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乐阅读]
https://www.leduxs.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她的样貌变化很大,脸上的黑线更加深重,眼睛里是一片血红,原本能看清的黑色瞳孔,这会儿也已经看不清楚了,嘴唇血红,脸上惨白,她的手干枯指甲黑长锋利,俨然一副厉鬼的凶相了。
秋荻不禁发问:“袁淑怡,你……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缩在角落的王牛牛在看到袁淑怡长相的那一瞬间魂都快被吓飞了,这会儿又听秋荻叫她袁淑怡这个噩梦般的名字,恐惧到了极点,瞪大了眼睛,心脏极速跳动,要是再快一点他可能就要当场被吓得血爆而亡了。
袁淑怡没回答秋荻的问题,只是又说了一遍:“你走吧,我不动你。”
“我走?走哪儿去?你难道想我眼睁睁看着你杀了他却不管吗?”秋荻想起之前听见王牛牛说的那些话,愈发觉得袁淑怡为这么个人获罪不值得。
闻洲说了,袁淑怡要是真害了人的性命,不仅不能再投胎,还要在十八层地狱受磋磨之苦,最后待在鬼城酆都,和其他那些鬼魂一样,慢慢忘记一切,慢慢消散一切。
可她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她明明很善良,她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她怎么能,受这样的惩罚呢?
“你听我说,袁淑怡。”秋荻苦口婆心的劝,“这个人,我知道他很可恶,但是他是活人,你是死人,你不能也不可以就这么杀了他,我们大可以让他去坐牢,让他人生有污点,让他一辈子都要为这件事赎罪。但如果你杀了他,一切就不一样了,当那时候,连你也要为这件事付出代价,为这种人,不值得的。”
袁淑怡平静听完秋荻情绪激动的劝解,然后歪着头,看着王牛牛,对秋荻说:“你,从什么时候知道是他对我做的那些事的?”
这话出口,秋荻一时语塞了:“我……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
“刚刚?”袁淑怡冷笑着重复了一遍,“上次你去医院的时候就知道了吧?”
“啊?”秋荻懵了,难道袁淑怡说的是她去医院打狂犬疫苗那次?
“啊什么啊,上次你不就是去医院找崔苗苗那个贱人吗?”
“不是的,我上次其实……”
“不重要。”袁淑怡直接打断了秋荻的话。“我就是要报仇,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还停留在人世?只要我夺走了他们所有人的命我才能安心的离开。”
秋荻还想劝:“可是那样是……”
“是不对的。”袁淑怡接过她的话,“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是,我不在乎。现在的我很快乐,非常快乐,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蹂躏他们,看他们求饶,把他们丑恶的嘴脸踩在脚下,听着他们恐惧的哭喊。这是他们欠我的,而我对他们做的,就连他们对我做的的万分之一都不到,我一定要把所有的痛苦都还给他们!”
袁淑怡整个鬼都变得阴狠,她看着王牛牛愈发恐惧的眼神,放声尖利的大笑起来,声音划破耳膜的难听。
“我要他死!夺走他的命,就是我的心愿!谁都不能阻拦我,如果你真的同情我,那就滚开!”
秋荻想反驳,但袁淑怡鬼叫的声音太过凄厉,刺得她耳膜和脑仁都太痛,她只能全力捂着耳朵,想要保持清醒。
而王牛牛早就撑不住晕死过去了。
就在秋荻也快撑不住的时候,忽然,一声清脆的响指声。
瞬间袁淑怡的嘴就被一股神秘力量给封住,顿时世界安静,秋荻晃着脑袋想要清醒着站起来,结果还没站起来腿就发软,使得她踉跄两步往后跌去。
意料之中,一个还算熟悉的怀抱把她接住了。
不知不觉的,她松了口气,所有的气愤,一瞬间又荡然无存了。
面对袁淑怡愤怒的敌视,闻洲连眉头都没动,只扯了扯嘴角,懒洋洋的说:“你哪来的自信,觉得本王拦不住你?”
