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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千梦说道:“你应该知道大概方向吧。我们向着那个方向走不就行了?”
亚眠苦笑一声,说道:“车师国只是沙漠中的一个小绿洲,路途遥远。现在我们的方向即使有一点点偏差,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我们与车师国失之交臂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到时候只有困死沙漠一途。”上一次亚眠通过沙漠的时候,就差点因此葬身沙漠。
这个土著居然会用成语?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亚眠正在说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大家脸上都是严肃的表情。
亚眠又补上一刀,说道:“而且刚刚大家逃得太过匆忙,水和食物都没有带。”
三个人大吃一惊,晚上宿营的时候,将所有的食水都放下了。救人时从沙丘上冲下来,十万火急,谁还有心思回去带上水再走?
他们急忙检查骆驼上的皮囊。这四头骆驼是从敌人那里抢过来的,还不清楚上面都带了什么。
“不用看了,我已经检查过了。”亚眠说道:“里面只有武器,没有食物。”作为一个吃过沙漠亏的人,亚眠对于这方面格外敏感。
这是一件比迷路更可怕的事情。那些被沈千梦深恶痛绝的肉干和竹筒水,变得也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刚刚的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不过天性乐观的沈千梦很快振作起来。
“而且还多了两张嘴。”亚眠冲着兄妹俩努努嘴。
大家转头一看,兄妹两个正怔怔地看着这四个救了他们又将他们晾在一边的人,让他们连道谢的机会都没有。
正是为了救这两个人,大家才落到这步田地,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呢。
沈千梦仔细端详,发现少年头发略呈棕色,鼻梁高挺,眼窝深陷,瞳仁中隐隐有海蓝之意,颇有一番异域风情。
再看女孩儿,皮肤雪白嫩滑,想来也是长期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鼻子高高耸起,长长的睫毛下面一双蓝色大眼睛,水灵灵的,很漂亮。
沈千梦仿佛发现了新大陆般,指着他们说道:“问他们不就行了,他们是沙漠人,肯定有办法。”
看到大家注意力转移到这里,少年开了口,彬彬有礼地说道:“我叫沙希.拉姆,这位是我的妹妹玛丽.拉姆,感谢各位出手相救。”少女同时也向各位颔首致意。虽然两个人都是衣衫褴褛,却给你极有涵养的感觉。
“拉姆?”楚风吃了一惊,说道:“我听说喀布国皇室就是拉姆一族。”
少年神情黯然,说道:“没错,我就是喀布国的王子。”
众人肃然起敬,这兄妹俩不简单啊。虽然大家可能并不知道拉姆一族,但喀布国却是大大的有名。尤其是对于商人们来说,喀布国位于商路的另一端,同时也是沙漠诸国中最大的一个。
楚风对于喀布国的印象,只知道它曾经在三百年前统一大漠,与西楚国争霸失败,不过现在实力也不容小视。国王是一个叫莫比斯的人,在位三十余年,国泰民安,国力稳步提升。据传言,西楚国组织每年一次的商团,也有到喀布国收集情况的意思。
楚风盯着沙希的眼睛,问道:“莫比斯是你什么人?”
沙希叹了一口气,说道:“那是我的爷爷,他已经驾崩了。”
“那追你的那些人都是谁?”沈千梦问道。
沙希的眼神更加暗淡了,说道:“那是我叔叔派来的人。”说着,讲述起自己的故事来。
剧情很简单,莫比斯年事已高,准备传位给自己的长子加措,也就是沙希的父亲。然而就在数天前,小儿子策陵突然发动了血腥的政变,一夜之间将莫比斯和沙希的父亲全部杀掉,登上了王位,连沙希兄妹两个也不放过。
加措忠心的下属纳格提前带着兄妹两个逃了出来,策陵则派出王宫卫队追杀,于是出现了先前的那一幕。那名战死的大汉便是纳格了。
对此身为皇子的朵康和楚风都感同身受。其实各国的皇族境遇都差不多,西楚国和北朝的斗争可能更加激烈。连沈千梦都表示理解,毕竟一个小小的沈家内宅也能斗出浪花来,更何况是一国的最高权利?沈千梦则撇撇嘴,又是烂俗的宫廷斗争戏码。
楚风苦笑道:“好吧,看来我们又惹了一个麻烦。”救下这地兄妹,算是跟喀布的新晋国王策陵成为敌人了。
沈千梦不满地瞟了他一眼,干嘛对这对无辜的兄妹说这些,说道:“还是考虑一下眼前的处境吧。我们的首要目标是要走出这个沙漠。沙希,你对这里的路熟悉吗?”
