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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院栽着梧桐,后堂院里种着芭蕉,有个小小的水池,池面浮着几片睡莲,两只白鹅悠闲的在池边散着步。
池边有个小小的亭子,亭子下面石桌上,放着一盆水仙。
白瓣金盏的水仙花开得正清丽灿灿。
然而却美不过朱云碧的脸。
更美不过她的笑靥,她的眼睛。
明千岭真是从来没有见过比她笑得更好看的脸,比她更美的眼睛。
那就好像是百花在一瞬间绽放。
又好像雨后初霁的阳光穿透云层,瞬间绽放出万丈光芒。
他今天终于明白,为什么古往今来,会有如此多的英雄好汉,前赴后继,只为了搏红颜一笑,拼命流血在所不惜。
只因为红颜之绝世容光,足可令天地日月失辉。
他以前从来没有意识到,那只不过是因为自懂事起直到现在,他身边从来不缺好看的女人,在他懂得好看是怎么回事之前,这滔滔不绝的好看女人,就已经让他看饱看厌看绝了。
而朱云碧的美,跟她们所有人都不同。
正是她这份截然不同的美,终于让明千岭体会到了美得惊心动魄,是什么感觉了。
他现在只觉得渴得很,热得很。
这种渴并不单是生理上的,更是心理上的。
忍受欲望并不是件好过的事情,现在明千岭就好像条被抛在岸边的鱼。
如果朱云碧此时稍微对他热情些,明千岭实在无法想象,自己会不会突然和她发生那种事情。
然而朱云碧只是奔到那盆水仙跟前,微笑道:“凌哥哥,这是你亲手种的水仙吗?开得真好看!”
明千岭道:“我从不种花,我也不喜欢水仙花。”
朱云碧道:“那这盆花怎么来的?”
明千岭道:“是那位古先生送过来的,因为他最爱的花,就是水仙。”
朱云碧道:“我说呢,你一向都不喜欢花,又怎么会无缘无故种盆水仙在院中呢。”
心里挣扎了半天,明千岭并不想再委屈自己,于是他提着朱云碧的青色小碎花包袱,道:“我只是不喜欢水仙花,但不表示我不喜欢别的花。”
朱云碧讶然道:“哎呀!对了,我从来都没有听你说过,你最喜欢的花是什么。”
明千岭心里又泛起一丝不解,这朱云碧有时候对他热情得简直过了头,根本就不把他当作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
但面对他的热望,却又实在太胆怯。
真是个叫人一言难尽的姑娘。
以前有个酒肉兄弟告诉过他,在那方面过于热情的女人既不可爱,也不值得人尊重。
因为这类女人实在太善变,很难保证她们的忠心。
但在那方面过于笨拙的女人同样不可爱,更没意思。
因为没有多少乐趣可言,也许花了大力气,也调教不好。
一个男人如果为了这样的女人花费心思,那只能证明这男人也是个傻瓜。
但他现在却想当傻瓜。
于是他拉住她的手,悠悠道:“我最喜欢的花,在我的房间里,你进去就看到了。”
朱云碧雀跃道:“那咱们还不快进去。”
这下她的反应,实在叫明千岭满意。
后堂正房,就是明千岭的房间。
黄花梨的圆桌上,几枝插在龙泉梅瓶中的赤鹿子百合正在怒放。
朱云碧几乎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种不知名的花。
她只觉得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花。
她望向明千岭,好奇道:“凌哥哥,这就是你最喜欢的花?我看见了也很喜欢,它叫什么名字呀?”
明千岭凝注着她那比赤鹿子百合更美的脸,一双手慢慢攀上她的肩头,一字字道:“她叫赤鹿子百合。”
他从七岁第一次见到这种花,就被它那瑰丽奇绚的色彩、超凡出众的状态迷住了。
而今天公作美,送来了一位像赤鹿子百合一样的姑娘给他。
朱云碧眼见他的脸,又要靠近她,然而她现在还没有做好准备。
身子一侧,从他的魔爪下挣出来,轻笑道:“团城真是人杰地灵,连花也比别处不同。”
其实她的心里却已经犯起了嘀咕。
平时沈凌一总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并且十分的隐忍含蓄,情感很少外露。每次他们呆在一起时,都是朱云碧比较主动、比较热情一点。
怎地从外婆死后,他回到团地这半年地时间,就变得这么热情……这么开放呢?
难道真是团城的民风不古,才把她好好的凌一哥哥也带“坏”了?
