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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柄非常美丽的小刀,即便它制作得相当粗糙。
狼刀整体呈现出银白色,一眼就能看出它来自一匹非凡的狼王,巴掌大的狼牙打磨得莹亮皎洁,被牢牢地裹在白银浇铸的外壳中,刚硬的金属线条与柔和的骨制材料融为一体,没有任何喧宾夺主的色彩与元素,内外上下浑然如意,几乎到了可称古拙的地步。
握着这一柄刀,就像是拢住了一抹凌冽但温柔的月光。
缪宣一见到这柄狼刀就十分喜欢,他打算把它挂在腰间,作为身上唯一的装饰物——狼刀是几乎没有杀伤力的,狼牙在制作时就被打磨得温和厚钝,无法当做武器使用,只作为荣耀的象征装饰。
按照草原上的传统,贵族阶层的狼刀大多有黄金浇铸,再镶嵌金银珠宝,工序十分复杂,不论有多么贵重的宝石做配,只有狼牙才能体现它真正的价值。
说到底,狼刀的本质是对勇武和荣誉的赞颂,不在于外物的镶嵌。
当然,这柄狼刀也理所当然地得到了大侄子们的强烈围观,除了巴根那“怎么光秃秃的,老师你是置办不起宝石黄金”的直白质问外(真相),其余三人都表达了高度赞扬,阿拉坦甚至有些后悔。
“早知道我也只用白银镶嵌了。”少年这么懊恼地道,“可是阿妈早就准备好了黄金和宝石,而且工匠也锻到了一半,不能反悔了……”
这一刻,没有家人帮忙准备材料的缪宣和巴根一同语塞,连那微妙的心情都神奇地重合了。
……果然,有亲妈疼爱的孩子是块宝
“别想了,阿拉坦,白银狼刀我们都用不了的。”
朝洛门对着日光晃了晃刀身,直接戳破了弟弟的幻想:“相比起黄金,白银更加软柔脆弱,又极容易黯淡发黑,必须妥善保管才不至于损坏,假如你想要随身佩戴,就必须有契合的天恩能够对狼刀随时浸透打磨——只有小叔叔才能让这柄狼刀永远光亮如新。”
这话说得没错,因为缪宣会频繁地没入阴影,他每一次使用天恩都是对随身物品的沁染与打磨,因此戴在他身上的金银物件永远都不会蒙尘。
阿拉坦也想到了这一点,忍不住感慨道:“小叔叔以后会成为勃颚吧,怎么不戴些饰物?只佩戴狼刀那也太浪费了……”
缪宣无奈,心道这能浪费什么,免费的抛光服务吗?
“是因为老师看不上普通的饰物吧?”朝洛门在一旁幽幽道,“咱们不如南人心灵手巧,草原上很少能见到那些精致珍贵的小东西,普通的宝贝怎么配得上您呢。”
缪宣正色道:“不,我只是不喜欢戴着太多零碎的东西。”
阿拉坦听得若有所思,朝洛门笑了笑,好像是接受了小叔叔的解释。
几位哥哥看完后,白银狼刀终于传到了幺弟的手中,格日勒图反复把玩着狼牙,又细细地摩挲着刀柄,仿佛对上面的白鹿纹很感兴趣。
“小叔叔,你是在狼刀上刻了两个名字吗?”格日勒图突然道,“就刻在鹿角的两边……都用了阴文。”
缪宣不明所以:“是的,怎么了?”
靼人会在得到狼刀后镌刻上自己的名字,一般是直接刻在刀柄两侧,缪宣也不例外,在收到刀的当日就刻了名字。
“这里是咱们的文字,也是小叔叔的名字‘霍埃兰勒’,另一边是……”格日勒图描摹着鹿角纹路,读出靼人语言中的名字,随后他又摸索向另一侧,缓缓吐出另外两个字——
“‘宣’、‘懿’,南人的文字,对吗?”
缪宣:“……是的。”
格日勒图的笑容消失了,他定定地望着缪宣,认真地询问:“小叔叔,我很讨厌后面这个名字,可以把它抹掉吗?”
*
春日的到来就像是冬日的降临一般迅速,仿佛在一夜之间,柔嫩的绿意就遍布了野地与树梢,也催出了鸟雀与走兽。
卫景桓与霍聿怀走在商州边郡的大街上,两人都是一样的灰头土脸,要多狼狈有多狼狈,哪里还看得出养尊处优的衙内样子,活似丐帮转职的行商。
逃家计划实施得非常顺利,两人深谙兵法、故布疑阵,几乎没有任何意外就成功地偷润北上,甚至还留下了陈情信——虽然比起安抚父母,这两封信所起到的作用很可能是火上浇油。
实际上,卫霍两人根本就不用这样小心翼翼,就算他们的计划败露,也没有人能靠武力捉回卫景桓。
这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年掌握着极可怖的强大力量,区区几位家丁下人是根本拦不住他的。
可即便卫景桓的天赋如此出众,他将军夫妻的忠义世人皆知,十余年来戍守边界劳苦功高,如今南国的边界就是靠着老将军才得以支撑,除他之外,还有谁能顶起这份重任?
