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   夜间
乐阅读 > 重生七零肥妻致富记 > 第47章 红烧排骨贼拉香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乐阅读] https://www.leduxs.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虽然金娥被陆凌远作弄过,但显然其实他帮她的次数更多。尤其是今天,要不是陆凌远出现真不知道她会面对什么样的结果。

    这要是不规规矩矩给人说声谢谢,金娥的心里头也过意不去。

    “行了,本来今天我也没看出来是你,就算是别人我也一定会管的。”

    “昂?”金娥回想了回想,“陆凌远,我发现了,其实你也有是好人的一面。”

    这话……

    陆凌远深深折起了眉心,他双臂一抱胸,“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告诉你,我陆凌远本来就是个好人。”

    “……”金娥的嘴角在抽,“你莫不是以为我没有打听过你的为人吧,谁不知道你都干了些什么。”

    “那你说说,我都干了什么了?”

    “你,你打掉隔壁村支书的一颗牙,你还把人家一个都定亲了的大姑娘闹退亲了。反正,你不是打架就是闹事?”

    陆凌远点点头,“呵,就这点事。我告诉你,我陆凌远打的都是该打的人,闹的都是该闹的事。”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当村支书的不一定是好人,定亲了的姑娘未必是自愿定亲。”陆凌远白了金娥一眼,“本以为你没有那么肤浅的,可惜了……”

    金娥皱了皱眉心,“真的是这样?”

    “我骗你有什么好处。”

    “那你为什么不跟人解释呢?”

    “有什么好解释的。这样不是很好吗,从此没人敢来招惹我,我乐得清静。”陆凌远轻嗤一笑,仿佛自言自语,“被误解,从小到大,我早也习惯了。”

    “原来是这样。”金娥有些意外,但仔细思衬思衬,又不觉得意外了。

    陆凌远是这么不在乎外界名声的人,解释对他来讲可能反倒是画蛇添足。

    “你还不回去?”陆凌远斜她一眼。

    “哦,对了,我得回去了,改天我帮你遛狗啊。”金娥看看天上的太阳,跟陆凌远摆摆手,“我先走了。”

    金娥回到摊位前时,自家的大黄杏和蜜桃都已经卖完了。

    孙玉兰和金学义正翘首等着她回来。

    “娥子,你怎么一去这么长时间呢?”孙玉兰有些急,“我和你爸都想去找你了,又不知道去哪儿找。”

    “我没事啊,我就是去买酒了。”金娥拎了拎手里的酒瓶。

    “诶,娥子,你这手怎么回事?”细心的金学义发现了问题,“你手怎么裹起来了,是不是咋了。”

    “唉,我摔了一个大跟头,按在石子上了。”金娥随意敷衍过去,“好了,爸,妈,我们回家去吧。”

    “噢,好好,回家。”

    跟人干了一架,耽误了不少时间。他们三口背着东西乘船回到金疙瘩村里的时候,已经过了晌午了。

    自家的黑色木门上歪歪扭扭写着一行带着拼音的字:“妈妈,姐姐,我已经吃饭了,吃得wowo头泡水,上学去了。”

    这字一看,金娥就笑了起来,是金桐那小子给他们留得字迹。

    这小子还挺懂事。

    打开大锁进了家门。

    金桐第一件事就是忙乎着把买来的猪排骨都拿了出来。

    “闺女,咱们怎么买的骨头呢?”孙玉兰看着可有点舍不得,“这骨头有什么肉啊,不如买点后臀尖还能剁馅儿做饺子吃。”

    “妈,这排骨便宜。”

    “这也不能贪便宜啊。”

    “妈,排骨好吃。”金娥坚持。

    “好吃吗?我都没吃过,那不就是骨头么……”孙玉兰蹙着眉头。

    “我听说有一种吃法叫红烧排骨,那可香了,咱们做做看呗。”金娥磨着孙玉兰又给金学义递眼色。

    金娥这些日子早明白过来了,金学义可全家最疼爱她的他,她说一金学义绝对不会说二的。

    “就是的,咱们听闺女的,闺女都没吃过这个排骨,咱们做了吃吃。”

    “行,做就做,真是亲爷俩,姑娘说啥就是啥呗。”

    孙玉兰没辙,脱了衣服挂起来,赶紧找水盆用压水机接了水进来洗肉,“哼,你们都是姓金的,就我一个姓孙的,我是外人。”

    “嘿嘿,妈,你这个唯一的一个姓孙的,可是咱们家的掌权人物啊,你还有啥不满足的。”金娥调侃过去。

    孙玉兰也笑了,“行,你说吧,这红烧排骨咋做,咱们做了尝尝!”

    “这红烧排骨啊,这是这么回事。主要呢,就是先把这些排骨洗了切了,每一根都切成三公分的小段。”

    “哦。”孙玉兰点点头,手脚麻利洗了排骨。

    金娥找来菜刀,在自家门口的磨刀石上抹了抹,拿过来一阵剁。

    咣咣咣!

    不一会儿,排骨就全部剁成了小段。

    “第一呢,先把排骨用沸水过一遍,把油沫全部撇了去。”

    “哦哦,我明白。”孙玉兰麻利,很快就把去了血水和油沫子的排骨捞了出来。

    “现在啊,起锅烧油,油热了之后呢,咱们把冰糖放进去。”

    “咱家可没有冰糖吧。”金学义在灶火下面烧着柴。

    “那就放白砂糖,差不多吧,把糖炒出颜色来。我来吧。”金娥虽然最大的爱好是研究植物,但是曾经也是个彻头彻尾的吃货,这炒糖色她还真有点研究。

    “爸,一定要小火。”

    “好。”

    “很小很小的火啊。”

    火热到三成,糖在锅里面一点点变了颜色,变成了枣红色。

    就是这个时候,把过了沸水的排骨全部往锅里一倒,迅速的翻炒着,让每一块排骨都裹上糖色。

    “嘿……”眼看着排骨变了颜色,孙玉兰看得可惊喜了,“娥子啊,厉害啊,这么一来,这排骨看着真让人想吃呢。”

    “色泽诱人吧,妈。”

    “对对,就是这个词,还是咱们娥子有文化。”

    “呵呵,妈,倒水,加入作料。”

    “好嘞。”

    一切准备就绪,锅盖一盖。

    “爸,烧火吧,先小火烧,再转大火,小火慢炖,大火收汁啊。”

    “呵呵,媳妇,你看咱家闺女,这什么时候开始的,说话一套一套的了,真会说。”金学义看着自己闺女越看越稀罕。

    锅很快开了,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

    同一时间,炖熟了的排骨也开始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一阵一阵,越来越浓。

    “这也太香了。”孙玉兰在不远处看着,拿着个搪瓷茶缸子一口一口喝着水,眼巴巴看着锅里的方向,忍不住赞叹,“这红烧排骨真是贼拉香啊,我这辈子都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肉味。”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