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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羽臣拉着云苏龄坐在沙发另一边,亲密得如同两块磁铁。

    见云少墨两人还木着脸,千羽臣挑眉,拉起云苏龄的手就吧唧一口。

    “噫——”

    云少墨疯狂搓鸡皮疙瘩,身为全场年纪最小的,居然被无情地塞狗粮!

    呵,忒!

    整个过程,云苏龄都只是冷静地不说话,只有被亲手背的时候,才有点不好意思想缩手,又被死死拽住。

    明眼人都看得出,她不是一般的高兴。

    挺少见她表露出这样明显的情绪,云远锋问道:“母亲,是治疗成功了吗?”

    “嗯。”云苏龄点头,“已经没问题了,这一点是我最高兴的。”

    千羽臣眼尾一翘,捏住她的小拇指:“最高兴的难道不是和我在一起吗?”

    动作和眼神都十分危险,大有她否认的话,他就把她亲晕在这里的架势。

    虽然某人还是亲都没亲过的大可怜……

    作为合格的女朋友,云苏龄只是但笑不语,让他抓心挠肺似的,磨了磨牙。

    玩笑过后,云少墨倒是稀罕地盯着师父,眼睛一眨不眨的。

    “看什么?”千羽臣穿着黑色短袖上衣,暗红色的短发和他左手臂上的纹身,只能用一个词形容——帅炸了!

    看着看着,云少墨摸摸他的纹身:“以前老觉得师父你本质是个小屁孩,突然意识到师父不会再变小了,原来……”

    对上师父略带威胁的眼神,他吞了口唾沫:“原来真是一个霸气和魅力并存的,大帅逼!”

    朝大帅逼竖起大拇指!

    大帅逼矜持地撩了把头发,帅得发光。

    应该是谈恋爱真的会让人改变,云苏龄以前没注意,现在总会不由自主把目光落在他身上。

    然后,就注意到他左手臂上的纹身。

    指尖戳了戳纹身,她问:“什么时候纹的?”

    “不记得了,可能几年十几年前?”千羽臣挠挠耳朵,没把这当回事。

    她便再次看向纹身。

    “永恒唯一”四个字,加上字母“ysl”——很普通,确实是很多年前的风格。

    不知想到什么,她安静地抿唇。

    以为她是心疼自己纹身时疼,千羽臣胡乱揉她的头发:“干嘛,我不疼。媳妇要是心疼的话,亲我一下不就好了?”

    他就是习惯性地在嘴上占她便宜,要是她真主动亲他,他一定烧高香!

    “啵!”

    清脆响亮的声音,对面一老一少立即捂住眼睛,从指缝里悄咪咪偷看。

    云苏龄的唇从他脸颊上离开,好像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

    男人瞬间石化,接着又抓乱自己的头发,嗖地扭开头。

    乱糟糟的发丝没能完全遮住,那通红的耳朵尖。

    嘿,好一纯情大帅哥!

    千羽臣内心激动大吼:高香!高香在哪里?啊!烧了我自己吧!

    ……

    晚上,云苏龄刚洗完澡,正想躺床上玩会儿手机就睡觉。

    听到敲门声,开门,见是千羽臣就让他进来。

    “干嘛。”云苏龄抱着胳膊,好笑地说道,“你别得寸进尺啊,刚在一起第一天,我是不可能让你来我房间睡的。”

    “……”

    第一个念头被扼杀在摇篮里,他连说出口的机会都没有!

    狠狠抹了把脸,他亲密地拉起她的手,捏了捏指腹。

    “没事,以后总会有机会的。我就是想一直和你待在一起。”

    说着说着,这男人握着她的手,手背贴在自己脸上。

    整个就是一大型的黏人精。

    “我给你带了个东西。”男人背在身后的手,掏出一个小纸袋。

    纸袋只有巴掌大小,纯黑色没有任何花纹,像是手工自制。

    云苏龄接过,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才徐徐打开。

    是一对耳环。银色勾边,很小的白色琉璃珠,坠着水红色的流苏,小巧精致,很符合她的风格。

    红色总是让人想起眼前这个如太阳一般张扬的男人。为了配她黑蓝色的头发,才选择的水红色,不突兀,并且能增添一些活力。

    不用问都知道,又是出自“贤惠”男人的手。

    云苏龄一边往梳妆台走,一边笑:“你怎么什么小饰品都会做啊?以后没钱了,也许还可以摆地摊,你负责做东西卖东西,我负责数钱……还不错。”

    闻言,千羽臣也好笑地跟上,正想说他们现在也不至于会混得那么惨,忽然就瞥见她脚踝上的某个东西。

    声音在喉咙里滚了个来回,带着喉结也上下滚动。

    趁着她坐下,他蹲在旁边,轻轻抓住她的脚踝,抬起来。

    “你戴上了啊。”

