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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萌宝在上,总裁爹地别心急 > 第五百三十五章:兄弟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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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南墓园地处城市郊区,离市中心约莫十八公里,旁边没有公交地铁站点,从地段来说其实并不算特别优秀,但却是市内要价最为昂贵紧俏的一处墓地。

    想要在山南墓园内购买一块墓地,还必须通过有关人士打点打点门路,才能够有购买的资格。

    而在山南墓园里的一块墓地,已然从前几年的六十万,炒到了现在动辄百万朝上……倒是跟活人的一套房无异了。

    因此,山南墓园,也被称作是“阴间的富人区”。

    而之所以这个墓园在本地内会如此受青睐,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此地的风水极好,是请了香港几个风水大师来仔细看过,确定规划的地盘。其中一草一木,每个建筑物的位置,都是经过推盘布局的,能够滋养灵气,让家中兴旺红火。

    所以本市的富甲家庭,即使身体康健,也必要去山南墓园内选购一块墓地,求得一个财源广进、兴隆长青。

    以死人的东西来祈福活人,听起来有些荒诞,但那水涨船高的墓地价格可以表明,还是有许许多多人吃这一套的。

    林楚歌这辈子无所记挂的死人……准确的来说,上辈子被她记挂着的,都已经成为了死人。

    没有可拜祭的对象,自然就也没有来过墓园这等地方,那些传闻讨论都不过是她在网络上随意瞥见的,这一次倒是身临其境了。

    如今虽然是随着路世骁一道拜祭他的父兄,在进去墓园的途中仍然感觉分外新奇,左瞧瞧右看看,生生拗出了一股小学生去春游的劲儿。

    这样的心情很快就被同行的路世骁所感知到,当即只瞥了她一眼,有些失笑:“怎么这么开心?”

    林楚歌被捅破心事,当即只皱了皱鼻子:“在墓地里说这句话似乎有点奇怪。”

    顿了顿,她又张望了一眼四周,忍不住轻声感叹道:“这哪里是目的,明明就是私家园林。”

    虽然她此前从来没有去过墓园,但是在她此前的想象中,应该便是各种各样的墓穴石碑才对,再整不出什么花里胡哨的花头。

    然而眼前这就算这是“阴间的富人区”,做出什么小桥流水、九转回廊也就罢了,还在一处空地上人工造了个瀑布,便有点过分了吧?

    大抵是发现了林楚歌面上那目瞪口呆的神情,路世骁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于这些似乎并不奇怪:

    “死了便是死了,什么也留不下了。这些事情,不过是做给活人看的而已,但能掏钱的都是活人,开发商自然愿意再接再厉,好让价钱继续水涨船高。”

    “倒也是。”

    林楚歌应和了一句,低眼望向他们手中的百合花和打包紧密的小馄饨,不觉又抿唇一笑:

    “可是,即使是知道人死如过眼云烟,一去不复还,我们这些活着的人,也还是愿意折腾这些花头,不是么?”

    他敛了敛眉,将手中的小馄饨归到另外一只手上去,又牵住了她细软的手指:“嗯。”

    她勾着他的指头荡了荡,语气松快:“这说明啊,咱们也没有清醒到哪里去。咱们仍然愿意‘信’,愿意将精力挥洒在那渺茫的可能性中,求心安,也是求发泄。所以,我们这些人类啊,其实都没有什么差别。做人呐,总要信。”

    路世骁笑起来:“越来越会讲长篇大论了。”

    “彼此彼此。”

    两人笑谈着,已然走到了路父与路世安的墓碑前。

    路父与路世安的石墓紧挨着,打扫得很干净,显然是有请专人来打扫过。

    林楚歌见得路父墓碑前放着一束新鲜的百合花,看样子还是不久前放的,花瓣看起来依旧饱满鲜嫩,上头还带着清晨的露水。

    路世骁将怀中那束扎好的白百合花放在了旁边,一边解释道:“我母亲买了服务,每天都会派专人过来扫墓送花。我父亲生前最喜欢的就是白百合,每周都会在家里摆上一束。”

    “原来如此。”林楚歌点了点头,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来,方才在路母房中所偶然窥见的那幅七月的画作。

    大片大片的百合花铺展在画布上,在晦暗的楼道光线下,依旧充满着鲜活的气息。

    也不知道路母是否是因为那画面上的百合花,才决定将其摆在那么一个显眼的位置的。

    虽然路母待路世骁的确刻薄,然而她对于路父的情感,却是真的。

    这么多年过去,她大抵也还是无法忘怀。

    路世骁对着路父的墓碑例行祭拜过后,又牵起她的手来,缓步走到了路世安的墓碑前。

    通过墓碑上贴着的那两寸见方的黑白照,林楚歌第一次看清了传说中路世安的样子。

    照片中的年轻人不过二十岁左右,的确是极为俊美的少年。身上穿着西装衬衫,却半点也不显得故作成熟,反而自有一种温润敦厚的气质。

    嘴角从容弯起,眼睛灿若星子,即使是黑白冲刷的照片,也难掩他流转在眉眼间的灿烂,可见当年定然也是那圈子中鲜衣怒马的少年。论模样,的确并不输于路世骁之下。

    路家的人,果然都是这么好看的么?

    林楚歌在心中感叹着,一时间又想起现在是在路世骁的大哥跟前,到底是不敢造次,忙收敛了几分花痴的意思。

    路世骁将那碗热气腾腾的小馄饨放了下来,自己也随之在墓碑前的蒲团盘腿坐了下来,好似兄弟面对面谈心一般,微笑起来,那素来沉稳的眉眼中,如今竟也流露出了几分孩子般的欢喜,似乎正在跟宠爱自己的大人邀功:

    “哥,鲜肉馄饨。是墓园门外的那一家,你亲自领我来吃过的。我吩咐老板娘没有加葱花,但是滴了你最爱的辣椒红油……这么多年过去,味道应该还是没有变。”

    这是林楚歌第一次在路世骁的口中听到“哥”这个称呼。

    往日里他总是端守克制,说着“父亲”“母亲”“兄长”,因而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不被路家所承认的孩子,自然无所理由去更加亲密。

    然而如今,在这天地之间好似仅仅只余下兄弟两人之间的氛围里,他总算是抛却了那些繁文缛节,诚心诚意地唤了一声: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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