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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江湖人称我是”
处女终结杀手“。对于这个称号,我实在是不敢当啊,因为我知道这样会得罪很多无能懦弱没有女性伴侣的男人,但也会有更多有能力花心的男人因此而羡慕我,视我为榜样。说实话,我不喜欢干处女,起码跟她们做爱毫无快感,但我就喜欢看她们苦苦挣扎,哭哭啼啼挣扎无助的哭诉,尤其是她们哭眼抹泪的样子让我非常有征服她们肉体的成就感。看着她们胯下,我的阳具在她们的阴道里进进出出,不停地抽送,染满处女血的阴茎从阴道带出来的点点滴滴的,将她们臀下的被单映成一朵又一朵的鲜红梅花,我不觉残忍,反而激起我内心的欲望。这时我恨不得掐住她们的脖子要她们带着哭腔给我唱《征服》:就这样被你征服,就这样为你流下眼泪,我的心......于是我就会加快阴茎的抽插速度,双手也不停在蹂躏她们的奶子,捏紧她们的乳头,抽出另一只手在她们的屁股处鞭打,聆听着她们痛苦的带有哭腔的呻吟声以及啪啪的打炮声,这种强暴一般的性交所带给我的快感,是笔墨文字不能形容的,伴随着自己的鼻息越来越重,身体开始向上弯曲,屁股上下迎合撞击,会让我更加筋疲力竭。可我就喜欢这种感觉,这才能证明我还活着。活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上。这几年里,我经常去的地方是一个叫兰桂坊的地方,听名字就知道那是一个寻欢的场所,前几年根据这个地方拍了几部电影,我总觉得是美化那些生活淫乱的男女,想要重新让人们相信“欢场有真爱”。
屁,都是狗屁,人类是集愚昧,喜欢记旧仇的丑陋的渣滓群体,知道一个人肮脏的过去对方是不可能心里没有芥蒂的,而我去那里不为别的,就纯粹是为了操逼。
这几年,我花钱操了不少女人,也买过不少少女的第一次,也有一些女孩子为了钱把自己的第一次卖掉,价格从几千到上万的都有。
甚至还有一些被我操出感情来,这世道真奇怪,那些平时里对她们很好的男生,远不如我这个操得她们要死要活的臭男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无法解释这种行为。
在我心里,我一直放不下一个人,我之所以变得如此,一半是为了她,另一半是因为我本来就是块烂泥,受不了半点挫折,是个极端情绪化的人。
在说那段故事之前,我还是先说说自己刚出来社会打拼的傻样吧。
我是个农村人,家里条件不好,所以我高中还没念完就出去打工,当时想法很简单,就是想让家里生活好过一些,挣些小钱来补贴家用。
我下面还有个弟弟,那时他念高一,书念得很好,在学校里算是风云人物,经常在重大考试里获奖,我那时很羡慕那些念书念得好的同学,觉得他们的头脑好聪明。
而我弟弟就是其中一个,唯一可惜的只是我这个弟弟是领养的。
说起这个,将又是另外一个故事,那我尽量简练得说出缘由吧。
小时候我得了一场病,赤脚医生说我活不长久,大家都很难过。
在农村,没有儿子送终是天大的不孝,父母见于此,就打算领养一个孩子回来。
这个孩子就是我现在的弟弟,也不知是弟弟派来的好福气还是我命不该绝。
弟弟被人送来一个礼拜,我的病情居然好转,家里人很高兴,父母并没有因为收养个弟弟而对他不薄,反而更加宠爱他,父母把我们教育得很好,两兄弟没有大吵大骂地打过架,小摩擦还是会有的。
我曾经妒忌过弟弟,怪他念书比我好。
后来弟弟知道了这件事没有因此骄傲怪我笨,他比我懂事很多。
在学习上时不时就教我,并不是那种故意做给父母看的。
这让我很惭愧。
长大以后我自认自己不是读书的料,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所以就跟家里人说了,起初他们都不同意,后来在一再要求之下,他们也知道家里环境不好,就同意了我出去打工。
那时的我还小,十八岁还不到,对外面的世界很憧憬,我也没有想过挣钱是辛苦的,真的没有想过。
因为逢年过年我见到村里人穿着亮丽的衣服回到家乡过年过节,看到他们给家里人的红包,添置家具,为家人买新衣服庸脂俗粉就起了色心,那改天我带你去看华盛顿会所,你岂不是要喷血而死。
说完就自个儿哈哈大笑起来。
我笑不出来,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带过我去,其后的几年里,我跟他没有多大接触,一来他混得越来越好,二呢,我也有自知之明,我不是那种谄媚之人,去拜结他,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凭什么都是我请他去玩女人……安顿下来以后,第二天他带着我去找工作,看着贴在外面形形式式的招聘广告,虽然看上工种颇多,有些杂乱。
但合乎自己心水职业竟无。
工作不好找固然是事实,自己学历不高又是一个硬伤。
难怪钱钟书说:──这一张文凭,彷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
自己没有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平日里穿梭于川流不息的人群,恍若明白人的淼小,前路迷茫。
