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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无敌天赋,开局收服红衣女鬼 > 第22章 大荒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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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衣男冷笑道:“不是灵体,有身体的。但是懂变化,吐人言,会施展鬼魅的力量……”

    张默闻言,眼睛在发光。

    在前世的时候,张默就很想养一只通灵的小狐狸。

    那个世界,灵体的小狐狸不少,特别是在东北那地带,出马五仙很常见。

    但师门有规矩,不能养此类灵体。

    除非他本身有肉身,属于动物。

    可是,通灵的狐狸,大多数都修行了上百年,肉身早就腐烂了。

    想要找一只年幼且通灵的狐狸,难如登天。

    张默也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狐狸养一只。

    这个世界,果然不一样啊,竟然还存在着这种极品的宝宝……

    张默盘算着,如果自己养这只小狐狸,该怎么养……

    他应该要吃肉吧,如果吃肉的话,有些养不起。

    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自己去找肉吃。

    灰衣男瞪着眼睛,一脸震惊地看着张默在自言自语。

    “你想干什么?”灰衣男忍不住地问道。

    张默转过身,目光炯炯地盯着灰衣男。

    “你在哪里遇到的小狐狸?”

    “哪里?当然是野外啊,大夏王朝外的大荒之中。”灰衣男瞪着眼睛道,“要不然我干嘛来大夏逃难。”

    “这么说,你不是大夏朝的人?”

    “嗯!”

    “那你是怎么被抓起来的?”张默问道。

    灰衣男道:“我逃难到大夏王朝,没有你们大夏王朝的货币,吃不起饭。然后我故意去揍了你们这里的捕头,然后就被抓这里来了。

    你可别小看这里,包吃包住,还能够躲避那只狐狸的追杀……”

    “那你打算是长期住下去了?”

    “暂时没打算离开。”

    “你是怎么招惹那只狐狸的?”

    “我以为那只是一只普通的狐狸,想把它抓过来烤起来吃了。结果没打过他,还被他一路追杀……”

    “怂啊!”张默叹道。

    “那是一只先天境的小狐狸。”灰衣男恶狠狠地道,“你知道,在一个先天高手手中逃跑,要多少实力吗?”

    “呵呵~刚才摔得还疼吗?”

    灰衣男露出尴尬表情。

    “想不想出去报仇?”

    “不想!”

    “嗯?这里是牢房,你犯贱吗要住在这里?”

    灰衣男摇头:“你不是大荒之人,不明白大荒有多么险恶……在那里每天担惊受怕,还不如在这里自在。

    包吃包住,还不用担心危险。”

    张默彻底无语,怎么遇到这朵奇葩,坐牢都能够坐上瘾。

    心中开始盘算着,怎么把他拐出去,帮自己带路。

    现在倒是不急……

    “老兄,你们大荒是什么样子的?”

    灰衣人很不情愿地打着哈欠:“老弟,大半夜了……”

    张默一想也是,大半夜的人都很困了。

    旋即,他一脚踢开大牢的门,大踏步地走出去。

    牢房门口,四名狱卒正在喝酒,看到张默后,四人一惊。

    “你……你……”

    其中一人指着张默结结巴巴地道。

    “闭嘴!我饿了。”张默冷哼一声,拿起桌子上的酒和菜。

    稍稍停顿一会儿,张默皱眉道:“只有半只鸡,太少了,还有吗?”

    其中一名狱卒下意识地回答道:“还有……”

    “拿来~”

    于是,一只还包裹着泥土的叫花鸡,被他从桌子底下拿上来,小心翼翼地交到张默手中。

    “谢谢了。”张默道,转身离开。

    狱卒面面相觑,无人敢动。

    牢房里,躺在茅草上的灰衣人动了动鼻子,随后一个后翻身坐了起来。

    当看到张默手上的酒菜和半只鸡后,两眼放光。

    “吃点喝点?”张默示意手中的酒菜。

    “好!”灰衣男连忙点头。

    于是,两个人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话题也被打开了。

    “我们大荒那边,都以部落为主。那边是连绵的大山和森林……我们的食物来源,是打猎。”

    “那时候,跟天斗,跟兽斗,还要跟隔壁部落的其他人斗。”

    “特别是天气寒冷的时候,野兽稀少,为了抢野兽,部落之间的火拼是经常的事。”

    “在我们那里,谁的拳头大,谁就是道理。女人就喜欢嫁给强壮的男人,我们男人娶女人,也喜欢娶强壮的女人。”

    “强壮的女人力气大能干活,还好生养……”

    “男人出门打猎,女人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顺便处理打回来的野兽,制成肉干。”

    “男人出去打猎,回不来是经常的事,剩下的女人会嫁给他的兄弟,儿子也变成了兄弟的儿子……”

    随着灰衣男的讲述,一幅荒凉的画面逐渐被展开。

    那里的人,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跟自然和猛兽作斗争,还要时刻提防着同为人族的其他部落。

    他们的衣服是兽皮和麻布,过着非常艰苦的生活。

    “没想过迁到其他帝国吗?”张默问道。

    “想过,但是没有人会要我们,在他们眼里,我们像一群野人。我们也自由惯了,无法遵守什么律法规矩。”

    “二十年前,一场黑雾席卷大荒。后来我们打猎的时候发现,很多猎物的实力都变得强大了很多,荒山野岭还有很多鬼怪出现……”

    “很多部落消失了,被鬼怪和野兽大量屠杀、吃掉。”

    “你无法想象那种画面,我的父亲和爷爷,就是当着我的面,被一群闯入部落的野狗给吃了,他们的脑袋都被咬碎了。

    我在他们的拼命保护下,才得以逃生……”

    “半年后,我回去看了一眼我们的部落,已经被野兽占领了。”

    “我就在大荒之中游荡,最近才到了你们大夏王朝。”

    张默道:“为什么叫大荒,很大吗?”

    “应该很大吧,我听说大夏皇朝,也只是大荒之中的一角。”

    “想过报仇吗?”

    “想过?但报不了,这也是我们的命……我们大荒人族,很少能够活到自然死……绝大多数男人,都死在狩猎之中。”

    张默左手托着下巴,右手轻轻地托着酒碗喝酒。

    按照灰衣男所言,大荒就是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且人迹罕至。

    加上这片世界的灵气如此浓郁……恐怕很有可能诞生出一些前世只在传说中的天材地宝。

    这种宝物,对于修道之人有大用,对于练武之人,却没什么效果。

    甚至一些灵草对于练武之人还是剧毒之药。

    这是不是意味着,去大荒之中,可以采摘到一些稀有灵草,用来炼制丹药?

    炼丹,可是道士的祖传绝活。

    前世的时候,因为污染太严重,所以很多药物药效大失。

    这也是现代世界中,修道之人很难有所成就的很大原因。

    但是这个世界,让张默看到了炼制丹药的希望……

    有鬼怪,有灵宠,还有天材地宝……

    不知不觉间,张默对于大荒充满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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