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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唐叔身兼数职,厨师,装潢,修车,修空调……来来去去赚了不少钱,他有条件离开布鲁斯街,但却一直不肯搬走,或许是想省钱,或许是需要人帮他打电话,或许仅仅就是嫌麻烦……我不否认这些都是理由,可我仍然认为唐叔是在不自觉地惩罚自己。他把自己的艰难幻想成父母的艰难,把眼前的痛苦权当作妻儿的痛苦。这移情兴许真能奏效,真能在他不堪重负的时候,把他的负疚感如丝般抽去。
唐叔的床头有一张照片,里面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子和一个不满十岁的男孩。唐叔的桌上也有一张照片,刚寄来的,里面是一个四十几岁的女子和一个十七八岁帅气的小伙。这两张照片,单独看时,各自显现的是唐叔的妻子和儿子,联合着看时,却渗透出白驹过隙的时光。那麻杆一般的妇人腰身,已如小水桶般粗细,那如丝如墨的长发,已被岁月的刀锋裁去了长柔,点染了风霜。顽童眸子里的懵懂,已化作少年眼中的忧郁,树梢流连的西风,已吹走了屋顶和暖的太阳……一切都不同了,真的不同了,要怎样才能说服自己,要怎样才能向人证明,这两张照片里的,其实是同样的人?
——这天晚上,我们在唐叔家喝酒,算是给简杰压压惊。106的老汤也来了,四个男人,话说得多,酒也下得快。接近十二点的时候,唐叔,简杰和老汤都已经醉得东倒西歪。我也不胜酒力,起身告辞,唐叔却拉住了我,糊里糊涂地跟我说话,一直不停。他说,那两张照片,其实有一处是相同的,就是他老婆脖子上的丝巾,仍旧是十年前那一抹鲜红,红得那幺正,一点都没变。
我想我是醉了,我辨不清那红色,只是看到唐叔的眼中,有一缕欣慰,也有一抹泪光。
简杰还是决定要搬走,他无法停止对白妞的幻想,却又真正害怕了布鲁斯街上的悍匪,权衡的结果,离开是唯一的选择。我支持他的选择,也祝福他梦想。一个人,不管他的梦想如何的单纯幼稚,如何的荒谬可笑,只要他有一个梦想,他就有一个活着的理由,一个活得士气高昂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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