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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人间有白头 >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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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男子是不能细看的,一细看就容易真的爱上……”

    最初的那一年的某一天里,我看了他很久很久,时光匆匆的几年后,我与他相隔千里,卧病在床,对子初回忆这一天时,我如是说。

    子初告诉我:“你知道那天,我和公子说了些什么嘛?我去问他:‘你不是一向不愿为这种比赛费力的嘛,怎么这次宁可得罪皇子也要赢?’他回答我:‘这次歌倩在看呢……’我又告诉他你要搬出林府,他就顿时没了神采,他跟我说:‘子初,我们一定要留住她。’”

    子初伊人是两个好姑娘,都是十六七岁的美人,一个明艳的红,一个素雅的青,构成林府的两道风景。她们都是孤女,自小长在林家,林夫人最喜欢她们,让她们一个与古越一起拜高人习武练剑,一个与古越一起随翰林学士读书习文,培养出一个文武双全的古越,把子初调教得剑法超群,她随身有一把宝剑名为邀月剑,把伊人调教得文采出众,她写得一手绝字擅长丹青墨宝。这两个好姑娘,与她们相处半年,我已经跟她们成了朋友,同时也和古越一样把她们当做妹妹。

    我常出府去约翰的医馆,她们也跟着我常去,熟了之后还常叫约翰到府里来玩,约翰在林府的前院和她们围坐在石桌旁,教她们打扑克打麻将,教得她们整天的拉我陪她们斗地主。约翰毕竟是美国人,思想开放,行为奔放,一不小心就对她们勾勾搭搭的,其实是无心,勾上伊人的肩膀,伊人立刻脸就红了低头痴笑不胜娇羞,勾上子初的肩膀……那林府里就会立马爆出他的惨叫,一条胳膊就那样脱臼了n次。

    约翰不会写毛笔字,我就托伊人教他写,伊人一口答应了,从握笔的姿势开始一步一步地教。前院,约翰别扭地抓着毛笔,在纸上胡写乱画,嘴里胡说八道:“这是字母‘o’,这是‘m’,这是‘g’……”“伊人你不知道,很久很久以后呢,人们都用电脑打字了……”“你看那天上的云,美吧,其实那是由地面的水蒸发成水汽,进入大气层……它们集中在一起,受上升气流的支托,漂浮在空中,成为我们现在看到的云……”她一手撑着脸笑着凝望着他,不说话,只是看他,目光纯净无限温柔地看着他的蓝眼睛。约翰转头问她:“你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她缓缓摇头摇头:“就是喜欢看你说话的样子……”

    可是当我和约翰用英文对话的时候,她常常峨眉微蹙,默默不语。

    林府的人都喜欢约翰,一口一个约翰大夫叫着,连子初都喜欢跟他一起胡闹,但是古越不是,很明显的,待所有人都温和友善的古越唯独对约翰冷冷冰冰的,约翰也是这样,一见到古越就沉下脸来。两人见面都没怎么说过话,互相无视,别扭得像一对小冤家。每次约翰跟我说话时握一下我的手,勾一下我的肩,古越总是欲言又止,有的时候我跟约翰聊得很欢说着英文一时忽略了古越,古越就盯着约翰接触着我的手,看不下去了,转头就走,这些是子初观察出来告诉我的。

    我知道后,去向晚亭找古越,跟他说:“约翰他来自一个很开放很开放的国家,在他们国家像握手啊,拥抱啊什么的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有的时候也算是一种礼仪……我和他……只是朋友……没什么的……”

    “哦。”他只说了这一个字,不带任何语气,继续低头弹琴。

    我起身离开,后悔地想把自己的舌头咬掉,强烈的自尊心作祟,觉得真丢脸啊,听子初那小妮子胡扯几句就屁颠屁颠地跑来跟人家解释,也不想想自己是人家的谁,人家见你无家可归收留你罢了,照顾你那是人家善良,还真是自信心爆棚,以为人家会为你吃醋呢?