官家糊涂,就算心有顾忌,也不该让任何人察觉……怎么能怀疑忠良!
*
商州的古城墙历史悠久,数百年前便有了雏形,岁月变迁、王朝更替,一代代人的修补让它愈发雄健,如同一位步入壮年的巨人,牢牢地守护在南国边境。
作为边境重地,城墙从来都是军事机要,一般来说是不能任由外人随意攀登的,但有着卫小将军带领,卫景桓和霍聿怀还是顺利地登上了城楼。
正是夕阳西下,高耸的城墙之下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昏黄的辉光落在黯淡稀疏的草皮上,接连着无穷无尽的厚土黄沙,有潜窄的河道在视野尽头横亘,好一片长河落日圆。
“……新兵入营当日都会来这里一次,见识一番咱们的门户;还有那些不老实的商旅,老娘娘会带他们来煞煞胆子;还有朝廷的使者,不过老将军不太喜欢带他们来,他们总是提些不切实际的意见。”
卫冠军说罢,又低声叹息道:“春夏两季要来了,鞑子不会在这个时候大举进攻,我们必须得开垦墙外的田地,否则商州入冬后粮草难继。”
霍聿怀出神地望着外墙,就在距离他不远处,一串尸骸与头颅就明晃晃地挂在墙头,风干之后看不出面目,只能依稀从服装上辨认身份。
是那些鞑子——去年年关前劫掠边塞的。
也许是注意到了霍聿怀的神情,卫冠军望向那排挂件,他的笑容随之一敛,不自觉地露出杀意:“不论什么时节,这些鞑子来多少我们就杀多少,胆敢犯边者,就是这样的下场!”
初春的风仍旧带着几分寒意,恶狠狠地剐过墙头,吹得那些干尸与头颅前后晃荡,像是一排不会发声的铃铛。
卫景桓突然道:“河那边土台的是什么?上面好像有东西,是祭祀用的吗?”
霍聿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那是河对岸的一处空地,似乎确实有个台子在地上隆起,只可惜他看不大清楚,只能瞧见隐约的轮廓。
“眼神真不错,你日后必定能成为神射手。”卫冠军不吝称赞,随即他正色道,“但那不是祭祀的坛子,那是衣冠茔——帝姬冢。”
帝姬冢?!
霍聿怀失声:“难道是……是那一位的吗?”
南朝式微,割地赔款又送帝姬和亲,靖康耻、犹未雪,这是所有南人都不会忘记的耻辱。这衣冠冢,若是不属于那位送去和亲的公主,还能属于谁呢?
“二十年前,官家遣嫡帝姬出塞,孝烈郡主边塞送嫁……”卫冠军低声道,“我曾听赵老将军说,郡主与帝姬实为姐妹,却情同母女,郡主在送嫁时发誓过迟早要迎帝姬回朝。”
这份情谊与信念令人动容,可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孝烈郡主的誓言注定是完成不了的。
“十五年前,帝姬逝世,草原送来消息,老汗王死后帝姬又改嫁四次,最后死于难产,一尸两命。”卫冠军望着荒冢的方向,面露不忍,“孝烈郡主哀怒,先后派遣使者五入草原,只求迎回帝姬骨殖……”
帝姬香消玉殒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其中竟然还有这样的隐情!
霍聿怀忍不住怒问:“那为什么没有迎回来,是因为鞑子不答应吗!?”
“不,他们答应了。”卫冠军转过头,定定地望着两个少年,“那个时候正是靼人王庭内乱,帝姬的几任丈夫倒都没有为难使者,真正驳斥了郡主的人,是朝廷众臣。”
“你说什么?!”两个少年先后震惊,“这话怎么可能——”
卫冠军冷笑道:“怎么不可能?他们说从一而终,又说三纲五常,还说嫁出去的女儿如泼出去的水,既然帝姬和亲了,那么就该让她葬在草原以全两族情谊,因此即便是骨殖,也不许踏入南朝一步。”【1】
【6】
【6】
【小】
【说】
这答案实在是太过冰冷,叫两人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只能听卫冠军继续道:“圣人提诗数首,大赞帝姬忠义,极尽哀荣,却默认了诸公高见,不愿迎回女儿,于是郡主只能带回帝姬的衣冠,把它葬在城外。”
不知不觉间,夕阳的余晖终于彻底泻去,黄昏总是留不住的,落日气数已尽,不甘地沉入大地。
卫冠军抬起头,望着远处澄澈的天幕,低声道:“从此以后,孝烈郡主也踏上了城墙,用靼人的头颅祭旗告慰英灵,折靼人的狼刀飨奠帝姬芳魂……”
“既然不能迎回尸骨与魂魄,那就去收复失地,早晚要让妹妹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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