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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儿媳妇呢?这两天又没看见她,这是又不舒服躺尸去了?”
路漫漫一边颠着孙子逗着玩儿,一边摇了摇头:“没有。她回娘家去了,说是娘家有点事儿,她回去帮帮忙。”
“哦,这样啊。诶,路嫂子,我看你这几天脸看着白净了不少,脸色也好,人看着年轻了不少,你这是咋弄的啊?”
就算是村妇,那也是女人,是女人就会在意自己的脸。
路漫漫哪里不知道她的心思,但她可不想做劳模,就回道:“我儿子孝顺,上次回来给我带了些脂粉。说是县里的夫人小姐们都喜欢用呢。说起来,我儿子今儿又要回来了。你要是想要,
让他回县里帮你买了带回来。”
女人咂咂舌,乖乖,县里买的脂粉,那得花多少银子!
她赶忙摇了摇头:“我一个地里刨食的,哪用得着那样的好东西。不劳烦你儿子,不劳烦。我家里有事,先回去……”
正说着话呢,一个女人跑了过来,老远就喊:“亲家母,小花出事了!小花出事了!你赶紧跟我回去看看吧!”
路漫漫看着郑大嫂脸上焦急的神色,还有额上跑出来的汗水,以及踉跄的步伐,为她的演技点了个赞。
“她大嫂,这是怎么了?小花出什么事了?”路漫漫很配合地问。
旁边的邻居一看,也不走了,耳朵瞬间竖得高高的,比对自家事儿都上心。
“小花昨儿下午上山采菌子,一直没回来。我们找了一晚上,今儿早上才在山上找到了一只鞋,都是血……小花应该是被野物拖走了啊……”
郑大嫂说着说着就哭出了声:“都怪我们,没看好小花……她大哥去县里通知妹夫去了,亲家母赶紧跟我去吧……”
旁边的邻居吃到了大瓜,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的,还参与进来:“路嫂子,节哀顺变啊!还有小花嫂子,你也别自责,小花毕竟是大人了,还能怪你们没看好?”说完还拍了拍路漫漫的手表示安慰。
路漫漫像是才回过神来,大哭:“哎哟我的媳妇啊!怎么就被野物叼走了啊!我的恒哥儿啊,你咋这么可怜啊,这么小就没了娘啊……”
路漫漫锁好门,抱着孙子跌跌撞撞地和郑大嫂走了。
邻居看着他们的背影走远了,赶紧朝不远处的几个女人招手:“哎哎,你们都快过来,我跟你们说个事儿!哎哟喂,这可真是大事儿啊!”
路漫漫和儿子自然是被带到了人造的“事发现场”,路漫漫闻着地上的鸡血味儿,摸了摸鼻子。
她看了眼旁边的便宜儿子林志,说起来她还是第一次见原身的儿子呢。
此时的林志是真的处于“丧妻”的悲痛中。
……
村里人这阵子的闲话都是围绕着林家展开的。
哎呀,林家的儿媳妇是真惨啊,被狼给叼走了,连尸体都没找到啊。
对啊对啊,尸骨无存,那肯定是被啃得丁点不剩了啊。
那绝对是啃完了,没看林家只给立了个衣冠冢嘛!
哎哟哟,没找到尸身,这不就成了孤魂野鬼儿了。
那得是多大的狼啊,连个大人都能拖走。这阵子咱们可千万别进山了!
对对对,可不能再进山了,这就是教训啊。
哎呀,想想我真是命大啊,我也经常去山里找菌子。以后可不敢再去了。
……
林家。
路漫漫看着才二十岁的儿子胡子拉碴的模样,有点嫌弃。但她劝了儿子不听,那她有什么办法?
路漫漫想了想,干脆也伤感起来,还比儿子严重,都到了下不来床的地步了。
林志一看这阵势,自责不已。
自己真是枉为人子啊,这段时间母亲强撑着办了妻子的丧事,照顾幼子的同时,还不断劝慰自己。而自己呢,却压根没感觉到母亲压抑的伤心。
母亲都伤心得病了,还病得这般严重。自己失了妻子,可不能再失了母亲。而且,自己还得照顾好儿子,这是妻子留给自己的骨血啊!
