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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带着摄政王府标志的马车行驶在街道上,摄政王府离昌伯侯府的路程不算远,只半个时辰就到了。
李岚虽然不是第一次坐马车,可到底不习惯古代的交通工具,她好想念小轿车,明明十几分钟就能到的路程,非得折腾一个小时,好难受啊。
等到了昌伯侯府后,李岚几乎是腰酸背痛。
下马车前,她对萧陌道,“我要学骑马,下次铁定不坐车了,太痛苦了。”
她就感觉,她要被马车给弄得晕车了。
萧陌眉头一挑,没有言语。
由昌伯侯府的管家引入府内,直接来到沈长歌居住的主院。
府中人丁稀少,十几年前昌伯侯府一家皆死在南疆的那场战役中,现如今沈长歌尚未成婚,没有一儿半女,所以整个昌伯侯府就只有他一位主人,其余的都打扫卫生的下人,偌大的昌伯侯府人数并不多。
沈长歌的侍从华非候在院子里,见男人和女子走了进来,应上前,“摄政王殿下。”
转头看着李岚,张了张嘴,不知该叫什么。
“我叫李岚。”李岚道。
“李小姐好。”华非恭敬道。
旋即让开道,做出一个“请”的姿势,“二位请。”
屋内的光线很暗,低沉的气息使得李岚感觉自己快喘不上气来。
特码的,古人都是冰箱吗?能自动调节气温。
在明月山庄时萧陌是这样,现在沈长歌也是如此。
习云说他性格温和,恐怕也是虚有其表,做给别人看的吧?
和萧陌结交,还能让大名鼎鼎的摄政王殿下如此费心寻找神医,沈长歌的脾气又好的了哪里去?
哎,一个个的都是大爷,就她是小弟。
沈长歌此时坐在轮椅上,被华非推过来。
李岚望去,却见沈长歌生的极妖艳,眉间一点泪痣,无形之中有着极其的魅惑感。
这样一个男人,真是让身为女子的李岚有些自愧不如。
“殿下。”沈长歌看向萧陌,微微颔首。
李岚抚了抚额,指了指华非,说道,“简述一下你家侯爷的情况。”
华非说道,“侯爷自战场上回来后,腿脚便落下病根,夏季还好,可现如今天气渐渐转凉,侯爷膝盖疼痛难忍,特别是到了下雨天,更是极痒难耐。”
李岚点头,“我大概明白了。”
转而看向沈长歌,询问,“是一点都不能走路,还是能勉强站起来?”
沈长歌抿唇,他看了萧陌一眼,这才回答,“能站起,凭着内力勉强行走,平时在府上无事,从不起身。”
说完,他轻咳了一声,似乎是嗓子干燥。
然而,李岚却是敏感的注意到了沈长歌咳嗽的动作,皱眉,“不仅腿脚有问题,就连肺部都有感染,再这么下去,身体迟早要拖垮。”
把药箱随手放在一旁的桌子上,走到旁边的书桌,提起毛笔,刷刷地写了几个药名,“真是的,一个两个都一样,不知道保护自己的身体,知不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体没了荣华富贵有什么用?不过是过眼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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