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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二婚宠入骨,傅爷请克制 > 第11章 天生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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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十一章天生一对

    另一边。

    “这个案子,虽然对我们不利,但这苏芷瑕在外名声并不好,只要查到她的黑料,回头逼她撤诉不难。”

    巍青已经把情况了解清楚,还把时欢保释了出来。

    走向车子时,他说了说自己的想法。

    看到时欢面色惨白,状态很差,身上穿的还是病服,便关切地问了一句:

    “时小姐,你身体是不是不舒服?这是刚从医院出来吗?”

    时欢摇了摇头,不打算把自己流产的事说出来,这事太窝囊,太丢人。

    “没事。现在送我去单身公寓那边吧!另外,我留在佟家的东西,回头麻烦你帮我取回来,除了笔记本,其他所有拿佟家的钱买的东西全给我烧在佟家……”

    对于佟惊澜,以及佟家,她已彻底死心,至此,她与佟家再无瓜葛。

    “好。”

    巍青盯着看了一眼。

    这个女孩,明明是一个特别清醒、理智的人,两年前却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陷了进去。

    可能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个时间段,会因为年少时的天真,而愿意相信爱情,并为了爱情而义无反顾。

    佟惊澜那蠢货,有眼不识奇珍,往后头,有得他后悔的。

    正要上车,身后传来一声叫。

    “阿璃。”

    清凉的声音中自带几丝隐约可辨的温柔。

    极是好听。

    巍青转身,是一个身着黑衬衣黑西裤的高大男人。

    只一眼,巍青就被惊艳到了。

    五官英俊,气质冷傲,身材颀长,挺拔若松,乍一看,就像个电影明星,颜值高到让人一见难忘,而那疏离的眼神,又会让人觉得他不是善茬。

    虽然他穿得很普通,浑身上下都是大众消费水平线上的衣饰。

    可直觉却在告诉巍青:这个男人,气势非凡,绝不简单。

    时欢转过头,只见哑巴仔跑了过来,手上拎着一个袋子,像是女装,关切地问她:“刚刚我出去买东西了,你没事吧……”

    “没事。”

    她的目光在哑巴仔身上盯了一会儿,以前就知道他是个大帅哥,现在好像比以前更好看了。

    阳光底下,他是如此耀眼,一下就把其他人衬得无比平庸。

    “巍律,这是我朋友。”她介绍道:“哑巴仔,这是纵横律所的巍青律师。”

    “哑巴仔?没名字的吗?”巍青咬着这名字,觉得这里头有故事。

    “凌越。”

    “哑巴仔,你恢复记忆了?”时欢有点惊讶。

    她与他初初重逢,都还没顾上问别后经历。

    “记得一些了。”

    他不想细聊这个话题,将手上的袋子递了上去:“刚给你买的衣服和鞋子,医生之前说,你下午可以出院。之前的衣服全脏到洗不干净,被我扔了。”

    时欢又一怔,两年前的哑巴仔可讨厌了,才不会这么体贴人,不觉笑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凶巴巴的哑巴仔怎么变得这么好心了?”

    “要不要?不要我扔垃圾箱了?”

    他示意路边那个可爱的垃圾箱。

    啧,还以两年前一样,示好也不好好示。

    “要,当然要,我现在就去警局的洗手间换了……穿这一身病服太奇怪了……”

    她把那两个袋子接了过去。

    “要我陪你过去吗?”

    “不用。”

    她去了。

    巍青在边上好奇地惦量着。

    作为一个男人,他能感觉得到,眼前这个叫哑巴仔的男人,对时欢有一种强烈的占有剧。

    而且,他们应该关系很亲近。

    时欢平常时候,对外人保持着一种高度的警觉性,但是,她对他似乎没有,就像家人一样,轻易就接受了他带来的东西。

    “凌越是吧,你和时小姐……什么时候认得的?”

    “巍律对我似乎很感兴趣?”

    傅千循看向他时,眼神立变冰凉,这前后的神情反差无比惊人。:???

    这让巍青暗暗一惊,心下暗暗细想,惠城什么时候来了这样一号人物?

    此人虽穿着普通,但绝对不是普通人,眼神里的冷傲,不是装出来的,而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

    “的确感兴趣,我认得的时小姐,对男人从不假以颜色,但她对你有点不一样。”

    傅千循本能地勾了一下唇角。

    的确,阿璃对男人不感兴趣,所以,她会突然嫁人,真的是太出乎他的意料。

    “巍律,你想说什么?”

    这个巍青可不是爱八卦的人,他这么说,总归是有目的性的。

    “时欢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伤害,但愿你不会给她带来其他麻烦。”

    言尽于地,他坐进了车里。

    傅千循眼神幽幽,看来这个巍青还是有点眼力价的,似乎已经觉察到他非比寻常了。

    *

    没一会儿。

    时欢来了,身上穿得是他刚买的裙子,湖蓝色,及膝,腰际束了一根飘带,配着白色平底鞋,简单大方。

    湖蓝色衬得她肤若凝脂,就是面色太过苍白了,看上柔柔弱弱的,让人心生怜惜。

    这是她的另一面——让人心怜的一面。

    而她更有英姿飒网的一面。

    “合身吗?”

    这是他第一次给女孩子买衣服。

    时欢点头,语气是开心的:“挺合身的,哑巴仔,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少码的?”

    这是第一次有男子给她买衣服。

    “猜的。现在去哪?”

    “我在梅湾路租了一套单身公寓……接下去这几天我打算暂住那里……”

    这是她回到这座城市后租的一套小公寓,一房一厅一卫,租的地段也不太好。

    当初是想在这个从小长大的城市住个一年半载,缓和缓和心情,不曾想住了两个月,在悄悄去看望父母时,被老爷子撞见了。

    老爷子一直在为当年自己的孙女绑架、而害她失踪这件事内疚,看到她时特别的高兴,就把她带回了家。

    那时,时家人都住在佟家主屋边上的小楼里。

    父亲一直是时家的司机,母亲在给时家做佣人。

    “能捎上我吗?为了给你交住院费买衣服,我手头上的钱全花没了,你要不收留,我就得流落街头……”

    他脸不红气不喘地撒着谎。

    她不是好骗的人,但是,她对他应该没多少戒心,还是忽悠得动的。

    “这么可怜?行吧,那我就再收留你一回吧……”

    时欢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还笑着拍了拍他的宽肩。

    巍律在车上看着。

    巨大的梧桐树下,男子昂扬,身如松柏。

    女子衣裙飘飘,肤色虽苍白如雪,说话却极温柔,拍肩膀的动作,更像在哄小孩一般,显得格外亲呢。

    看着他们,他心里竟冒出了两个词:珠联璧连,天生一对。

    没错,他们很有夫妻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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