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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不会是这些年连喝酒的本事都忘记了吧?”凌疏夏挑了挑眉毛,好看秀气的眉毛在额头上浮现起来一个形状,很妖娆,很妩媚的感觉,凌薇薇看着她,神色冷冷,“你来到底要干什么?”
凌疏夏露出无奈的笑意来,“我都说了几遍了,是喝酒。”
“为什么来找我?”他同样也皱起了眉头,要知道,喝酒这种事情凌疏夏以前也不会来找自己的,而且在她的印象之中,凌疏夏并不是一个善饮的人。
她不喜欢喝酒,也不会抽烟,偶尔玩儿上几把骰子,和别人比个大小,其他的什么爱好都没有,对于凌疏夏来说,她唯一的爱好就是,用她高超的黑客手段去偷东西。
去偷那些世界上没有人能够偷到手的东西,以及那些别人眼中根本不值几个钱的小东西……只要她凌疏夏大小姐喜欢上了,那就是必须要手到擒来的东西,她出道这些年,她也听说过很多关于她的传说,至少,她至今还没有过败绩,更没有过空手而归的时候。
这些,她统统都知道。
只是此刻,她更知道的是,这个女人是自己的对手,而且是刚刚还败在了她的手下的对手。
这一点,让她的心很不舒服。
凌疏夏皱了皱眉头,“我在那边的时候得到了几瓶好酒,走吧。”她简短的说完了这句话,就转过身去。
凌薇薇略略思索,低声道,“你把背影留给我,就不怕我在你身背后动刀么?”
凌疏夏似乎是笑了,因为凌薇薇看见了她的肩膀微微的抖动了下,然后,她看见凌疏夏站在了原地,声音确实飘了过来,“那好吧,我就站在这儿,你用刀子来刺我好了。”
她这么说着,身体却没有移动半分,只是那么站着,没有一点的防备和防御。
凌薇薇哑然,愣了很久,她才走到了她的身边,“去哪儿?”
“嘿,我知道一个好地方,特别不错,走吧。”凌疏夏笑了下,拉着她的手就走出了花园,路过廊道的时候,她看见了再来的时候和自己交过手的那个男人,打了个呼哨,“哎,怎么样,一起去吧。”
凌风倒是有点喜欢这个快人快语的小姑娘,并且觉得想她这样危险的女人单独和凌薇薇在一起的话,实在是不太好。索性就借坡下驴,点了头,和他们两个一起去了。
等到出了医院的大门,凌薇薇才算是彻彻底底的对这个女人开始有些佩服了。因为他竟然是孤身一人的来到了这个地方来见她和凌风。
按照她的消息网络来看,她是肯定知道现在自己的身边多了一个叫做凌风的家伙的,而且这个家伙是一个很能打架很能杀人的家伙,这些她都应该知道。
可惜,她却还是这样的来了,直剌剌的大大方方的就到了她的面前,还和她提议要好好地喝上一杯。
这个女人到底是用什么东西来做的?她到底知不知道害怕和死亡这两个字要怎么写?
凌疏夏上了凌风的车,车是凌风的,当然,司机也就是凌风,凌风几次从反光镜里看她,最终还是凌薇薇忍不住了,开口道,“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只要一句话,你就会死掉。”
凌疏夏一直在看着窗外的风景。神色很是愉悦,似乎没有将她的话放在心上,似乎都没有听见一样。
“你看这里的榆树。我记得我离开东京的时候,咱们后院的榆树也是这样的矮小,好像一个缺钙的孩子似的。”她的嘴角上挂着轻轻松松的笑容,凌薇薇没有看她,反而也是朝着窗户外面看了过去,那边果然有着几排小小的榆树,树叶都是圆圆的小小的,似乎是很年幼的树木。
很多事情就被勾上了眼前。
比如她是曾经如何的将它骗进了那个大大的木头箱子里,然后叫别人将锁头牢牢地锁住,然后丢到后花园里去不管不问的,又是如何的将她的心爱的小娃娃和小熊都丢尽了少活用的壁炉里,还有在深夜的时候,跑到她的床根底下去装神弄鬼的听她惊慌失措的大呼小叫……
这些事情都如同过眼的云烟,虽然已经随着时间的流淌而消逝,但是,稍稍有一个提示的话,就还是会如同脱缰的野马一样全部奔涌出来,让她措手不及,又猝不及防。这些原本以为让她开心的,痛快的小小的恶作剧在现在看来都好像是让她蒙受了巨大的羞辱一般,自己的所作所为甚至可以用“跳梁小丑”这四个字来形容了。
这些原本想要忘记的事情,被她这么一提就全部的涌了上来。
凌疏夏也不回头,还是看着窗外快速的向后略去的景色,淡淡的说,“凌薇薇,那个时候,我很讨厌你们,但是,却没有恨过你们。”
