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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农门娇女:神医王妃宠不停 > 第七十七章 失忆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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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无涵点点头,说到玄卿有些心酸,说:“我这孩子从小就爱读诗,偏偏有名的不读,专门读一位无名氏写的诗,听闻此人就在京城,是个当官的,我多想帮他打听到这位诗人的下落,可惜问谁谁都说不知道。”

    “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是这句诗的作者吗?”寇宵问。

    “公子也听过他的诗吗?”玄无涵问。

    寇宵一愣,连忙说:“不,我也是听令公子说的。”

    “这位诗人的其它诗写的都是我儿内心所想,似乎这位诗人也是个有抱负却不得志的人啊。好了,不说他了,今天公子叫老夫来所为何事?”玄无涵问。

    寇宵想了想说:“是这样的,听闻您已经去过西山村,见过林小麦的酒厂,还说要帮他扩招。”

    “哦?对了,你认识那个林小麦,她就是先前来我府上给我儿治病的小丫头。”玄无涵说。

    寇宵点点头,压低声音说:“您听说林小麦定亲了么?我就是她的未婚夫婿。”

    话一出,玄无涵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看着寇宵半晌说不出话来,实在想不通林小麦黑黑瘦瘦住在村里,何德何能可以跟寇宵这么优秀的公子定亲。

    “敢问公子,你是看上这丫头哪一点了?”玄无涵纳闷道。

    寇宵淡淡笑一下说:“也是阴差阳错,不过答应的事情就不能返反悔,今天来见您是希望您能将酒厂盖在这镇子上,不然我们分住两地,她一忙,我们就更聚不到一起了。”

    “这……这还难分难舍了。”玄无涵惊讶道。

    “对,就是难分难舍。”寇宵故意顺着他的话说道。

    玄无涵点点头说:“厂子盖在哪里都行,最重要的林小麦那丫头有手艺,我可从没见过像她这样又会治病又会酿酒还会做女人用的胭脂水粉的姑娘,这样想来,公子喜欢她看来是有道理的。”

    寇宵谢过玄无涵离去,而另一边,朗仕房给林长德找来的帮手也到了。

    “您就是朗大人派来的张今墨公子吧?”林长德讨好道。

    站在林长德眼前的这位公子面如冠玉、目如朗星,一颦一笑都透着让女人欲罢不能的魅力,且看那眼神笑里藏刀,一看就是聪明人。

    “正是在下,张今墨。”张今墨优雅道。

    “好,好,论相貌,我觉得你根本不在那寇宵之下。”林长德说完,在心里又说了一句:论气质可就差的不是一星半点了。

    “多谢夸奖。”张今墨说。

    林长德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张今墨:“你先在我这里呆着,环境不好,委屈你了,然后我去打听打听,看看林小麦那酒厂还招不招人了,若是招我就把你塞进去。”

    “有劳林大人。”张今墨说着微微鞠了一躬,这声大人叫的林长德心花怒放,好像自己已经是个官了似的。

    他连忙传信给杨氏,杨氏看到消息皱起眉头,心想没听说林小麦酒厂招人啊,方才她路过的时候看到酒厂好像还关门了,杨氏又不意思去找周氏询问,决定等林长有回来让他去问。

    林小麦之所以将酒厂关了,是因为玄无涵派人要接她去镇上商议事情,待她抵达玄无涵所在的客栈后,对方说要把工厂盖在镇子上,说这里对玄氏来说拿货比去村子方便。

    这下可让林小麦陷入了两难,她若来镇子做工,必定不能住在工厂,又没钱置办新的宅子,把周氏也接出来。

    可顾虑到玄无涵说的拿货问题,又确实有道理,于是思来想去,觉得镇子的工厂不能丢,村里的小厂也不能丢,她决定培养学徒。

    林小麦将自己想法告诉玄无涵后,玄无涵竟找不到理由来拒绝,于是先答应考虑,并问道:“听闻你的未来夫婿也在这镇子上住着。”

    “这……您怎么知道的?”林小麦紧张道,毕竟她不想让玄无涵发现寇宵就是那个京城货商。

    “我们先前见过了。”玄无涵笑眯眯的说。

    林小麦睁大眼睛惊讶道:“你们见过?”