闻洲站在废墟里,风吹得他发丝轻飘,这样一个人,明明只穿了件简单的t恤,但他往那里一站,却好像站在一尊无形的王座上,整个人却散发出一股难以抗拒的威严。
袁淑怡硬着脖子不去理会这等威压,手指甲瞬间长长,变得锋利无比,她伸长手就冲王牛牛猛地刺过去,看那架势,是打算一招把王牛牛的脑袋戳穿个窟窿来。
然而却在聚集王牛牛两公分的地方,她的手又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阻止了,那无形的力量不仅阻挡住了她的攻击,甚至还粉碎了她的指甲,连带着她枯瘦的手都在瞬间变为了灰烬。
袁淑怡捧着自己的手,以防卫姿势退后了几步,一时间不敢再轻举妄动。
秋荻注意到,和她之前见过的不同,这回,袁淑怡的伤口居然没有留出一点黏稠黑色类似血的东西来。
闻洲说过,那可以说是鬼魂的血,只不过本质还是构成灵体的灵力外泄流失。
但现在袁淑怡没有,而且,这大白天,袁淑怡竟然就能这么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一个人类面前,闻洲说过,对鬼魂来说,这需要非常大的灵力支撑。
所以,袁淑怡这是,突然变厉害了吗?
“闻洲,她……”
“我知道。”闻洲老早就看出袁淑怡的奇怪之处了,他表情虽然还是懒洋洋的,但嘴唇却抿成了一条坚毅的线,“估计,她背后有人。”
秋荻惊呆,有人?有啥人?还有人能有这样的本事?事情怎么突然变复杂了呢?!
闻洲忽然扬声对袁淑怡说道:“喂!你真的快乐吗?”
秋荻瞬间明白,原来在袁淑怡表述她“快乐”的时候,闻洲就来了,好,她记住他了。
早不出来,该死……
闻洲话问完,袁淑怡忽然发觉自己能发出声音了,立马大声且肯定的回应:“当然!而且我不止快乐,我还享受!我知道你厉害,但你不要拦我!”
“呵,”闻洲冷笑,“你以为本王乐意拦你?主要是你,你要做傻事,却要连累本王的心上人了,你说说,本王到底要不要拦着你?”
袁淑怡看向秋荻,神色变得莫名奇妙:“她是你心上人?”
“当然。”闻洲毫不害臊的承认,手上还不老实的在秋荻腰上捏了一把。
秋荻想反手给他一巴掌,结果却被他抓住了手。
流氓!混蛋!
闻洲还问袁淑怡:“你真的快乐?你确定这就是你的心愿,是你非要因此留下来的执念吗?”
袁淑怡本想立刻说是,结果听到闻洲说到后半句,莫名愣住,没当场回答出来。
一切尽在掌握。
闻洲嘴角上扬,继续问:“这是你的心愿,还是有人引导你选择的心愿?”
袁淑怡:“……”
“本王很少管闲事,但今天既然管了,那就再问你一句,你应该不记得王牛牛了才对,如果你不记得他了,说明这个人对你的心愿来说不重要,或者说,你压根懒得记住他。既然如此,是谁引导你想起他的?你想起的,又是全部完整的记忆吗?”
“啊!!!”
