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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团宠飒翻天季少掉马啦 > 第一百五十七章 好吃懒做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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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程在旁边听了一会儿季亦渊处理事情,听的他头大。

    且不说那些专业术语什么的他根本就听不懂,重要的是,季亦渊是全英文无压力交流,而他这个国外学习半吊子的人,在面对这种场景的时候,是根本应付不过来的。

    毕竟学艺不精,没得什么办法。

    所以这会儿劣势就显现出来了,你说他听吧,听不懂,不听吧,又看不进去书上的内容。

    一心只想竖起耳朵听一下季亦渊在那边处理什么事情,越听越觉得,听季亦渊处理公事,就像是对自己的凌迟。

    一刀一刀的在这里锯。

    隔了半晌,林程听不下去了,直接转去了客卧,一脑袋栽进床上,没什么能比睡觉来的舒服。

    果然这种不动脑的活动才更适合他。

    等季亦渊处理完事情以后,偏头一看,林程已经不在沙发上坐着了,拿来的那本书半扣在桌上,客卧的门大开着,床中央鼓起了一团。

    季亦渊叹了一口气,将电脑放到了一边,最近被沈初洛带的恶作剧心思陡然横生,走到了客卧的门口,拿着手机对着床,咔嚓一声,拍了张照片。

    睡的特别熟的林程:毫无所知。

    睡觉更适合他。

    他可以在床上睡到天荒地老。

    季亦渊拍完了以后,还给沈初洛发了过去。

    【渊:照片。jpg】

    【渊:给你分享一下好吃懒做的典型。】

    没错,典型就是林程。

    每天不是吃喝玩乐,就是在吃喝玩乐的路上。

    问的话就是富家少爷,没有压力,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丝毫不会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影响。

    所以才能没心没肺的活到现在。

    季亦渊给沈初洛发的消息没到半小时就有了回复,一张哈哈哈哈笑到不行的表情包。

    季亦渊又辗转给小姑娘发了几条消息以后,转身去厨房准备食材。

    能叫醒林程的,唯有季亦渊做的饭。

    国外的时候,林程吃过太多次了,是那种做梦都会想的。

    过往的时候,怕是没少嚷嚷着让季亦渊给他做,那会儿季亦渊的厌世心思还挺重的,对什么都提不起精神。

    有个林程陪在身边,左右无事,做个饭什么的,也就是顺手,权当是满足他的口腹之欲了。

    这就变得,吃惯了季亦渊手艺的林程,将大多数的餐厅都给拉入到了黑名单里面。

    吃过了季亦渊做的,就不想着要将就了。

    毕竟,季亦渊本就是个对自己各方面都高要求的人,包括吃饭上。

    他不喜欢外面的食物,所以学会了自己做。

    身为同居室友的林程,则是跟着蹭了好几年的饭。

    胃口都被养刁了,也就看不上别人家的了。

    季亦渊做饭的速度很快,再加上林程买来的食材基本上都是现成的,也不用他去收拾,就没用多少的时间。

    林程就是闻着菜香醒过来的,本来做梦做的好好的,结果鼻子就不受使唤了,非要去闻着厨房的味道,蹭的一下子就坐了起来,还用力的闻了闻,半晌自言自语的说道,“我就说不是做梦。”

    他掀开被子下床,出了门就看到了季亦渊在厨房忙碌的身影,一时间,林程就有些羡慕沈初洛了。

    以后有个顾家的老公不说,还有个做饭媲美五星级酒店大厨的手艺,那简直就是人间妄想,奈何跟他毫无关系。

    林程平生所愿,能多吃几顿季亦渊做的饭,他也就满足了。

    其他的,他压根是想都不敢想。

    季亦渊的脾气古怪,一般人都接近不了。

    在商言商的那种性子就更是了,哪怕是你们有合作,但你也不敢轻易的招惹,因为任何的合作,在季亦渊的眼中,都不是必要的。

    他完全可以由着自己的心思,说解约就解约了,因为就算是这样,也还是会有无数的企业前赴后继的想要合作,无他,能赚的到很多利润。

    季亦渊有这个天赋的,也有让人信服的能力。

    所以,他能够在这个地方,始终屹立不倒,也没有什么人能阻止他这么长时间以来的成绩。

    季亦渊把盘子端到餐桌上的时候,看到林程起来了,没有一点意外。

    倒是林程摸了摸鼻子,吃人家的嘴短在,这会儿闭嘴就行了。

    没他什么事的时候,还是要少掺和为妙。

    他转身去洗了个手,跑到厨房像模像样的拿了碗筷,摆到了桌子上,接下来就跑去酒柜里面选妃了。

    看了很久,久到季亦渊从他的身后路过,提醒道,“你今天开车来的。”

    林程身形一动,连语气都弱了几分,“今天晚上就住在这里了,有什么的。”

    “你家这么大,难道还容不下一个我吗?”

    就季亦渊这个房子,别说是一个林程了,就算是再有十个二十个人,也能装的下。

    从一层到三层,都是一副豪华的奢侈装修,打从进门,就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有钱人。

    他不是没在这里住过,但他不怎么喜欢在这里住。

    林程到底还是个喜欢热闹的,更想着身边能有人陪他,软香温玉在怀什么的,才更符合他的性格。

    “上边那瓶。”

    季亦渊抬手指了指,林程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

    林程:藏这么深,难道真的不是为了怕他发现吗?

    能吸引林程来季亦渊这里的,除了他那一手谁吃了都会夸赞一句好的厨艺,就是他那一酒柜的红酒了。

    收藏了不少年,很多都是绝版了。

    季亦渊对收藏什么的,倒是没有太多的想法,不管当初花了再高的价钱把酒摆在这里,都是为了喝的。

    他也不会觉得酒喝了就没有价值了,反正买来就是喝的,喝了,才是让他物有所值的体现。

    林程拿下来看了眼,呵,资本家的世界,他不懂。

    百八十万的酒,说喝眼睛都不带眨的。

    外面皆传,季家的小少爷有多么的任性,多么的挥金如土,和季亦渊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这才是正儿八经的败家呢。

    不过,季亦渊的家底都是他自己挣来的,就算是有一天让他给败完了,也没关系。

    所以林渊一直都很佩服季亦渊这种,泰山崩于顶而临危不乱的淡然。

    也好像这世间,真的没有什么事,可以难住他。

    这些疑问他藏在心中不曾问出过,否则的话,他会得到一个很明确的答案。

    生死都已经不惧了,还有什么能难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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