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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我给阎王做直播 > 第四百三十四章 我们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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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涵有好意,我却只能心领。

    真正的人生不会按照耳熟能详的剧本走。

    我不会和兮云有结果的,这点我很确定。

    沈涵的说媒失败,非常沮丧,乃至很伤心地离开我的房间。

    话说她怎么突然来帮我说媒?

    是兮云主动意愿吗?

    虽然可能性小一些,但不能排除。

    相对来讲,沈广材和沈雪憋出的坏水,似乎可能性更大些。

    不管哪一样,我都当是个乐,听完就忘了。

    现在当务之急是搞清楚瑾花一中到底什么状况。

    谢校长很可疑,不过,他不应该是鬼。

    也就是说,现在我还没有找到缠着沈雪的鬼。

    我不能用才入学一天时间来安慰自己。

    别说我心急,缠着沈雪的鬼一天没找到并处理好,我一天就会坐立难安。

    除此,一个中年男人去学校上课,就算我心态再怎么好,也会有点不舒服的。

    所以,第二天上学,我没有到教室早读,而是直接往教学楼后边的实验田而去。

    清晨的实验田,不断有冷风吹过,我被冻得不要不要的。

    但是,我很开心。

    因为这股冷风就是阴风,证明附近有鬼。

    抬眼望向天边,太阳已经出来,鬼就算躲在附近,活动范围也会缩小很多,便与寻找。

    我首先找到昨天看到鬼瑾花的位置,想再看一眼。

    谁知,鬼瑾花居然不见了。

    一个小土坑在那里,分明是有人故意挖走了。

    动作还挺快,一夜就转移走了。

    不过,要想转移鬼瑾花而不留下线索,恐怕没那么容易。

    鬼瑾花会散出鬼气,且这种由花本体散出的鬼气并不那么容易驱散。

    就好像挪走之后,会在地上留下一条鬼气形成的细线一样,带着我找到鬼瑾花。

    我肯定是追踪鬼气,找到鬼瑾花被挪到哪里去了。

    不过,话说回来,对方种植鬼瑾花做什么呢?

    据我所知,鬼瑾花倒没有害人的功能,严格来说,属于一种罕见药草,可以治愈一些怪病,诸如失心疯一类精神问题的病疾。

    医学上的东西,我知道的比较少,只是听闻,具体不算很清楚。

    不管有的没的,我寻着留下的鬼气一路追寻,来到了教职员工楼。

    果然!

    和我的猜想没有太多出入,一定是校内员工种植了鬼瑾花,甚至是谢校长。

    因为谢校长的办公室也在这里。

    只要找到谁挪走了鬼瑾花,估计离找到缠着沈雪的鬼就不远了。

    真相似乎近在眼前,而我没有继续往里走。

    转身,回到教学楼,来到高三一班教室门前。

    可以清晰听到班内学生们正在大声朗读课文。

    正所谓一日之计在于晨,大多数莘莘学子和老师都认为早上的记忆力是最好的,所以校方大多用于早读。

    虽然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会相信这种偏薄骗人的话。

    因为随着年龄增长,知识量的扩充,知道了记忆力的强势期不一定是在早上,而是因人而异。

    但是,既然来到学校,我就不打算成为另类。

    敲了敲门。

    刘畅畅开门看到我,怒眉刚刚一紧,忽而怔了一下,展开道:“进去吧,下次早点到。”

    “谢谢刘老师。”

    我回到座位,旁边沈雪很好奇的问:“你干什么去了?咱们一起进的校门啊!怎么你就这么晚才到教室里面?”

    “看到漂亮姑娘了,魂被勾走了。所以,为了找到我的魂,才会晚来的。”

    恐怕是个人都听得出我这是瞎说八道。

    可沈雪煞有介事的说:“天啊!哪家姑娘这么让林大师上心,快告诉我,我帮你撮合。”

    “不必了。对了,昨天沈涵是你们派来说媒的吧。”

    “哎呀,被发现了。我们只是觉得您总是一个人,又这么一大把年纪了,是该有个可以相濡以沫的人了。”

    又是在说的年纪。

    真是岁月不饶人啊!

    我翻开课本,大家正在朗读着《将进酒》。

    真的怀念,多少年没读了。

    记得我上学那会儿,预习到这篇课文时候,看到那两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让我心情激动了一整晚。

    也是在那一夜,我自主学习了这篇课文,还背诵了下来。

    想着第二天到学校展示一番。

    谁知道,同学们多一半跟我有相同感触。

    我一个人在老师没有要求情况下背下来,那叫优秀。

    但是,大多数同学都提早背了下来,那就只能说是普普通通了。

    听着大家朗诵声,我不免小声问旁边的沈雪:“这篇课文今天学?”

    沈雪眨着大眼睛,看了我半天,说:“你在学校时候肯定不是好学生。”

    “啊?为什么这么说?”

    “这篇课文早就学完了。”

    “什么时候?昨天?不是才刚刚开学两天吗?怎么就开这么靠后的课文了?”

    沈雪摇头叹气后,说:“在我们班,简单的课文都是自主学习的,不用课上在花时间揣摩。上课是用来答疑解惑的,不是用来读课文,看一些随便是个人就能知道的问题的。”

    我突然想起了昨天到校长室时候刘畅畅说的话。

    貌似这个班是个尖子班。

    回忆当初,我好像只是在一个普通班里当山大王。

    差距啊!

    为了以防万一,我一边口上朗诵着课文,一边试着背诵《将进酒》。

    糟了!

    全忘了。

    按照沈雪说的,恐怕大家都已经烂熟于胸,那么我就真成了落后生了。

    不行,不能这样。

    虽然,我是来混的,但也要混个样子出来。

    我利用早读时间,尽力背诵着课文。

    可是,效果并不那么好。

    毕竟年龄在那里摆着呢。

    我已经不是年少时候,有着黄金记忆的年龄了。

    第一节课,就是语文课,刘畅畅是班主任,也是语文老师。

    结束了早读,十分钟课间时间内。

    刘畅畅在黑板上默写出了《将进酒》。

    这令我也很惊讶,也很佩服。

    不是我说话难听,在教师队伍中,确实有一部分相对较弱一些的老师。

    他们没有过硬的教师能力,连我们学习的课文都不一定掌握,只是照着教案随便说一遍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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