了那个人发疯,信佛信了那么多年的她亲手拿起了刀。

    万幸的是,小姐最后毫发无损地回来了。

    我知道我不该再去打扰她的生活,也可能是察觉那个人发现了我的心思,害怕那个人告诉小姐。

    我知道,小姐那样美好的人,不会歧视我,也不会觉得我卑劣。

    但我不想,以后在她眼里连朋友都不是了。

    秦夜行刑前一晚,和宴璃见了一面,我也去了。

    他说:“宴璃,你命比我好,投胎在一个正常家庭。如果我没被生母贩卖到组织,如果我不是毒枭。她也会给我一个机会的。我陪伴了她五年,见过她最落魄的样子,见过她站不起来在低谷挣扎的狼狈,也见过她的温柔,她的狠厉。世人眼里只看到她璀璨夺目如明珠,可我懂得她的辛苦,一路的艰辛,我没输给你。”

    他这些话,在我听来很可笑。

    陪伴小姐五年,尽力照顾她帮助她的明明是我。

    秦夜就是个彻头彻尾自私自利的人,他爱的只有他自己。

    他根本不会顾及小姐的感受。

    秦夜明知道小姐的病还把她扔进水里逼她妥协,还在她手背上植入定位器。

    可秦夜不知道,我是羡慕他的。

    羡慕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说出喜欢,羡慕他……是一个男人。

    我是爱小姐的,但我的爱,这辈子都不会宣之于口。

    我很知足了,我知道小姐和我不会是别的关系。

    小姐常说,是宴璃救了她,将她从深渊拉出来。

    小姐对他是什么感情,我对小姐就是什么感情。

    小姐也感激我对她的好,所以总是想着给我最好的东西,那些名贵的首饰衣服,一批批地送。

    我会用一生守护好暗门,甚至以后守护她的孩子。

    但我永远觉得值得。

    因为小姐对我很好,几乎有求必应,一直劝我去过自由想要的生活。

    我已经得到想要的生活了。

    这一生,我很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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