面对闻洲连珠炮似的提问,袁淑怡再次凄厉喊叫出声,这回,她却是痛苦的叫了出来,黑红色的血泪从她的眼睛里流出来,她脱力跪在了地上,抱着自己的脑袋痛得死去活来。
眼前那男人的话极具穿透力,让她不得不思考这男人话中深意,如同一记闷棍,敲响了她脑中的顿悟的大钟。
她感觉某处尘封遗忘的角落重见了光明,身为死魂的她忽然得到一丝鬼魂绝无可能得到的活力。
然后,在一片来自虚空的不知名唱颂声中,她想起了一些她早就已经遗忘了的事。
王牛牛确实对她做了非常可恶的事情,但那些,她都知道。
所以她不记得王牛牛是有原因的。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王牛牛接近自己是有目的的,具体什么目的,她没心思打听,只想着随便打发掉这个想接近自己的奇怪男生就行了。
结果,就在她拒绝了这个男生第四次的示好之后,她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这个男生,好像认识程成。
程成啊,她的高中同学,是个很好很好的男生。
阳光,开朗,幽默,长相干净好看,这样的男孩子好像特别招女孩子喜欢,说实在,虽然她从小就觉得自己不能世俗,应该学着姥姥的清高自傲,但碰上这样的男生,她忍不住想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
这不是喜欢,只能算是吸引吧。
毕竟她是很不相信一见钟情的。
高中,学校后面的花苑广场,广场最边上的小石亭。
那时她刚入校,英语是她的软肋,为了成绩能上升一些,住校的她在周末的时候,偶尔会脱离寝室,在这个小石亭里背背单词。
有时也不止是背单词。
这里风景很好,人也很多,她喜欢看着这些写一点感性的文字,或者是看书。
小石亭旁边就是很漂亮的紫藤萝,晚春时就开始结花苞了,一大串一大串,很漂亮,不远处还有个小池塘,里头有锦鲤鱼和红鲤鱼,还有偶尔露头抢食的小乌龟。
这块地方很少有人来,算是她的一方小天地,在这里她可以做很多她喜欢做的事,所以她会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在这里。
那天,她一如往常一样在看诗集。
正看得出神的时候,不知哪传来一阵声音,然后没多久,就有个人向她这边跑过来。
男孩子,个子很高,五官端正,皮肤在太阳底下显示出白皙的颜色,他跑得大汗淋漓的,等到跑到了她的眼前,那人就不由分说躲到了她的身后。
边躲她身后边喘着说:“同学,我躲一躲,打搅你看书了哈。”
她想说一句“没事”,结果话没说出口,就看见之前他跑过来的地方,追过来好几个穿着球服身强体壮的男生,凶神恶煞的,很愤怒的样子。
他们见到她坐在那里安安静静的,手边还放着本书,也没过来,几个人不知道商量了什么,骂骂咧咧的就走了。
但天知道她当时都害怕死了,要不是她从小养的性子持静装得住,她肯定早就炸了。
她轻轻呼出一口气,放在书页上的手放了下来。
那些人走了,那个男生也很庆幸的样子,从她身后站起来,扬声说:“谢谢你啊同学。”
声音轻扬,很好听。
她抬手翻动了页书本,目光却微微向下移,她听到自己低声说了句:“不客气。”
男生很爽朗,也很健谈,看了眼她手上诗集正好的那一首,笑着说:“你很喜欢顾城的诗吗?”
“嗯。”语气平淡,透着显而易见的疏离,但她本能并不想这样,只是跟着姥姥时间久了,藏心情藏习惯了。
本以为话题就到此为止,结果男生却直接坐在她身边的凳子上,笑嘻嘻地凑过来仔细看她看的是哪一首。
“呀,《门前》啊,你最喜欢哪句?”
男生问得自然,好像他们已经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了。
她从没见过这样的人,换句话说,是从没见过这样,第一次见就能面对自己的冷淡还谈笑自若的人。
“你喜欢哪一句?”她扬起嘴角,看着男生张扬笑着的脸。
男生或许是见到她笑了,于是笑得更灿烂:“你问我的话,我最喜欢这一句,‘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她笑着,目光向下看,落在他满是汗珠的鼻尖。
“好巧,我也喜欢这一句。”
男生得了便宜,又笑着问她:“喂,你知道吗?有关这首诗,有个说法。”
“什么?”
“这首诗,是顾城写给他的妻子谢烨的。”
“所以呢?”
“所以这首诗,是说初恋的啊,你怎么这都反应不过来?”
男生得意又神奇,好像知道这么件事是很有成就感的,她配合的点头,表示懂了。
男生很快就走了,临走还和她说再见,下次再来找她看顾城的诗。
目送男生走的时候,她的手指不自觉在那页书页上摩挲。
直到上课的时候,她这才惊讶的发现,那个男生居然和她同班,名字是两个字,程成。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