时间长了,待在朋友住宿会很无聊,他不可能每天都陪我,他也要上班养自己,这几天劳烦他实在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常住这里也不是个办法,更何况我隐隐约约感到村里人有些后悔把我带到外面来。虽然他没有明说,但他的语气开始变得有些冷澹,甚至旁击侧敲说我要不要回去。
我觉得突然回去很丢脸,但还是跟他说,再找找呗。
时隔多年,我依然记得很清楚,那是在双岗街道的一个小吃店里,我要了一碗5块钱的汤河粉。
我喜欢来这家店,无非就是我初来贵地,人生地不熟,村里的阿辉把我带到这里吃饺子。
我也承认,如果第一次光顾这里,东西好吃,价钱公道的话,我不作其他考虑。
也许有人说你这么会失掉很多好东西的。
当时我不知道他什么意思,见到其他人嘿嘿嘿地阴笑,我还是不能理解。
可是,现在我虽然懂了,却再也没有当初的羞涩与好奇心。
后来在我吃完了汤河粉,路过一条街道,无意中见到一则招聘启事,是在酒店里打杂的,经过一番思想上的挣扎,倒不如说是现实的逼迫使我勇敢,于是自己欣然前往。
我非常记得刚来那几天,毕竟这是我第一份工作,但也因自己记性不好。
我老是记不住菜单与碗碟,免不了整天被荷头挨骂,甚至连那些小杂碎也敢骂我。
但我还是咕声吞下去,忍了。
被他们骂多了,有种怀疑自己的人生,自己被生出来就是个出气筒,我那会儿真的有种想走的念头。
后来我还是留了下了,不知是毅力不够坚定还是自己的无能,之后的一系列发生的事,把我卷进一个漩涡里,永世不得翻身。
在日后相处的日子里,我慢慢开始了解自己的职业,其实在打荷里头,因按工作能力,打荷依次分为:头荷、二荷、三荷直至末荷。
那时我刚来甚么都不懂,厨房里一共有四个打荷的,个子矮胖的那个是头荷,刚来是时候见他没有什么杀伤力,个子不起眼,又矮又胖,不是我瞧不起这类人。
而是他们在人群中确实不起眼,容易被人忽视掉的存在。
万万没想到,他人小力量却很大,何况他的脾气真的很暴躁。
那头荷成日吹嘘自己多牛,我心里一阵鄙视,好想一口沫液直吐出来,我呸!恶心!那时候的我刚出来社会没多久,书生意气还是很重的,时不时掉书袋,老喜欢引用名人说的话来佐证自己的观点。
我心想这种提升自己的自传式的故事,凭你本人如何讲得津津有味,自吹自擂,旁人只觉得厌烦的可笑。
我是有过经验的。
心里有一股气憋在心里,无从发泄,每天晚上九点下班,回来宿舍洗澡,洗衣服,剩下的时间就是看点书,那时我最喜欢看的书是《围城》。
从家里出来时,我顺便就把这本破书也放进包里,当时我看完了第三章方鸿渐的失恋,再也看不下去了,钱锺书把失恋滋味写得很身感其受,害的我这个男生禁不住看了也有些伤怀,虽说误会有时就这样产生,但解释还是很有必要。
奈何唐晓芙说的话实在让人看了伤心,鸿渐听了寒心乃至于绝情而去,因为他知道,自己解释也没有,唐晓芙把话都堵死了——“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的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之前,没有来分摊?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钱锺书语)在这之后,我学会了自我调解心情,后来还跟厨房里的大佬们,荷头他们关系很铁,他们是时不时带我去那些卡拉ok的地方,庆祝生日或者玩,刚开始我还不适应,日子待久了,我也慢慢融合这种氛围,我知道进入社会如果连这关都过不了,那我还是捡包袱回家算了。
不过这时后话了,暂且不提。
我自觉这几个月的工作,驾轻就熟,渐渐得法。
头荷对我的印象也像好了些。
跟厨房的人熟悉起来,偶来聊天,给我许多启示。
打杂役的胖大叔,四十几岁人了,凡看到他们抽烟,无不参加,或者像华哥这样包一位年轻的二奶。
无论如何,我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不被人说。
在厨房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如同一个小型社会,一个尔虞我诈的小江湖。
他们评判人的标准,一方面盲目得可怜,一方面眼光准确得可怕。
他们的赞美,未必尽然,有时竟上人家的当;但是他们的毁骂,那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钱钟书语)他们对厨房老大的厌恶不用说,甚至华哥也并非真正得到他们的爱戴。
在我离开他们之后,跳槽去了一个销售公司,我才深懂其中道理,里面的人无所不用其极,个个都笑里藏刀,口腹蜜剑。
相比于那些厨房的小家伙,根本没有什么利益冲突,销售员之间的战斗从来都是杀人不用刀,吃人不吐骨头。
下属瞧不起上司,已成社会常态,如果当面听到有人说“我好喜欢上班”,此人不是被鬼上身,断然不会说出如此没良心的话来。
至于我和同事们的关系,只有比刚来时坏。
我也没有想到会这样。
头荷彷佛脖子扭了筋,点头勉强得很,厨房大佬瞪着眼远眺我身后的背影。
我虽然并不在乎,总觉不痛快;在厨房的小天地走,多了一个顾忌,老远望见他们来,就避开。
华哥跟我十分疏远,原因就是刚来的时候那次吃饭时我大发议论对小三的看法──当然也为她们辩护一番──一群人说小三不要脸,却没一个人说自己男人犯贱。
大家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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