凌疏夏低低的笑了起来,“这些年我在外面,学到的最有用的东西就是,如果一个人是个懦弱的鼠辈的话,那么就是她身边的一只蚂蚁也会踩着她的胡须走过。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个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大鱼吃小鱼的世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人类和社会繁衍的共同法则,谁强谁就可以活下去,可以活得很好。而那些弱者非但不会得到别人的一点点的可怜,反而还会被其他的人吞没,凌薇薇,这个道理,你也是深有体会的吧?”她这是一个问句,所以凌薇薇也不由得开始了思考。实际上,这种事情,压根儿算不上是什么人生哲理,这是一种自然法则。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世界依靠这条规律而繁衍,而淘汰。
凌薇薇不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只能是继续听下去。
凌疏夏也不负所望的继续说下去,“我曾经一度以为让自己变成强者才是最重要的,但是,渐渐地,我发现,一个人在外面漂泊的日子,如果只有成功的喜悦来填充的话,也实在是空虚乏味的很,你刚刚问我,我怎么会这么大的胆子来见你。并不是因为我不怕死,而是因为我知道,我们都是一样的人,你和我,脑子里都留着过去的那一段共同的回忆。你也已经快要三十岁了,可是我们之间有过交集的日子却是那么的短暂。我想,那也是比较珍贵的东西,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对么?”
凌薇薇被她说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脸色数变之后才淡淡的说了一句,“你刚才也可以杀了我。为什么不动手?”
“哈哈!你现在也可以杀了我,为什么不动手呢?”她甩了甩短发,似乎还是有些不习惯这样的发型似的,“我说了,你和我都是心软的人,实际上,这里的日子和生活并不适合我们。”
凌薇薇彻底哑然,半晌用手指头勾了勾嘴角,“你似乎忘记了,我和你还是不一样的,你是神之手,是偷东西的小贼而已,而我,凌疏夏你可知道这些年当中我为了保存凌氏的第二族的实力,开拓它的势力,已经有多少人是死在这开疆辟土的路上的么?”她说着,眼底里有浓浓的悲哀。
凌疏夏忽而笑了,很轻很平淡,“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这些年还真是都活的挺精彩的。”
凌薇薇万万没有想到凌疏夏竟然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睁大了眼睛看着她。
“哦,对了,麻烦你,前面左转。”凌疏夏似乎想起来了自己此番前来的根本目的,刚才上车的时候居然忘记了告诉开车的凌风到底自己说的地方在哪儿。
车子停在了一处酒吧之前。
酒吧里的人络绎不绝的往外走,屋子里很暗,很幽静的感觉,有淡淡的紫色的和黑色的光芒从酒吧的窗户里透了出来,让人心驰神往。
凌疏夏欢呼一声,“就是这里了,看,漂亮吧。”
凌薇薇毕竟也是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小姑娘,她平时几乎很少有时间去出入这样的场所,今天忽然看到了这里的景象,不免觉得有些惊奇。
凌风去存好了车,跟在凌薇薇的后面,细细打量着这一对儿女人。一个沉静温婉,一个活泼跳脱,怎么看,着两个人的性格也都是互补的很周到,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闹到现在的这种地步。
按照这几个月相处下来的经验来看,凌薇薇根本不想杀掉这个女人。凌风看得出来这一点。
进到酒吧里面,一个穿着中式旗袍的女人正擦着一只光亮的能够照出人影来的李芍药来细细的擦拭着。似乎都没有看到她们进来,凌疏夏很熟络的走了过去,“李芍药姐,你好啊。”那个女人松了下手,将李芍药递给身旁的服务员,缓缓抬起头来,她的耳边带着一对白色的珍珠耳坠,细细的银链子将它们吊了起来,衬托着她的天蓝色的绣花旗袍,很是温柔大方。
她的身上有着典型的东方女人的柔润之美。
见到是她们,李芍药莞尔轻笑,“嘘,小点声儿,你看那边正有一对小两口亲热呢。”
凌疏夏和凌薇薇一起回头看,果然看到了两个人正在呈现出来A字型,互相的唇瓣紧紧的贴合着,看样子很是享受。
不过,还没等凌疏夏说话,凌薇薇就已经吸了一口冷气,第一次那么失态的说话。
“这……这不是两个男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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