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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们才继续无所顾忌的对话吧。
“一定是因为那人砸了三个神坛……早就告诉他不要再做那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就是不听……现在死了……怎么办?”巴尔思的表情里充满无奈愤怒自责和恐惧。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死的人到底是什么人?
我马上意识到他们嘴里的那个死了的人一定是个当地的大人物,而且那个人的死会跟我的到来以及我的未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既然亲眼看见了……那已经葬了?”巴尔思继续问道。
“没有,只是隔着土木涯远远看到了尸体……已经被山顶的秃鹰吃的差不多了……”那女人冷淡的回答,似乎她并不怎么在乎。
那个人的身份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巴尔思仰面又喝了一碗酒,是的,他仰头直接喝了一碗酒,他喝酒都是按照碗来的,绝不是平常人的酒盅杯子。他喝酒跟喝凉水一样。
他突然转头看我,用手一指,“那他怎么办?是杀是留?”
果然命运最喜欢捉弄人,变化无常,前一秒我还只是个事不关己的空气路人,下一秒我就成了要被杀还是不杀的倒霉蛋。
那女人却没有看我,依然独自喝着自己的酒,两人看似同桌喝酒可是实际上都是按照自己的节奏独自行事,就像一条跑道上的平行线,永远也不会有交集。
我原本以为巴尔思跟那个女人是同伙,现在看来两人也是面和心不和,根据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定律我还有机可乘。
我的双眼跟巴尔思对视,我一向不害怕跟他对视,哼,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到头来不还是要杀了我?
我不说话只是看着他,因为我突然觉得他很无聊,很愚蠢,要杀我他一路上至少有一百次机会,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才动手?
还是跟那个惨死在悬崖下面被秃鹰吃了的死人有关?
那妇人突然笑了,“跟他有什么关系?一个初来乍到的毛头小子,巴尔思你喝多了吧!”
妇人竟然在帮我说话,这是什么神反转?
又是欲擒故纵还是猫戏老鼠?
我当然不会相信她,因为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们两个又精心给我设置的陷阱。
此时此刻我什么都没有,我要小心,我的命是我的母亲给的。
谁也别想拿去。
我再次做好了战斗准备,内心深处除了恐惧以外还有一丝丝无法隐藏的兴奋,我的血液在沸腾,眼前的两个人我至少可以一拼。
我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无端的自信,但是那一刻我就是无比相信自己。
巴尔思厌恶的看了那女人一眼,开始给自己倒酒,一边倒酒一边对着我开口,“小子,你就不想问问扑尸荒野的人是谁?”
“你以为跟你一点关系没有?”
还是找上了我,该来的总会来,滚烫的土炕上我的身体却越来越冷,我究竟卷入了一场多大的事件多大的阴谋?
真的跟我的出身我的家族我家人的躲避和逃亡有关?
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国泰民安,还能有这么离奇危险的事?
我还是没有说话,以静制动,他们说的越多对我越有利,不然我就像是一个傻子永远被蒙在骨子里。
“巴尔思,你为难一个孩子干什么?”妇人说着竟然用她带着伤疤粗糙的大手来抚摸我的脸颊,那感觉就像是一张砂纸在我脸上蹭。
我赶紧闪身躲开跟他们两个同时保持足够的距离,实际上我正是借着这个机会蹲了起来,这样在这个土炕上我基本上可以进可攻退可守了。
跟巴尔思一起的日子我似乎已经习惯随时跳起来决斗了,这既是一种本不能又是一种生存手段,我现在的境地跟拿着枪躲在战壕里准备随时冲出去跟敌人拼杀没区别。
环境往往是不能选择的,如果能够选择……我也不会选择逃走,我也会继续留下来,我倒要看看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的家族要举家逃离,我倒要看看为什么这里发生的怪异的事情与我有关。
我是个犟脾气,从小就是。
我的眼睛机警的观察着眼前的一切,巴尔思和那女人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别人对战都是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到了我这里就只剩下眼观八方了。
不过我早已经习惯没有听力在对战中的劣势,因为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利用我这个致命缺点在背后袭击我,他们都没有得逞。
他们都忽视了我嗅觉。背对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时候相比听力有时候嗅觉更稳定更靠谱,多个人的脚步和呼吸夹杂在一起很难分辨到底有多少人更不要说谁是谁了。
嗅觉则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味道,陌生人有陌生人的味道,熟人有熟人的味道,至少不管是熟人还是陌生人从背后偷袭我我都能提前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我把那称之为危险的味道。
我浑身上下都紧张起来,双手握拳,下意识活动,真的对战打人的时候要把大拇指攥在拳头里才行,否则大拇指像往常一样放在外面很容易受伤,你把对手打伤的同时也会自己受伤。
这方面我是半个行家。
一个身体有缺陷有残疾的人总会想要通过自己的拳头和武力来捍卫自己的尊严,也因此导致我没有朋友,初中三年级以后所有人都对我敬而远之。
用他们总结的一句话就是:这个聋子是个疯子,疯起来谁都打六亲不认。
这句话基本上宣告了我在一所学校的死刑,对我来说则不是什么坏事,我要的恰恰是这份孤独和安静,要的恰恰是不要有任何人来打扰我。
我更愿意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一个蜷缩在角落里的祥林嫂。
反正初中三年我都是这么想的。
对面的巴尔思和女人似乎没有马上动手的意思,他们坐在炕桌旁边端着酒杯和酒碗,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我。我没有泄气也没有害怕,实际上已经被压抑了许久的内心正在渴望一场酣畅淋漓的血腥的战斗。
我做好准备了。
我身体内生来的野性正在一点点一次次被唤醒,我开始喜欢这种随时决斗的感觉,我从未意识到其实我是个好勇斗狠的人。
我的嘴角本能的闪过一抹残忍的笑容,我承认我有点模仿电影里那些杀人嗜血的大魔王,我此刻把自己当作那样的坏人。
但是我的底线还是不使用龙华拳,我似乎骨子里痛恨那种道士叔叔教授的拳法,虽然使出来可以让我迅速胜利,可我似乎一直想把它封印在自己体内之中,就用我的青春我的力气我的拳头去勇敢的战斗。这才是真正的我,来吧!
巴尔思终于放下他的酒碗,*他放下酒碗的时候碗里还有酒,好像我严重打扰了他的酒兴。
这绝不是什么好事,如果一个嗜酒如命的酒鬼阴沉着脸连端起酒碗里的酒都不喝了,那么就代表要出大事,他要发怒,要杀人了。
来吧,来吧!
我在心里暗自大喊,来打个痛快吧,又不是没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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