到底是读书人,虽然没考□□名,但还是对母亲孝顺有加的。
当即林志就跪在了路漫漫床前,劝慰母亲,说保证自己会振作起来,会好好照顾母亲和儿子。他已经失去了做个好丈夫的资格,但他会是个好儿子,好父亲……
路漫漫被真心实意?N啵?N啵的儿子吵得头疼,她“虚弱”地伸手让儿子起来,“强撑着”想要坐起身。
林志赶紧过去扶着母亲坐起来,还细心地在母亲背后垫了个枕头。
路漫漫“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儿啊……要不……要不……你把工……工辞了……咱们搬……搬走吧……”说完还闭上了眼,像是忍着眼泪,不让它们落下来。
林志愕然:“娘,为何要搬走啊。”
“娘……娘跟小花……多好啊……娘有多……多疼那孩子啊……如今……娘……娘白发人……送黑……黑发人……娘委实……委实不想……呆在这……伤心地啊……”
路漫漫“强忍着的”眼泪落了下来,砸得林志心里生疼生疼的。
是啊,娘多疼小花啊。小花是她亲自相中的儿媳妇,平时待小花那般好,简直跟亲生女儿似的。
他还一直感慨,自己娘定是为了自己这个儿子,怕自己在母亲和妻子之间做夹心馍馍,才对儿媳妇那般疼爱。现在看来,娘对小花是真心喜爱啊。
他怎么忍心让母亲留在这伤心地,一直走不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感呢!
林志开口了:“娘,您要不愿意留在这里,也不是不行。但是迁走户籍,要先寻摸好迁去的地方,处置这边的田地房屋,上衙门办理文书……事情繁杂,还要花费不少银两,不是一时之间就能办好的。”
“不如,您先想想咱们迁去哪儿,再慢慢筹划。”
路漫漫“虚弱地抖着手”从衣襟里摸出一张银票递给林志:“儿啊……你拿着……咱们家……不缺钱……你尽管……拿去办事……咱们……咱们搬去……京城……京城外郊……就当……为了恒哥儿……那里……大儒多……方便……恒哥儿……读书……”
林志看了眼手里的银票,又揉了揉眼再看,没错,金额是两万两。
“娘,娘你这钱是打哪儿来的?怎么,怎么这么多!”林志这老实孩子被这“来路不明的巨额银两”打懵了。
“……”
路漫漫沉默。
见到亲娘沉默,林志心里更慌了:“娘,这银票,这银票不会是……”
路母看着儿子那越来越慌的脸,显然是脑补了危险剧情八十集,还有续集。
“唉……你也大了……有些事……是该……让你知道了……”路漫漫一边用语重心长的语气说话,一边指使着儿子去倒了杯水过来。
“你去看看恒哥儿,看他睡醒了没有。回来我再跟你细说。”路漫漫喝了水,如是对儿子说。
林志:……
他已经打算洗耳恭听一段家族辛密,就这么被发配去看儿子睡觉情况了。
也好,去看看那小子先。放他一个人在床上也是有些不放心的。
等他看完儿子回来报告了情况,他果然听到他娘讲述的家族百年史。
路漫漫给他讲的是个故事,充斥了江湖义气、爱恨情仇,以及,狗血八卦。
路漫漫是这么编的,不,是这么讲的。
路家祖上,家族中出了个根骨奇佳的儿郎。某天,这个儿郎穿着开裆裤在门外玩耍的时候,路过一个白眉白须仙风道骨一看就是世外高人的,老人。
老人跟儿郎说,小子,我看你骨骼清奇,愿不愿意随老夫习武啊。
儿郎……没听懂。
然后老人又去问了儿郎的父母。儿郎父母家里穷啊,穷得屎臭那种。他们想想家里五个小子要养活,实在太艰难。这五小子要是被人领去学武,那别人肯定会给他饭吃啊。就同意了。
然后老人带走了这个儿郎,将一身武艺及医术传给了儿郎。这个儿郎年纪轻轻就成了世上仅次于他师父,也就是那个老人的武林高手和医毒圣手。
儿郎肆意江湖,行侠仗义,济世救人,结交英雄侠士,惩治山匪地痞,过得潇洒极了。
但老人不是只有他一个徒弟啊,他还有一个师兄一个师姐。但偏偏师兄喜欢师姐,师姐喜欢他啊。于是三角恋一直这么发展啊发展啊,愈演愈烈,师兄就黑化了。黑化的师兄气死了师父,还偷袭重伤了儿郎。
危难之际师姐带着重伤的儿郎逃了,逃到了这个僻静的村子,就在这个村子里隐姓埋名生活下来了。
两人都厌倦了打打杀杀的生涯,于是转而让后人学文,不再学武。但这家里跟被下过诅咒一样,一直一脉单传。到路漫漫这一辈,连那一脉都没了,就只剩下了路漫漫一个女娃。
虽然儿郎不让子孙学武,但武功秘籍和医书还是留下了的。于是,这本秘籍和其他医典现在就在路漫漫手上,以后也是要传给林志的。
这个儿郎就是林志的曾曾外祖父。
嗯,对。路家祖上是逃荒过来的,后来一直生活在这村子里。
……
林志懵逼了很久。
他是武林侠士的后人?
他家里有本十分厉害的武林秘籍?
他家里还有绝世医典?
他怎么从来不知道?
屋子里早在路漫漫开始讲述的时候就点上了烛火,这会儿估摸着已经深夜了。路漫漫看着还处于神游状态的儿子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她摸出一本故意做旧的“秘籍”拿给林志,赶着林志回去了。
要发懵回去对着你儿子发,你娘我要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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