要知道平时无事,左邻右舍尤其是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们,可是没少对团城的事情,津津乐道。
顺带着朱云碧也对团城民风之开放,多有所闻。
据说团城的男人也好,女人也好,只要没成亲,可以任意跟好几个朋友来往,最后看自己的心思,决定跟谁在一起。
就算是真正情投意合的男女,也常常在成亲之前,就已经有过夫妇之实了。
明千岭当然并不知道她心里的真实想法,只是又一次查觉到,朱云碧并不喜欢太过亲密的接触,而且对异性的亲近,毫无任何经验。
照这情况,如果他逼得过于急了,也可能会把她吓走。
要知道朱云碧对他的喜欢,几乎全都是建立在对他不切实际的幻想上。
对他存有幻想的女孩子多了去了。
朱云碧之所以现在能跟他站在这所房子里,完全是因为比起那些女孩子,她实在足够幸运。
她以一种无比莽撞的情况,闯入他的视野,而在见到她的第一眼,明千岭就对她生出了情感。
同时他也已确定,对朱云碧的喜爱,是那种用不着了解,只要能在一起就满足的喜欢。
所以他愿意成全她的幻想。
但朱云碧如果查觉他跟她想象中并不一样呢?
他却是无法保证,她还会不会继续迷恋他。
要知道多情的人,无论男女,善变是他们的天性。
所以对朱云碧并不能急于求成。
于是他轻笑道:“你一定很累了,要不然你先去休息一下?”
朱云碧好奇道:“你怎么知道我很累了?”
明千岭扬了扬手中的包袱,道:“这不明摆着的事情吗?你一个不会功夫的女孩子,风尘仆仆从家乡来到团城,能不累吗?”
他一拿包袱,反倒提醒了朱云碧,她忙将包袱拿过来,笑盈盈道:“你站好,不要动!”
明千岭好奇道:“做什么,要我不动?”
朱云碧娇笑道:“你先站好,我再告诉你。”
这样一来,明千岭倒真的想看看她接下来的举动。
于是他就真的站好了。
朱云碧走近他的身侧,沉下腰身,手探向了他的腰间。
只不过片刻,明千岭的腰带就被她解下来了。
这下他心里可是大大的吃了一惊。
他的腰带并不好解,非常不好解,甚至可以说,只有他自己解得开。
因为他特意在腰带上布置了一些小机关。
这也是那些女人奈何不得他的原因。
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明明对男女之事一无所知,且无任何功夫基础的朱云碧,居然解起男人的腰带来,如此轻车熟路,这么难解开的腰带,她都解得开。
他心里正感意外,朱云碧已经解开了他外袍上的几粒衣纽,她站在他腰后面,分别拉住他两只衣袖,不一会儿,他的外袍就离体了。
又过了片刻,他的内衫也被脱下来了。
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一身雪白的柔软丝绸中衣。
朱云碧摸着他的中衣袖子,啧啧称奇道:“凌哥哥,这丝绸料子真好,摸着简直比婴儿的皮肤还要舒服,团城哪里有买的?”
明千岭突然觉得心里再度燃起了一把火,他伸手一把向朱云碧的袖子抓去,气息不稳道:“如果你喜欢,明天我叫人给你送两身。”
这对他和城中的富户来说,这样的丝绸中衣,不过是随手可得的日用品。
但是朱云碧却恰在此时转过了身去,在他接下来失神的空儿当,她已经解开了那包袱,从里面拿出来一套青布衣服,摊开先在他身上比划了一阵,然后又转到他的腰后,为他穿上了那件衣服。
衣服一上身,明千岭不得不承认,这衣服做得极为合体、舒适。
虽然是最普通的粗衣料,但是样式极为轻便,又不失郑重。
只是这样一来,他彻底被朱云碧搞糊涂了。
只见朱云碧站在他的面前,又好好上下打量了一番,道:“还好!我记忆中的尺寸没有错,还是蛮合身的。”
明千岭这才反应过来,道:“这是你仅凭记忆,推断出来我的尺寸,亲手做的?”
朱云碧将同样是她亲手做的,跟衣服一套的腰带给他系上,方才叹气道:“只可惜我自己织的布,再费多少劲,也没有你这身丝绸衣服舒服。”
一时之间,明千岭只觉得心头如浪潮般澎湃不已。
他从来没有穿过女孩子亲手为他做的衣服。
他认识的女孩子,不是极为高贵,就是极为卑微,而且来去匆匆,是不会有这闲情逸致,给他做衣服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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