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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快穿:又是女配逆袭时间 > 第117章 听说司令娶了下堂妇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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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诺海藏在角落里,看着这一对恩爱的璧人。

    他们经历了多少,才有了今天的美满,想起自己和苏珊珊,便觉得自己实在是个笑话。

    又看了一会儿,直到两人敬酒完了之后,静姝去换衣服,李诺海才离开。

    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心里头一抽一抽的疼。曾经的女人,就要和另一个人终老一生,偏偏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

    走到半路上,看见一个讨饭的乞丐,抓着他的鞋子不放,口中嗫嚅这什么东西。

    李诺海不想听清楚,他没兴趣去管一个乞丐的死活,丢了几个铜板就离开了。

    剩下在原地的乞丐立刻将几枚铜板牢牢抓在手中,疯癫的嘻嘻嘻的笑起来:

    “钱钱,哈哈哈,大烟……”

    然后仿佛想到了什么,眸中有一瞬间的清明,说:“我是五千年一遇的才女,你们的错,是你们不懂欣赏!”

    她气得将铜板统统丢到地上,口中碎碎念着什么:“不吃嗟来之食……”

    她满脸污垢,蓬头垢面,衣衫松散,走了两步,倒在垃圾堆边上,身体突然按照某种规律抽动起来。

    “咦?这里居然有钱捡!”沈深深从这边经过,看到一个乞丐脚边有铜板,立刻惊喜的捡起来。

    她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普通人了,父亲因为通敌叛国进了牢狱,她被母亲嫁了一个做手艺的老实人,每天安稳度日,以前金迷纸醉的生活,远在吉利的前男友哈利,似乎都成了一场梦,现在的她,每天精打细算着做饭持家。

    那个乞丐微微蠕动,沈深深才勉强抬头看了一眼,这一下,吓得魂都丢了。

    她不确定的说:“苏珊珊?”

    乞丐的身影不动,仿佛已经没了生机,沈深深吓得赶紧远离。

    “不认识,不关我的事……”

    本来就是塑料姐妹花,当然大难临头各自飞。

    ——

    静姝两人的婚礼结束后不久,就听说了古银羽的喜讯。

    古银羽兴奋非常的告诉静姝:“我要结婚了!”

    静姝手一顿:“最近日子很好嘛?”

    古银羽无语:“关键是我要结婚……”

    静姝正在织毛线:“我早知道了,和州长大人嘛,你们一看就有事。”

    那个围巾被静姝织的烂七八糟,终于自己都忍无可忍,随手一扔。

    看了一眼古银羽,叹了口气:“古先生,可能结婚要缓缓了。”

    古银羽皱眉,问:“怎么了?”

    静姝好没气的说:“你以为我和司马晟为什么那么着急结婚,婚后连蜜月都不度?”

    “要打仗了。”

    吉利国这次联合了倭国,打算将华国彻底划入囊中,而江州首当其冲,政府机关已经一团乱了。

    古银羽握了握手:“常茹什么都没和我说,看来还是把我当外人……”

    “没事,慢慢来。”静姝安慰他,自己心里却忐忑,司马晟说不准明天就要上战场,她作为城南纺织厂的老板之一,希望可以全力支持华国抗战。

    为了她的家,也为了她的国。

    ——

    静姝在再三思索之下,打算将纺织厂属于自己的股份抛售,城南纺织厂已经是华国最为出名的纺织厂之一,这部分股份也是一大笔钱。

    静姝将这笔钱做了一笔基金,专门用来扶持国有企业,她将钱借给那些打算实业救国却没有钱的落魄企业家,不收利息,只是要求他们,一定要坚持初心,建设这个国家。

    她还花钱援助了一大堆立志“为华国之崛起而读书”的莘莘学子们前往北方的大熊国留学,学习先进的****文化,有人说她真是蠢,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有报社报道静姝,做了专访:“程太太,有人说你就是在白费力气,要是那些人去了大熊国留学,羡慕那里优越的环境,不回来了怎么办?”

    静姝先是轻轻的笑了,然后缓慢的说:“我从来不吝啬给年轻人机会,有一个我一直很崇拜的先生说过这样的话‘出去一百个,只要回来两个,那么我们的计划,就有意义。’至于到底会回来多少人,我相信这个国家的国民的热血,我们拭目以待。”

    记者点了点头:“程太太当得上国民英雄。”

    静姝淡淡地说:“不过是一个华国人应该做的。”

    记者又问:“听说司令大人就要出征了?华国的装备远远不如倭国和吉利国,就这么出征,无异于以卵击石,请问您怎么看?”

    静姝问:“无异于以卵击石,便不反抗了吗?”

    记者被问住了。

    “即使输掉的几率是百分之百,这场仗也要打,因为华国人都聪明,大家都会看,只要那些为了国家浴血奋战的人多了,大家就会知道什么是民族英雄,就会知道生在乱世,要怎么样报效自己的祖国,如果每一个华国人都有勇气上战场,那么——”静姝深深地将自己的眼泪憋回去。

    “敌寇何敢。”

    记者按捺住心底涌上来的情感,一笔一划记下。

    静姝这次的采访,在整个华国掀起了轩然大波,大家都在谈论着程静姝和司马晟的名字。

    司马晟也正式出征了,静姝站在遥远的城墙上,看着遥远的前方,那个高大的男人坐在万里挑一的骏马上,统领千军万马。

    她不舍,又自豪,所以即使最后5%的好感度没有刷满,即使要是司马晟死在战场上会导致任务永远完不成,静姝也放他走。

    雄鹰,本就是应该飞在崇山峻岭上的。

    司马晟回头,看了站在高台上的静姝最后一眼。

    这个女人,该狠心的时候倒也狠心,不哭不闹的支持他,即使他是要离开。

    他一定会好好的回来,再来清算她的无情。

    正当浩浩荡荡的大军要离开的时候,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跑到司马晟面前,他高喊:

    “舅舅,你带上我!我也要去报国!”

    是李诺海,他手中握着一卷报纸,正好翻到了静姝专访的那一页。

    司马晟看清楚了他,皱眉喝道:“我已经不是你舅舅了,军国大事,不得胡闹!”

    李诺海跪了下来:“不,你就是我舅舅,我已经决定弃笔从戎了,我想好了,什么罗曼蒂克,什么西服礼仪,都是虚的,上战场才是真男儿该做的事情!舅舅,你就让我去吧!”

    司马晟一语未发,身后的将士们倒是弄得热血沸腾。

    “李少好志向!”

    “浪子回头金不换啊!”

    一时之间气势大涨,李诺海看着他们在为自己欢呼,胸膛里一颗心咚咚咚的跳。

    原来保护别人是那么美好,原来的人生道路都是错的,但好在,他明白的不晚。

    既然身后的将士都在起哄,司马晟行军这么久,很清楚士气的重要,当即也不扭捏,点了头。

    李诺海忍不住拜了又拜。

    告别所有的腌?事,是时候开始新的人生了。

    静姝看着一条长龙一般缓缓移动的队伍。

    这些人都是勇士,都值得尊敬,包括后来的李诺海。

    静姝将自己心口的郁气吐出,说了一句,曾在遥远的汉朝就流传下来的话:

    “犯我华国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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