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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玄牝茶馆 > 第233章 盗墓贼吴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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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王文华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他也想过,就这么放弃这个小姑娘。

    但是不行。

    他做不到。

    他就喜欢逞英雄,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当初也是因为逞英雄,才离开了家……

    高思萌……

    这大半个月,他与高思萌的羁绊,越来越深。

    在恶劣的环境中,二人相互依偎,依存。互相鼓励,互相激勉。

    突然之间,王文华悟了。

    去,必须去。

    这个电话必须打。

    他看了看名片,两张名片上的电话,一模一样。

    “呵……哈哈哈哈!真是,张叔,张婶,你们原来也是啊。”

    这么大一个圈套,就为了自己,真是大手笔。

    嘟嘟嘟……

    电话被接通了,但是王文华没有开口,直到那边说了一句。

    “早上好,吴顺,吃了吗?”

    “……你知道我的本名?也是,这不奇怪……”

    “今天下午,到天晴大酒店,咱们干一票大的。”

    “…你不怕我拒绝?”

    “不怕。”

    “为什么?就因为高思萌?”

    “不,因为你天生就是干这个的。”

    “……”

    “吴顺,大家都在等着你呢。你不想想你的父亲一样吗?”

    “我…你知道我改名字,那你不知道我为什么改名字吗。”

    “你害怕绑架,害怕他们因为你的父亲,而对你下手。但是,这并不是你反感这个职业的原因。”

    “……或许,你说的很对。”

    “所以,天晴大酒店。”

    “好……”

    盗墓,是进入他人坟墓,作出不问自取的行为。这样的社会文化现象,自古就没停止过。从考古资料可以看出这种墓葬破坏现象仍然遗存到现今。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之后,厚葬之风兴起,于是盗墓行为益为盛行。

    盗墓贼又称摸金校尉,长沙话称土夫子。以盗窃古人墓葬中的财宝为职业的人。古往今来,各朝各代都有。他们一般白天抓兔踩点晚上偷文物。

    干盗墓勾当的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官盗,像汉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仗地大干。

    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挖开墓室、棺材,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大发横财。他们多集中在古墓葬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阳地区、陕西关中、湖南长沙周边一带等地。

    这些专职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一个人单独干的更少,原因很简单,一个人顾不过来,而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风。

    一个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这两人多为有血缘亲戚关系(要好的朋友也很多),但奇怪的是父子关系的较少,这也许是干盗墓这营生毕竟见不得人,老子即便干上这个不光彩的勾当,也要维持做父亲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儿子一块干,做儿子的后来发现了也装着不知道。

    两人合伙为什么要找有血缘的亲戚呢。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图财害命。就是说,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将财物都传递上去了,他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洞下的人冷不防从四五米以上的距离跌下去,骨折、受伤动弹不得,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必死无疑。

    吴顺,陕西吴家,世代盗墓。

    吴顺因为自己家族原因,经常被陌生人拐卖,绑架,威胁。

    所以,在他上大学时,改了姓名,完完全全离开了家。

    作为王文华,而开始新生活,已经两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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