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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人声鼎沸,别人越吵,我就越安静,如在无人之境,失落地用目光追随古越的脚步,我不懂蹴鞠,也不懂他。
我这边的呼声一高,正在追赶蹴鞠的古越就转头看了这边一眼,他看到了我,表情微鄂,我眼睛酸涩,为了上抬面部肌肉阻止眼泪落下只得露出一个微笑,对他幅度很小地招了招手,他与我遥遥对视,动作瞬间停滞了,被人撞了一下,蹴鞠被抢走,丢了一分。
他迅速反应过来,继续比赛,接下来,很明显的,他比之前更专注更卖力了,偌大的蹴鞠场几乎成了他一人的赛场,追击投射,如赴战场。他丢了一分,然后夺得了好多分,比赛因他一人而发生了逆袭,从来没有拼过中场的城南队杀进了决赛,与皇家队赫然争锋。
我的目光一直在他身上,这么长的时间从未移开,他的一举一动是我关注的全部,他脸上坚毅和自信的神采是整个赛场上闪光点。
“林公子!林公子!林公子必胜!”周围呼声越来越高,我越来越安静,意识到自己一直在看他,就想起约翰说的“迷恋”,原来这就是痴迷的感觉。
我曾万众瞩目,粉丝千万,在红地毯上笑容优雅,在聚光灯下从容高冷,我扮演过很多种角色,在银屏上演绎百变人生,可是,到了这里,我只是一个满心迷恋他,迷恋到自己都没察觉,迷恋到忘了自己感觉的女子。
我收回目光转头跟子初伊人说:“我不能再待在林府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伊人问:“为何?”
我说:“打扰已久,实在抱歉。”
决赛正进行着,大家都聚精会神观看比赛的时候,一个蹴鞠因发力太猛,射出了场外,直奔看台,将要砸到一个女子时,子初飞身而起,她挥剑的速度早超过了其他肢体动作的反应,所以她第一反应不是去击走蹴鞠,而是在空中拔出长剑,一剑劈去,蹴鞠就成了两半。
成了两半的蹴鞠在追赶而来的少年面前落下,落在地上一反弹其中一半砸到了他自己脸上,他摔倒在地,忘了爬起来,惊愕地看着方才如红色闪电般劈上晴空瞬间长剑出鞘气势犀利的子初,她立在他面前,长剑回鞘,微仰着一张伶俐的脸,目光淡漠地俯视他。
其他人赶忙扶起少年,急切地问:“三皇子,你没伤着吧?”他目光还在她身上,动作笨拙,反应迟钝,迟迟回答:“没,没事。”其实半条魂都已经丢在她剑下了。
这便是三皇子嘉懿第一次见到子初,她倔强而冷漠,他慌张而狼狈,两人正少年。
比赛继续到最后,在沸腾的欢呼下,城南队赢了,果然他要是想赢就一定会赢。大皇子稍显不悦,比赛一结束就拂袖而走,皇家队的队员之一三皇子嘉懿倒是豁达,和众人一起去恭喜表现最突出的古越,古越在他们面前笑得云淡风轻从容自若,他往我这边看了几眼,我躲开他的目光。
结束后,古越和其他队员一起坐在看台对面贵宾席旁的阶台上稍作休息,子初过去跟他讲话,他侧着脸听子初说,在那十几秒里静止不动,黄昏的霞光落在他脸上,眼睛一眨,含有笑意,瞥了下我的方向,回答了子初一句话,继续听子初说,笑意就没了,对子初说了一句话,子初就点点头起身离开了。
我在拥挤的人群里静静望着他的面容,细看他的眉眼,他的那个侧脸让我印象深刻。
蹴鞠大赛之后,我就准备回去收拾东西搬出林府,古越走进屋子里,倚靠在门上看着我:“你要走?”我深吸一口气,双臂抱着婚纱,转头看他:“恩,我正准备收拾好东西就去跟你辞行呢。呃……这么久以来,承蒙照顾了,小女子感激不尽……”
他看着我怀里的婚纱:“你就只带这个走吗?”
不是挽留的话,我在心里讽刺自己又犯傻,勉强地扯出一个笑容。
“恩……我用的穿的都是林府的,除了这件婚纱也没有什么是真的属于我的,别的我就不带走了……就这样吧……恩,走啦。”我已经开始慌乱,低着头像落荒而逃般,掠过他夺门而去,刚跨出门槛就被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被他握在手里,刚比赛完身体有点疲惫的他,目光慵懒而温柔,他的手心发烫,还是有点羞涩和紧张,缓缓道来:“你落了一样属于你的东西……”
我愣愣地问:“什么?”