    那是挺久之前,他当着她的面给她做的足链,黑绳蓝水晶,里头藏了一颗红色小爱心。

    脚踝有些痒,但云苏龄没躲,戴好耳环端详片刻,发现再合适不过。

    “之前觉得,和你不清不楚的,戴了不好。”她对上他的视线,“现在,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诉所有人,我是你的。”

    我是你的。

    仅仅四个字,就让男人的心软得一塌糊涂。

    他站起来,又微微弯下腰,在她眉心印上温柔的一吻。

    原来,这个不怎么温柔的人,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她一个人啊。

    “怎么办,三书六礼、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好像都还不够娶你,就……想给你最好的。”

    三书六礼、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哪怕如今是现代社会,他记的依旧是古时的规矩,因为很早以前他就只认定她为自己的妻子。

    云苏龄眨眨眼:“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了吧,而且……你哪儿来这么多肉麻情话啊?都不像你了。”

    回答她的,是一个紧紧的怀抱。

    月色暖白,三三两两的星辰点缀在墨色里,明亮、闪耀。

    两人相拥许久,察觉某人黏个没完了,她才推了几下把他推开。

    男人这才稍微收敛。

    “对了,差点忘了。媳妇,明天你陪我去看个人吧。”千羽臣道。

    他说,在白市其实还有个他认识的人,只是一直没什么联系。

    “一百年前我不是受重伤导致灵魂受损嘛,过了几十年,我路过白市的时候,有一次旧伤复发差点死在河里,就是孟珍救的我,后来也时常帮我。”

    千羽臣语气平淡,说自己受伤像在说别人的事情。

    “孟珍对我有恩,人也挺好。我刚刚听说她生病住院了,可能有点严重,想明天去看看她。媳妇,和我一起去吗?”

    云苏龄点点头,两人都是注重恩情和因果的人,看望恩人是应该的。

    次日上午八点,两人带上水果篮,出发去新城区那边的人民医院。

    刚到医院,云苏龄和千羽臣就碰到了好久不见的赵婷思。

    曾经穿着警服的年轻女人,此刻正穿着一身女士西装,抱着保温壶。

    “啊!云小姐,好久不见,你怎么在这里?这位是?”印象里,赵婷思应该是没见过千羽臣成年的样子。

    不等千羽臣挺起胸膛,跟以往每一次那样做自我介绍,就听云苏龄说:“这是我男朋友千羽臣,我陪他来看望朋友。”

    咻——砰!

    旁边有个小孩的粉色气球漏了气,飞到空中炸开。

    千羽臣膨胀了,满足了,快乐了。

    赵婷思又跟他打招呼。想来也是,云小姐这样优秀的人,理应有很多人追。

    云苏龄问:“你现在在公司做上班族?你这是?”

    赵婷思抱着保温壶的手,有些不自在地摩挲几下。

    她有些不好意思:“嗯是的,我的公司就在附近,待会儿我就要上班了,先送点早饭给我姨奶奶。”

    本来也就是客套的寒暄,云苏龄没耽误她时间,和她在交叉路口分开,便向孟珍的病房去。

    结果走了一阵,才发现千羽臣带错了路,兜兜转转好不容易才终于找到正确的病房。

    “姨奶奶,那我先去上班了,有什么需要就跟护工讲,她会跟我说。中午我再来看你。”

    刚走到房门口,就听到熟悉的声音,从病房里传出。

    原来赵婷思的姨奶奶也在这个病房吗?那还真是挺有缘的。

    云苏龄跟着千羽臣后头,走进病房。

    病房里三张病床,但另外两张都空着,只有靠窗的那个躺着一位老妇人,七八十岁的样子。

    病床旁,赵婷思正收拾着保温壶准备离开,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护工帮忙收拾。

    “云小姐,千先生?”显然,赵婷思没想到他们会来这儿。

    云苏龄一脸茫然,戳了下千羽臣的腰。

    他比她还要懵逼,看到病床上的老妇人,才确定没走错地。

    “孟珍?原来你是赵婷思的姨奶奶?”千羽臣打量孟珍,发现她比印象里还要苍老许多。

    也是,上一次见面是四十多年前。

    他想起什么,低声跟云苏龄解释,他当初骗孟珍说自己的特殊能力之一就是长生不老。

    孟珍信了,因为她也是一名特殊能力者。

    “咳……咳咳,千羽臣?好久,咳咳,好久不见。”孟珍面色灰白,整个人看上去不仅苍老,而且十分虚弱。

    千羽臣皱眉,没想到她病得这么严重。

    见姨奶奶和他认识,并且平辈相称,赵婷思更好奇了,但这会儿该去上班,只好一再邀请他们中午一起吃个饭,这才离开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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