沙希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只知道怎么回到喀布。我是从那里逃出来的。”众人面面相觑,现在回喀布不是去送死吗?不过至少说明这里距离喀布已经不远了。
事实上,虽然沙希和玛丽也算是沙漠人,但是终日生活在皇宫里娇生惯养,对于这无垠的大漠并熟悉。
如今由于走出太远,退回天山已无可能;车师国找不到踪影;喀布国去不了,没有水,没有食物,几个人如果在这大漠中乱转,最终葬身沙海也无人知晓。众人的心头掠过一丝阴影,彼此一阵沉默。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其实很脆弱,这对兄妹与其说被自己救了下来,更不如说是死得稍晚一点。
良久,楚风开了口,说道:“我倒是有一个办法。”
众人齐刷刷看冲着他看过来,楚风思索了一下,说道:“虽然我也是第一次来到沙漠,但是我也听说,这大漠地势极广,被天山和金山夹在中间,东西长,南北窄。如果我们现在一直向南走,终有一日能够抵达金山脚下。有了山,便有了水,有了食物。说不定我们就活下来了。”
沙希性生生地说道:“那里也有野蛮的吐蕃人。”喀布国的国境线已经抵达金山脚下,对凶悍的土蕃人还是有感性认识的。
楚风说道:“那就更好了,有人说明有能将人养活的条件!我们只要到了那里,还打不过几个野蛮人?”
沙希看着楚风有些发愣,这些人连喀布的皇宫卫队都不怵,未必怕了吐蕃人。
“可是”沈千梦说道:“走到金山需要多长时间?我们没有水也没有食物,说不定半路就饥渴而死了。”
“谁说我们没有食物和水,不是在这里么?”楚风说着,拍了拍身后的骆驼。沈千梦瞪大了眼睛,要吃骆驼?
楚风继续说道:“我们有四匹骆驼,它们的血,它们的尿,能够让我们支持很长时间了。至于肉更是多得吃不完。”楚风说着,扬了扬手里的刀,仿佛想要吃东西的话,随时可以从骆驼身上割下一块儿来。
想起自己要喝血喝尿吃生肉的情形,沈千梦有一种要呕吐的冲动,那不是比野人还野人么?楚风还要死不死地补上一刀,说道:“至少他们的肉还是新鲜的,比肉干强多了。”
沈千梦终于坚持不住了,捂住嘴转向了一边儿。
楚风带了头,大家开始集思广益起来,亚眠说道:“如今也只能如此了。我有个建议,从现在开始,我们要避免在正午赶路,尽可能减少出汗,节省水分,能够坚持的时间长一些。”
朵康拍手称赞,说道:“还有一点,骆驼也不能随便骑,如果它们损失了我们就没有希望了。我建议让沙希兄弟和千梦骑三匹骆驼,剩余一匹驮装备,其他的人全部步行。”
朵康的方案,表面上是为了骆驼,实际上是照顾团队中的弱者。毕竟同样强度行路的话,兄妹俩和沈千梦很可能会跟不上。
沙希红着脸反驳道:“我也是男人,我要求走路。”
朵康看到他细皮嫩肉的样子,心中怀疑他能走多久,不过不想打击他的自尊心,嘴上说道:“那好,你们和我一起走。留下一头骆驼机动,谁坚持不住了就可以让它驮一会儿。”
这话虽然没有挑明,但大家都知道是针对沙希的。他握紧拳头,愤怒地说道:“放心吧,我没有问题的!”
这种愤怒并非针对朵康,而是对自己。宫廷中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身为当事人的沙希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连妹妹都险些被人凌辱而死。自己如此无能,连这点苦都吃不了,将来怎么为父母和爷爷报仇?
楚风察言观色,拍了拍沙希的肩膀,安慰道:“放心吧,只要你努力,一定能够报仇的。而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一切从长计议便好。”
天光见亮以后,众人判明了正南的方向,又开始了漫漫行路。
第一天傍晚的时候,沈千梦的嘴里满是血腥和尿骚味。曾经认为这些很难接受的她,发现在生存的压力面前,其实喝尿喝血并没有什么接受不了的当然这也不是一个愉悦的经历。
最让人接受不了的,其实是无聊。虽然多了骆驼和沙希兄妹,但旅程依旧单调得很,为了减少体力和水份的损失,大家连说话都很少,只是默默行路。
沈千梦已经记不得走了多少天了,反正骆驼的数量在一头头减少,最终变成了六个人全部徒步。这也意味着众人的食物和水份都告罄了。
然而脚下依旧是一成不变的黄沙。沈千梦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感觉自己随时都有可能倒下。
直到那一天,在听到楚风一声欢呼过后,沈千梦看到远处的地平线上隐隐的山峦,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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