他微笑,用力一拽,我顺势扑进了他怀里,脸贴在他的胸膛,听清他的心跳,他说:“我啊。”
他拥抱住我,这是我和他的第一个拥抱。
一个在现代历经浮沉,看尽男欢女爱纸醉金迷的女子如果说还有什么幻想什么少女心的话,那就是在骗人,可是穿越千年,重塑新生,上天让我穿着婚纱来到他身边,他林古越就成就了我的少女心,成为我幻想的全部。
没过几秒,约翰和伊人就吵吵嚷嚷地冲进来打破这美好的场面,约翰拉开我拽着我往外走,我还沉迷在刚才的温情中没醒呢,本来说好来接我去他医馆住的约翰就把我风风火火地拖到了前院:“倩倩!我们快走!不要留在这里了!”他之所以这么急不仅是因为想把我带出林府,还因为他正气古越赢了比赛。开赛前他随着众人买了皇家队赢却没想到城南队会获胜,他可赔了不少银子,在回来之前已经嚎过一阵了。
古越来追,伊人来拦,约翰死活不放手,把我拖到府门口,他就突然泄了气了,因为他最怕的人——子初站在门中间,手里握着邀月剑,一手掐腰,得意地笑:“哟!把林府当什么地方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就算我们公子答应,我还不能答应呢!”
我正觉得子初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记下的这台词也太俗套了吧的时候,她就开始语不惊人死不休了,她指着我:“她莫歌倩可是要嫁进我林家门,葬进我林家坟的!你说带走就带走啊?”
好吧。我只好对约翰说:“约翰,对不起,我还是决定留下来。”
约翰甩开我的手,他再有怒气也不敢对子初发作,转身对古越发作,怒视着古越,推了他一把:“决斗吧!”古越毫不示弱,迎接挑战,已经做好和约翰大打一场的准备了,约翰却转身拿起地上的蹴鞠:“你不是踢这个踢得很厉害嘛?我就要和你比一场这个!”
我去劝他,他酷酷地说:“倩倩,你不要管,这是男人的战争!”
我还指望子初过来拦一把呢,她倒好,嚷着:“这下有好戏看咯!”蹭地消失踪影去准备瓜子零嘴了。
于是乎,两人就到了蹴鞠场,拉了两个家丁做守门员,开始比赛。我以为约翰是了解蹴鞠比赛规则的,谁想他根本就不了解,他以为蹴鞠就等于足球,号称‘美国vs南珂’,跟古越一通胡搅蛮缠,在蹴鞠场上一通乱跑,把古越都整无语了,就静静地站在那看他犯傻。
我和子初伊人也看得郁闷了,瓜子吃完了,我们就不想再看下去了,天也黑了,我们回府睡觉。
第二天,一大清早,他们才回来,而且是古越背着约翰回来的!
约翰趴在古越背上,黄脑袋耷拉在古越肩膀上,古越一脸疲惫,轻手轻脚地把他放下来扶他坐到石凳上,然后自己坐下来趴在石桌上睡了。约翰晕晕乎乎地倒在石桌上,戳戳古越,还‘苦口婆心’地叮嘱我:“倩倩,林古越是个好人,你嫁了吧!你不嫁,我嫁好了……”
子初伊人已经笑疯了,子初还说:“莫大姑娘,我怎么觉得公子和约翰比你和公子还更登对些?你又多一情敌啊!”
一大早的,是我没睡醒还是我还在做梦呢?
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天晚上,古越看够约翰犯傻了,就问他:“你会踢蹴鞠吗?”
约翰消停下来,傲娇地回答:“呃……不会又怎样!”
古越说:“那我教你吧。”
约翰有点不情愿:“恩……好吧。”
古越就开始教他踢蹴鞠,约翰发现这还挺好玩,跟古越边学边探讨起蹴鞠和足球的区别和相同之处,约翰学会了蹴鞠,古越也对足球产生了兴趣,约翰就开始教古越踢足球,两人都兴致盎然忘了要决斗的事也忘了疲惫,在那踢了一夜。
天快亮了的时候,约翰非要向古越展示贝克汉姆的标志动作,结果摔了一大跤,崴了脚伤了腿,古越只好背他回来。
经此一夜,约翰就发现古越虽然有点刻板但真的挺帅,古越就觉得约翰虽然长相怪异说话难懂但幽默有趣性格随和,于是两人就‘相亲相爱’了。
开玩笑啦,不过他们真的成为哥们儿了。
约翰告诉我,其实这都因为古越背他回来的路上与他有这样的对话:“诶,约翰,你听我说,我们以后不能再闹矛盾了。”
此时两人都疲惫不堪,迎着朝阳往回走,约翰迷迷糊糊地问:“为什么?”
古越说:“因为歌倩说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如果我和你不能好好相处的话她会很为难很不开心的,所以我们得好好相处,你明白吗?”教导小孩一般的语气。
约翰回答:“哦。”
那一年的年尾,大雪,古越的生辰也到了。那天他没在意是自己的生辰,加上公事忙一直到很晚才回来,我在雪地里给他堆了一个蛋糕,教他吹蜡烛许愿,他闭上眼睛虔诚地许了三个愿。
天正二十二年就结束了,我们关于这一年的回忆就到此为止。
此刻,江南,初元一年,四月己未日,戌时,雨。
子初给我沏了一杯茉莉花茶递到我唇边,我抿了一口,她放下茶杯,问我:“那公子有告诉你他那时许了什么愿吗?”
我笑着回答:“恩。他告诉我了。他的第一个愿望是,把我变成林府的女主人,第二个愿望是,成为南珂的大将军,第三个愿望是带着我和他娘到江南定居,安度此生。他说若是这三个愿望真能实现,他这一辈子便真能,生而无悔,死而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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