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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消息传到北平之时,人人愤慨,尤其是这些充满正义感的青年学生,随之而来的新时代革命爆发,学生游行示威,印报宣传,一场大乱斗即将到来。
迟豫开始马不停歇地忙碌起来,每天忙着写文刊稿,他要迫切改变这个局势,就要从思想开始抓起。
随后他书写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在gt;上面发表,他将命名名字命名为《光年》。
【人埋在深渊久了,就会腐朽,就会软化,渐渐成为行尸走肉。
……
如果将自己的泄愤,散发在一个不理智的事情上,那么你和那些人又有什么区别?老祖宗讲的东西虽然有一些错误的地方,可是它既然存在自然有它的道理。】
故事的展开发生在一个食人肉的小镇,断绝荒凉的人们,开始自相残杀,在这个黑暗而噬血的时代,所有的伦理道德都变成了地下的尘土,他们否定了自己,也否定了过去。
最后这个镇子上相互屠杀,只剩下了最后一个人,是在襁褓之中的婴儿,婴儿在无知中长大,踏出了寻找光亮的第一步,他将这个过程称之为光年。
光,是追逐光,年,是等待岁月。
……
除此之外,他开始联手新夏大学里面的同僚——周越,一起来翻译共产主义诞生之作。
如今距离沙国革命已经很快了,到时候可以凭借着这一阵东风,觉醒整个新国人的意识。
还有就是要宣传科学与民主的精神,迟豫希望所有的国人不再受西方帝国主义的侵蚀,堂堂正正地站立起来。
南方地区被革命派拿下,南北军阀大一统成为了国家政府的一部分,剩下的西东方军阀和西方军阀不足为惧,眼看革命就要胜利,帝国主义的侵蚀如狂风暴雨的袭来。
革命派派出十万大军对阵一万接盘国精兵,全军覆没,却并没有取得胜利。
历史的伤痕总是有一些悲苦,在绝对的实力差距下,战争并不是像抗日神剧那般以一敌十,徒手砍人头的不切实际的神话。
它远远比你想象的更加惨烈,也比你一个人想象的更加悲壮。
北平这座城市为了寻求一时的保护,允许了其他帝国主义列强的进入,并且划分了外使分界线,在那里他看见了熟悉又陌生的故人——
曾经的兄弟,宗席。
他衣着干净整洁,手上的动作是一丝不苟,带着风度翩翩的优雅,举手投足之间,就像是拥有着良好的修养,整个人看上去精致无比。
在宗席的身边,有一位女伴,身段妖娆,脸蛋却生得清纯,穿着旗袍,每走一步都步步生莲。
这想必就是女主了。
宗席走了过来,很显然是想要跟他打招呼,毕竟是老朋友了,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了。
“迟豫。”
本来走的路就不同,迟豫想要就这样离开,可是宗席的声音传过来,让他没有退路,只能停下来,回过头,看着这位故人。
“宗席。”
兄弟之间很多话都不用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一个眼神,两个人就知道对方的意思。
不过,就算是他不想在这里久待,宗席还是开口挽留:
“兄弟,好久不见了,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吧!”
迟豫从来都不善于拒绝,不过这句不拒绝,对于他而言并没有多大的意思,所以他还是答应了。
直到坐在一家外交界限里面的咖啡馆,西方英伦式建筑,哥特式风格的茶馆,这一瞬间,仿佛两个人就回到了当初出国留学时,下课以后他们经常在咖啡店里相约的时光。
过了那么久,这似乎是很久很久以前的记忆了。
此时此刻,他们的周边只有两个人,宗席的女伴很有眼力见的提前离开了,咖啡店里的人很少,除了服务员,此时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而已。
“迟豫,好久不见了。”
宗席说。
“是呀!我看你变了很多呢!宗席你如今结婚了吗?”迟豫故作轻松。
既然女主已经出现,现在男主不是正应该忙着谈恋爱,应该没有心情跟他聊这些的,毕竟,原著里面的宗席就是个恋爱脑。
莫非……他今天看到的这位并非是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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