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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是幸亏这小子没随他的长相,随他妈妈好,他妈妈长的好看。
听说过夸媳妇儿的,没有听说过夸的这么直的。
他的工作伙伴都惊呆了,完全没想到这个糙男人竟然是个恋爱脑。
可是等着他把自己媳妇儿叫过来一瞧,倒真的觉得他这么恋爱脑也没有什么。毕竟他的媳妇儿确实好看,明明刚生了孩子不久,穿得这么肥还如此好看,那要是之前做姑娘的时候一定有很多男人追捧的。
重要的是,人家还是个大学生。
大学生在这个时代少的就好似是珍惜动物一样。
“好厉害啊,一个大学生为你生了这么好的大儿子,脑子一定好,以后也一定是个大学生。”
“对啊。”
现在十分的崇尚知识份子,所以这已经是对他最大的夸奖了。
赵思甜却觉得有个头脑很好的父母,不一定有很好的儿女。
因为之后好多人发段子,无论你是清华北大,儿女可能在补习的时候把你气个半死。
希望,自家的孩子不会变成这样。
不然,她可真的是受不了气。
还好这个时候孩子学习的状况比较放松,不会总是复习,还被逼得太紧。
这也好。
赵思甜和叶建军的客户们见了面,然后转身就回屋去了。
屋里宋丽梅来看她的孩子,然后越明也在。
宋丽梅在看孩子,而他在看宋丽梅。
这情形看着就很暧昧,还有温馨。
赵思甜僵了一下,她默默的向后退了几步,然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奶奶就出去了。
叶奶奶怔了一下,似乎也知道她是啥意思了。
然后也默默的退了出去,和门口的赵思甜道:“儿子不要了啊?”
“让他当个小媒人不是挺好的,这事儿要成了,向他们要媒人礼
“行行,你这个算盘打的可真响亮。唉哟我的大重孙子,你可得加个油。”
正说着呢,她的大重孙子突然间哇一声哭了起来。
宋丽梅一抬头发现身边没有人,她也没有慌。
毕竟以前是当妈妈的,就把孩子抱起来,起送你。”
他说的胖妞就是自家狗,小时候挺瘦的,现在已经胖成了一条小猪。
就是因为太瘦了,所以从小就取了个胖妞的名儿。
“那行。”
于是越明就带着胖妞去送宋丽梅了。
他走出去之前,赵思甜对他使了个眼色。
越明一怔,然后抓了抓自己的脑袋。
他明白了赵思甜是看出什么来了,但他也是有点自卑的。
对于宋丽梅他还是十分相信的,再说当初她们家也救过自己的命。
为了这个他就算积极一些也没有关系。
所以出去之后就和她稍稍提了一下想与她处对象的事儿,毕竟她现在事业正值上升期,要不想结婚也是正常的。
宋丽梅从来没有想到这个哥哥会提出这样的事儿,她之前从来没有想过。对方可是知识份子,工作也好,怎么能瞧中她呢?
“我觉得,越大哥是不是因为我扮演的角色才喜欢我的,这点还是得分清……”
“不,其实从见到你的第一面我就有种特别的感觉。但你不要在意,也不必将我的说法当成什么重要的事儿。只要,你如果想结婚的时候,想到我就可以了。”大风小说
越明对婚姻并不执着,但是对宋丽梅的感觉很不错才说出了这种话。
如果宋丽梅不想结婚,那就没有必要强求了。
反正,她算是唯一一个让他有结婚想法的,如果是别人那就没有这个必要了。
宋丽梅脸有点红,她不是没被别人追,但被自己很看中的人求婚了,心境总算是不一样的。
这一切赵思甜并不知道,她感觉自己真的非常累。等到把自己的同学和同事送走,她连动都动不了啦。
只能是躺在小炕上,一边拍着自己的孩子睡觉,一边闭眼睛休息。
叶建军给她端来了一碗羊排,没有放盐的,煮的挺烂呼。
放在她的身边说:“你吃点肉,我看你刚吃饭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吃,这肉没放盐,你可以沾点韭菜花儿,少沾点儿没事儿。”
赵思甜确实很久没有吃什么肉了,能吃的只能吃鲫鱼汤,和猪蹄汤,肉是很少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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