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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重生七零农女致富忙 > 第1310章就是得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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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看到过一本书,是一位末代格格写的,从封建皇朝还没有灭亡的时候写到后来的生活。这本书没有大规模的印刷,一共只有一百本,爷爷的藏书里面有收藏。”

    这不就是瞌睡碰到了枕头吗,李水意立刻来了兴趣,“那我们跟爷爷说一声,下次回家的时候取出来我看一看。”

    这几年她看的书要么是法律专业的书籍,要么是跟着她婆婆看的金融类书籍,偶尔看几本古今中外的小说换换脑子,那些杂书倒是看的很少。

    今年该交的作业都交给她的老师了,论文似乎是被老师给投到了哪个杂志,具体的她并没有详细询问,左右老师又不会害她。接下来一年的时间里,她也是只需要把老师布置的作业完成就足够了,明年五月份进行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毕业之后就结束学业。

    现在借着怀孕倒是可以看看一些个感兴趣的书目,主要是她好像看别的也有些看不进去,难怪都说有了身孕的女人不好伺候呢。尽管她自我感觉还算良好,但实际上较之以前的确是有了不少的变化。

    “你不是还说要设计咱们家的书房吗,吃过饭我们一起去建材市场买材料怎么样?还有一些小装饰品,弄好以后我那些书就能重见天日了,刚好我也有时间一本一本去看。”

    那些书好多都是古籍呢,参考价值很大就不说了,能接收到的信息也绝对不会少。说不定整个看完一遍以后,她还能从中吸收到不少新知识。

    下午也没有计划,她提了出来,沈墨之自是欣然同意。

    国营的建材市场挺大,卖的东西都挺全乎,木材螺丝油漆还有需要用到的工具都能在这里找见。可惜的是他们手头没有足够的票,买了一部分以后就悄悄跟售货同志打听了一句,在他的介绍下,七拐八拐的拐到了能买到东西的地方。

    确定了东西质量都没有问题,沈墨之果断付钱定了需要用到的所有材料工具,卖家拍着胸脯保证两小时之内送到他们的住处。

    从这里出来,李水意心血来潮又想去商场买点别的东西,一进商场她就跟撒了欢一样,看见啥都想买。装饰用的画,茶具套装,雕花笔筒,文房四宝,还有花瓶,塑料花,漂亮的纱帘……

    总而言之,沈墨之光是往车上送东西就送了两趟,最后两人出商场的时候手上还是拎的满满当当。

    坐上车,她就伸手敲了敲大腿,心满意足的说了句,“美丽有一句话说的没有错,爱逛街买东西就是女人的天性,只要东西买的多,再大的气都得消的彻彻底底。”

    这是什么逻辑?沈墨之听的笑出了声来。

    “笑什么笑啊,我现在觉得她说的挺有道理的,买了这么多东西花了钱,早上憋的那股子邪火这才全都散没了,不然我迟早得憋的忍不住爆发。”说着话,她就拿起车上的保温水杯喝了口水,“你指定是觉得我吃完早饭出门以后心情就完全变好了,实则不然。”

    “我那只是想开了而已,现在才是彻底放下,以后真不管那些破事,你们调查出最后的结果再跟我说就成。”

    花了钱就能消气好像还真的挺不错,沈墨之不知不觉中就被带跑偏了,“放心吧,有我呢,你只管做你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好。还有,想买什么也随便买,即便不动用你挣得钱,我的工资补贴奖金也够你花。”

    “你也放心,在这一点上,我向来不会给你节省!”

    在这里不由再次感谢一下上头大领导的高瞻远瞩,改革开放的政策好啊,花钱吃好吃的喝好喝的穿漂亮的都不会再被扣上享乐主义的帽子,不然她就是有钱也不敢这么可劲儿的造。

    沈墨之又笑了出来,握着方向盘的手都放松了许多,“你以后可以找二姐一起出来逛。”

    “拉倒吧!”说到沈?O,李水意就突然想起来一个事,“你还不知道吧,约翰从正月回来首都到现在,见天儿的往二姐身边凑,我瞧着二姐现在的态度都松动了好多。”

    俗话说好女怕缠郎,约翰这个缠郎可不是那种胡搅蛮缠的男人。她在旁边冷眼瞧着,早就察觉出来约翰是个智商情商都很高,而且很有策略且付出了自己全部真心的男人。

    怎么说呢,其实很多女人都是特别感性的那种人,很多时候都不会刻意的去分辨男人的优缺点和感情真伪。如果沈?O没有经历过上一段婚姻,怕是早就被约翰打动了。然而现在沈?O都有了一定的阅历,仍旧是控制不了自己日渐松动的一颗心,由此可见约翰的厉害高明。

    这倒不是一件坏事,但凡心思细腻的人都能观察出来约翰对沈?O的确是真正的满腔爱意,爱屋及乌之下,他更是把丫丫都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他要是真能锲而不舍的继续努力,早晚有一天能抱得美人归。

    沈墨之面色严肃起来,“二姐和约翰之间的差距太大。”

    “是挺大的,不过当初我们之间不也同样有很大的差距吗!”李水意不以为然,她还是挺看好约翰这个不列颠国家的贵族青年的。

    约翰身上没有那种严谨的规矩,反而带着一种浪漫主义情怀,他跟学艺术的沈?O在一起,是很有共同语言的。

    扯到了自己身上,沈墨之立刻出言反驳,“我们不一样!”

    从始至终,他都认为他和甜甜并没有很大的差距。真要说差距的话,他就是个普普通通搞研究的人,甜甜是凭自己努力白手起家的青年企业家,怎么说也是他高攀了甜甜才对。

    他二姐和约翰就不一样了,两个人都不是一个国家的,从小到大的生长环境教育背景风俗习惯就没有能重合的地方,那他们真要是生活在一起的话,一定会有很多的不适应。

    这也就罢了,他可是听甜甜说过约翰是他们马尔斯家族唯一的继承人,那么约翰家里的人能否接受他二姐不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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