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   夜间
乐阅读 > 百战封神 > 第89章 小试牛刀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乐阅读] https://www.leduxs.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我又开始同仙鸟赶路,早上我们通过一条峡谷,

    刚出峡谷,就看见了一只小野兽,是六肢兽,出于长远考虑,我追上去后,将其杀死了。

    黑毛兽被我杀死后,

    我将其皮剥掉,用火烤成半生不熟的兽肉,挂在行囊上,以便随时吃。

    可是,不久,我再一次看见了两个蓝皮人,

    凭感觉,这是两个强盗,而且是经常在这一带打劫的强盗。

    一高一矮。

    高个子偏瘦,身形细直,红色的短发十分凌乱,眼睛很细,看上去很犀利,有股杀气;

    而矮个子身形较圆,头发很长,往两边披着,就像是一个野人。

    两个人见到我,根本没有讲一句话,一个人握一把木刀,向我逼过来。

    我退后时,矮小子很快冲到了我的身后,两个人一前一后,将我夹在里面。

    我望着前面的高个子,马上友好说:“朋友,借个道,让我过去吧!”

    高个子哈哈一笑说:“傻瓜,我们是什么人你还看不出来吗?

    你是自行了断,还是逼我们出手?”

    我不解说:“朋友,我们无怨无仇,为何你们会这样说?”

    矮小子在我后面回话:“我们乃是此地的强盗,过路者,一,留下钱,二,留下命,

    傻子,如果不想死得太惨,就请躺下身,让我们温柔给你一刀吧!”

    我不冷不热说:“哦,两位是真的打算要我的命。”

    “不错!”两个人同时说出此话,挥动木刀,向我砍过来。

    我先没有躲,等他们挥着的刀快到我的身上时,马上一闪身,离开原地。

    两个强盗根本没有想到我会有此一举,在我闪开的时候,

    他们的刀因为是从正反两个面挥砍而来的,我闪开后,他们就成了对砍。

    只见高个子用木刀砍中了矮小子的脑袋,

    而矮个子一刀刺进了高个子胸部,两个人用力较大,刺中后,双双倒地。

    见他们双双倒地,我叹息道:“好好的一个人,却要做强盗,当一个林侠多好啊!”

    赶路要紧,我便要走。

    现在我还没有武器,便随便捡起一个强盗的一把刀,挂在行囊上,

    以便日后做为抵抗林兵的武器。

    我是天河星人,皮肤是红色,同蓝皮人有明显区别,

    所以,我决定将自己乔装一番,以便进入三巴丛林时,不轻易被人分辨出来。

    经过数年的野外生活,

    我认识了一种长有蓝色水汁的小果子,

    当皮肤擦上那种果子里的水汁后,就会变成蓝色的,不容易消失。

    我便要求仙鸟在这一带替我寻找。

    用了2个小时,它终于找到了,

    我弄破小乔木的果子,将里面的水汁挤出来,往脸上、脖子、手臂上涂了个遍。

    当我确信自己完全变成一个“蓝皮人”后,才下定决心,

    要以一个蓝皮人的身份,闯入三巴丛林。

    此地已是三巴丛林地带,随时都有可能冒出几个林兵。

    我走路时相当小心,力争不碰见太多的林兵,以免正面与林兵交战,得罪丛林王。

    我知道要救出这些人,必须智取,不可以力拼。

    林兵箭法了得,为了仙鸟的安全,我不再让它飞上高空,以免它当作野生的白鸟射死。

    我让它落到我的肩膀上,时刻跟着我,并且在有人的时候,

    不可以说话,只能叫,以免让人知道它是一只会说话的仙鸟,当做宝物争夺。

    我嘱咐它的话,它很快点头同意。

    就这样,我再也没有顾忌,直闯进三巴丛林。

    事先,我编了一个谎言,说自己是一个叫黑暗丛林人,只是路过此地。

    想好后,我便按地图上的标记,往三巴丛林走去,我走的很快。

    还没有天黑,就看见了三巴丛林里的营房。

    营房是丛林界的一种很寻常的房子,

    这种房子是由木架成的,顶部用一块块兽皮连接而起,

    组合成一个防水遮风的连体房,这些房子成群摆架着,形成一定的规则,所以称营房。

    其中林兵居住的营房呈环形分布,包围着里面的营房。

    大多数丛林的营房分为两环。

    最外的一环称为林营,里面的那一环称为森营,最中央的就是王营。

    王营自然就是丛林王的房子,王营又宽又大,十分气派,

    当年我作为丛林王的观赏物,就曾经数次去过王营。

    到了林营附近,很快被一群林兵包围,

    一个林首(部分林兵的首领)从林兵中走向前,冷冷望着我。

    林首穿着深蓝铠甲,是林兵中最高的,两眼盯着我,想从我的外表揣摸我是什么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表示友好,

    马上很自然走过去,向那个林首施了一个礼,

    很谦让说:“林下乃黑暗丛林的一个林侠,受丛林王的旨意,去向多尔丛林王拜会,

    由于途中受到劫匪打劫,所带的礼品,已经全部被洗劫一空。

    三巴丛林的威名林下早有耳闻,只是素未来过,既然此次途经此地,

    特来向丛林王表示问候,它日贵王有意前往黑暗丛林,一定尽丛林之宜。”

    我的话一句句都表示友好,且现在我身上再无值钱的东西,

    就算这些林兵要来围攻我,也没有价值,林首见我很有礼节,脸皮松动起来,

    微笑说:“兰国丛林众多,林侠所讲的黑暗丛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我们同是兰国人,乃自家兄弟。

    如今林侠受难,三巴丛林自然会代接你,

    不过,从林侠这身打扮来看,又不像是一个林侠,而像是一个木夫。”

    此时我穿着兽皮大衣,脚穿木鞋,显得极为寒酸,

    事先我并没想到是自己的形象出了毛病。

    好在我也在丛林营呆过,也有见识,

    便马上说:“林首见笑了,为了不让人识出我们的真实身份,我们有意一身木夫打扮,

    以免惊动路过的丛林,好尽快赶路,这几个月来我走过上10个丛林,

    均未去探望途经的丛林,三巴丛林我慕名已久,

    今日大好机会,如果不前来看一看,只怕会遗憾终生。”

    那个冷漠的林首见我每说的一句话,都发自腑肺,

    且话中将三巴丛林说的威名远扬,自然也有些飘飘然起来。

    我自报姓名,用的还是我的本名:“林下白起,林首您是?”

    “我叫皮毛。”这个高大的林首回答。

    “哦,原来是皮林首,幸会,它日皮兄有事经过黑暗丛林,还请赏光。”

    皮毛手一挥,对其部下说:“无奇,你马上去通报汪森老,就说有贵客前来。”

    “是!林首。”

    叫无奇的林兵听到毛皮的说后,快步跑向营房。

    他一走,皮毛便带着我,向营房里走去。

    有他带领,一路上我就像贵宾,很受人欢迎,大家纷纷向我示好,

    对此,我很欣赏自己出色的表情才华。

    如果不是自己随机应变,早就被毛皮识穿。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