    “其实你们不用这么费尽心思的瞒着老夫,老夫觉得你们二人也很相配啊。”玄无涵捋着胡子,意犹未尽,似乎有话没说完,却又不能说。

    “玄老爷,您是不是还有什么想告诉我?”林小麦看出了玄无涵的犹豫。

    玄无涵想起寇宵千叮咛万嘱咐要他千万别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任何人,于是摇摇头说: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们年轻可为。我方才想过了,就照你说的,招收学徒,不过你可得给我保证质量,不能整天都在村子的小工厂,不来我给你盖的大工厂走动。”

    “您放心吧!”林小麦爽快的答应道。

    从客栈出来,林小麦去了寇宵府上,阿福阿丁见到她,立刻将她抵达府邸的消息偷偷告诉给了林长德。

    林长德连忙找到张今墨说:“公子,那个林小麦现在就在镇子上,我想我们不用想方设法把你送到厂子,你直接跟她回去就好了!”

    “怎么就能直接跟她回去?”张今墨困惑道。

    林长德眼珠子咕噜噜一转,立刻凑到张今墨耳边将自己想的办法告诉了他,张今墨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问:“这样能行吗?”

    “这样铁定行啊!”林长德自信道,张今墨思虑再三,勉强答应了林长德说的办法。

    短暂的相聚后,林小麦从寇宵府上出来,因为不愿麻烦,而拒绝了寇宵派人送她回去的提议。

    走出镇子没多久,林小麦被路边一个奇怪的东西吸引,上前一看,竟然是一只腿!

    顺着腿再往里看,是一个人!林小麦大惊,连忙上前去探那人的气息,才发现那人并没有死。

    这男子看着浑身脏兮兮,脸上有污痕,但长得还很好看,是个大帅哥,林小麦这样想道。

    这时,这男子突然睁开眼睛,虚弱的说:“水,水……”

    林小麦连忙从马上拿下自己随身带的水给这男子喝,他喝了水后精神好多了,茫然的看着四周问:“这是哪里?”

    “这里是西山镇附近,你是谁?从哪里,要去哪?”林小麦问。

    男子低头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

    “什么?”林小麦瞪大眼睛看着他,“你不会是失忆了吧?”

    “失忆?好像是,我是谁?”男子问林小麦。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我也是路过看到你晕倒在这才上来看看的,你没事,那我走了!”林小麦说完起身要走,故意忽略了那男子眼中的求助。

    上了马刚走没几步,林小麦就转身折了回来,说:“你没地方去吗?”

    “我不知道。”男子茫然道。

    “上马吧,我的酒厂正好要人,在你想起你自己是谁之前,你可以先跟着我学做酒。”林小麦说。

    男子连忙上了马,从他娴熟的上马动作可以看出,此人先前的身份应该不同寻常。

    “说不定又是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林小麦这样想到。

    抵达村子后,村民们纷纷看着坐在林小麦身后的白衣男子,尤其是那些村妇,眼睛都看直了,直接扯着嗓子问林小麦:“小麦,这是谁啊?你又给自己找了个夫婿吗?一个比一个好看呢!”

    这话引来众人纷纷侧目,林小麦脸红一阵白一阵不知怎么接,好不容易捱到了酒厂,立刻将这男子塞到了阿丙和林天高身边。

    “从今天开始他就是你们的同伴了,阿丙,你稳重一些,多带带他!”林小麦说。

    阿丙点了点头,林天高在一旁抱怨道:“难道我不稳重么?”

    林小麦懒得理林天高,问男子:“你还记得你叫什么吗?”

    “我……不记得了,姑娘给我取一个吧。”男子说。

    林小麦歪着头想了想,这时林天高来劲了,说:“阿皮,阿呆,阿九,都是好名字啊!”

    阿丙知道林天高是在挑衅自己,他也懒得理林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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