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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快穿大佬穿成悲惨女配 > 第34章 炮灰狼孩称霸天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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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指一间,五年已过。

    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带着三匹灰狼跋山涉水。

    突然,一头庞大的野猪冲了过来,小孩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目光沉静,摸出缠在腰间的藤蔓,一鞭子甩了过去。

    “啪!”的一声响,野猪皮开肉绽,豆豆眼瞬间狂飙泪水。

    好痛!

    小孩再次举起鞭子,吓得野猪掉头就跑。

    见状,灰狼躬身蓄力,宛若离弦的弓箭,直接将野猪咬死。

    “大灰,回来。”稚嫩的声音响起。

    凶狠的灰狼回头,只见小孩正低头缠藤蔓,顿时眼里闪过一丝窃喜,猛的扑过去,张牙舞爪的模样似要将小孩撕碎。

    小孩一个侧身躲过,一巴掌呼过去将其按在地上摩擦。

    宁舒蹂躏毛茸茸的脑袋:“老实点,嗯?”

    就这点本事,天天妄想当头狼,这不是找抽吗?

    大灰感觉自己的脑袋如有千斤重,怎么挣扎都起不来,自己漂亮的毛毛都沾上了脏兮兮的灰尘,圆溜溜的眼睛顿时转了转。

    下一秒,眨眼,吐舌,摇尾,好不可爱!

    其他两头灰狼上前蹭宁舒,试图求情,然而他们显然忽略了自己庞大的体型,毛茸茸的脑袋直接将她蹭倒了。

    “???”

    灰狼心虚,踌躇不前。

    宁舒爬起,拍了拍自己的衣摆,笑骂一声:“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属狗呢!”

    又憨又笨,跟哈士奇有得一拼,难怪后来傻不拉叽的去找委托人,结果被别人杀死。

    “啊!救命!呜!”先是传来一道女子尖利的呼救声,之后女子的声音变得呜咽,显然被捂住了嘴巴。

    宁舒快步过去,拨开比人高的草丛。

    只见一个衣衫不整的美貌女子被男人压在地上,她身上的男人五大三粗,面容猥琐。

    眼看女子衣服要被彻底撕烂,宁舒冲过去一脚将其踹飞。

    男人撞在树上喷出一口鲜血,摔在地上,生死不知。

    美貌女子捂着嘴惊呼出声,匆匆忙忙收拢衣领,晶莹的泪水从眼角滑落,带着脆弱的美感。

    她小心翼翼的为自己裹好脚,洁白如玉的小脚向来是男人的最爱,刚才那个流氓就一直亲吻它,她的心上人也尤爱这三寸金莲,夸她“冰姿拮,金莲衬”。

    眼前趾骨被掰弯的畸形脚令人感到生理性不适,甚至还带着一丝酸臭味,大概是被布裹得太久了。

    宁舒不动声色的移开视线,下意识屏住呼吸。

    同时,她也认出了这是委托人记忆中收养她的妇人——蓝璎。

    蓝璎颤巍巍的站起,弱柳扶风的模样分外惹人怜,她低着头打量着宁舒,眼含怜悯。

    “孩子,真是谢谢你,这个镯子送你了。”她脱下手腕的金镯递了过去。

    这金镯模样精致,镂空的花样美轮美奂,显然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女人嘴里说着感谢,姿态却宛若施舍,对方隐隐的恶意令宁舒感到不悦。

    蓝璎看着小孩傻愣愣的站在那,脏兮兮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表情,不由松了口气。

    看来对方是个傻子,那她就不用担心此事被传扬出去污她名声了。

    思及此,蓝璎笑容真切了三分,再次将镯子往前送了送。

    这小孩的衣服都不能算是衣服,只不过是用一些布条裹着身子罢了,想到乡下会将孩子扔掉,这孩子或许就是个野孩,毕竟哪有父母不给孩子衣服穿呢?

    一个野孩拿着金镯就宛若小儿持金过闹市,听说这个地方匪徒横行,野孩恐怕活不了太久,倒是不用脏了她的手。

    宁舒歪了歪头,满脸疑惑,试探性的伸手去触碰金镯,宛若一个傻兮兮的幼儿。

    看着那脏兮兮的小手伸过来,蓝璎黛眉微蹙,下意识缩手。

    反应过来后,她不动声色的将金镯放在地上,温柔道:“你别害怕,我放在地上,你自己来拿,拿着这个金镯去找大人,你就可以得到好多好多食物了。”

    小孩歪歪头,眼神懵懂:“食物?”

    蓝璎点头:“对,好多好多食物。”

    小孩似懂非懂,蹲下去取金镯,脏兮兮的手按在镯子上,金子似乎都暗淡了几分。

    蓝璎嫌恶的撇开了视线,她盯着小孩杂草般的头发,可惜的摇了摇头。

    这孩子一脚就能将成年男子踹飞,可见是个天生神力的,可惜人傻,不然养在身边也多了几分安全。

    就是因为这孩子傻,所以她绝对不能将其带回家,毕竟万一这孩子下手不知轻重,伤了她的乾儿可如何是好?

    看着小傻子捡了金镯,傻愣愣的不知道藏好,蓝璎笑意加深。

    傻点好啊,带着金镯去外面晃一圈,这人大概也就没了。

    “孩子,那我先走了。”

    说罢,蓝璎拖着裙摆,小步离去,背影婀娜多姿。

    宁舒拿着金镯,歪了歪头,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着女人离开的背影。

    精通心理学的她一眼就看穿了对方的小心思,不过,对方哪来的自信觉得一个穿金戴银的美貌女子比持金过闹市的幼儿安全呢?

    这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同样是人,为什么智商千差万别?

    不远处同样被呼救声吸引过来的男子痴迷的看着蓝璎远去的背影,绞尽脑汁才回忆起说书先生夸赞贵女的诗句:

    罗裙习习春风轻,莲花贴贴秋水擎。双尖不露行复顾,犹恐人窥针线情。

    “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美人!”谢三金赞叹道。

    想到刚才美人险些被人欺负,谢三金顿感心疼,吩咐手下道:“六子,你暗地里护着美人回去,如果遇到不知好歹的就报上咱们清风寨的名号。”

    清风寨虽在南沛郡排不上名号,但在这座山脉却是老大,一般人可不敢惹。

    六子是个瘦小的少年,他模样清秀,向来寡言少语,但做事却极为可靠,是谢三金的好帮手。

    六子面无表情应道:“是,寨主!”

    随后,转身离去,显然去保护老大口中的美人了,同时也顺便打探美人的住所。

    虽说这两人说话声音不大,但宁舒五感远超常人,听了个一清二楚,嘴角微抽。

    又一个傻子!

    不过,这傻子是清风寨寨主?

    宁舒眼珠子转了转,计上心来。

    本来她就是想找个土匪窝当根据地,现在有个现成的送上门来,不算计一番,简直浪费这天时地利。

    想着,便举起金镯对着太阳转了转,顶尖的镂空工艺令金镯在阳光下流光溢彩,美轮美奂。

    见镯子成功吸引到男人的注意,宁舒将镯子随手一扔,慢吞吞的抱起一块巨石,猛地砸向金镯。

    眼见这价值连城的金镯将被砸坏,谢三金倒吸一口凉气。

    这金镯上面巧夺天工的镂空图案但凡损坏一丝一毫,这镯子起码贬值百倍啊!

    “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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