    反正他一个‘哦’字让我郁闷了好几天。

    立秋时节,古越穿着一身米白色短打,在后院踢蹴鞠,桃花林的绿叶渐渐枯萎,在他的背景里落了一地。

    我懒洋洋地坐在向晚亭里,双手撑着无精打采的头,看着他,子初跟我说什么,我都只说“哦”,把她气炸了。我问:“你们公子最近怎么开始练起蹴鞠来了?他挺喜欢踢蹴鞠的吧?”

    伊人回答我:“其实公子不是很喜欢蹴鞠,只是因为要参加长安城一年一度的蹴鞠大赛,每年这个时候就开始练习。”

    我又问:“他不喜欢蹴鞠,那为什还要参加什么蹴鞠大赛啊?”

    伊人很顺口很自然地回道:“因为景安公主喜欢看蹴鞠大赛啊。”

    她一句话像巨石一样砸过来,把我给砸醒了。然后装作淡定地问景安公主是谁,伊人说:“……景安公主跟我们公子算是青梅竹马吧,两人有指腹婚约呢,以前公主也是林府的常客,只是因为安贵妃病重,公主和老夫人一起在宫里照顾贵妃,也有好长时间没来了,以往一来啊就跟子初生一通气,将府里搅得鸡飞狗跳……”

    当时的心怎一个碎字了得?都成灰了,一吹就散了。

    第二日就是蹴鞠大赛了,这场大赛也算是长安城里的一场盛事。这是由大皇子嘉仪举办的,二皇子嘉言不好蹴鞠从来不参加,三皇子嘉懿之前也没参过赛,不过听说这次他会参赛。参赛的都是王公贵胄家的公子,大皇子组了几位皇亲之子为皇家队,其他还有四队,由长安城东西南北四个地域的公子哥们各分一队,林府在城南他就是城南队的一员,这场比赛的观众也特别多,看台上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人,好多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都来了。

    在古越入场之前,景安公主到了,一个伶伶俐俐装扮华贵的女孩子,身后跟着一群宫人,她到哪人们就跪到哪,欢快地跑到古越面前,扶起行礼的他,笑得更欢,古越看到她也十分开心,她仰着脸道:“古越哥哥,许久不见了,景安甚是思念你……这场比赛古越哥哥你好好踢啊,景安要看你打败皇兄们,他们每回都赢,太得意了……”

    他抬手摸摸她的头,多么宠溺的动作啊,“好,我一定尽全力。”

    我在他们后面的不远处,古越背对着我,他不知道我来看比赛,看着他们两人的样子我直想撞墙。约翰在那激动地说道:“倩倩,那是公主诶,哇,第一次见到公主诶……”我在那幽怨地嘀咕:“公主?公主有什么了不起?我还演过公主呢,太平公主,文成公主……哪个我没演过……”

    我跟约翰说蹴鞠就是中国古代的足球,约翰说他是足球迷要过来看比赛,我们就带他来了,结果他一来就在场外寻了一张桌子,站在桌子上敲着铜锣喊着:“买输买赢!买定离手啊!”他以每场比赛的胜负开赌,很多人响应他,都来押银子赌输赢。

    比赛开场了,我在高高的看看台上寻找场内古越的身影,城南队开踢了,看台上的呼声就爆开了,古越在赛场上飞驰着,我还没来得及激动,就被周围排山倒海的声音吓到了,那些大家闺秀年轻小姐平日里笑不露齿轻声细语,这时候都疯了一般,声嘶力竭地喊:“林公子!林公子!”这气势完全不亚于巨星的演唱会现场,足见长安城内的林公子人气之高。

    斜眼望见贵宾席上的景安公主,她大概十八九岁,样貌属于清纯可爱的那种。毕竟是公主,公主脾气还是有的,听说她性格刁蛮,可是方才她在古越面前的样子俨然是个乖巧的邻家小妹妹。女生在喜欢的男生面前都希望表现出自己最好的样子,就是一个字装,想想我自己,这半年来读书弹琴,还不是很努力地在他面前装仙女嘛,我的俗气又怎能掩盖得了。

    古越是不喜欢与那些富家贵公子纨绔子弟为伍的,居然为了她坚持每年都参加这种权贵举办的比赛,赛场飞驰,追追赶赶,挥汗如雨,只为博美人一笑,看来他对她是真的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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