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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他满脑子都是郭庄主的绝色小娘子。虽然差点挨打了,面子也丢大发了,但他觉得值。那脸蛋儿、那身材、那皮肤……怎一个“美”字了得!尤其是当他的手碰到她的皮肤上时,那滑腻的手感和醉人的叫声……啧啧,他真不愿松开!
可惜,那运气太糟糕了。还没弄几下,她竟然掉茅坑里了。她娘的,实在是美中不足。后来……
“我们就在前面扎营了!”游心的命令打断了驷意的回味。
“就这了无人烟的地方啊?”驷意扭头环视了一下,对身边的游歌说。游歌拉转马头没有理他,驷意又问游心,“游将军,不找个村子么?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水都没得喝。”
已经下马的游心,看了他一眼,笑了笑,说:“行军打仗都这样,你不是不知道。怎么?还想去村镇惹点事儿?“
“不敢了,不敢了,”他说着就跳下马来,“只是兄弟们没酒喝可不好啊。”
“那你就去找酒喝。还有一天就到北陲大峡谷了,你也可以回七穆都了。”游心说着就走开了,挥着马鞭指挥新兵们搭帐篷,埋锅做饭。
他还真不想这么随军去大营,那里全是男人,一点意思都没有。既然游心这么说了,他就可以自己安排了。反正距离北军大营只有一天都路,到了这里也就算到了。现在,他只差北军大将军一个接收回执了。不,反正人已经送到了,剩下的事儿就交游心吧!
队伍里所有人都开始忙碌了,但没他驷意什么事儿。他眼睛不好使,行动容易出岔子。每次扎营就坐在一边玩,或者骑着马去附近侦查,看看村庄或集镇远不远。没遇到郭庄主的小娘子之前,大家都乐意把这个差事交给他。
他看到右边有座平缓的山丘,过去?望一下,草原极目千里,他肯定可以发现人烟。看了一眼那些忙碌的士兵,他就骑上马独自前往山丘。他就觉得山的那一边肯定有人!
抱着试探和看风景的心情,他很快就到了那座山丘,一直骑马到顶上。他勒住马缰慢慢环视侦查起来,不放过任何风吹草动。南面没看到什么,西面也没有。他又转了一下,发现东北面有白色小点在移动。你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一只眼睛上,看到那些移动的白点竟然是羊群!
哈哈,那边肯定有人家!
他立即策马扬鞭,朝着羊群飞奔而去。
但是,当他跑下山丘一阵子之后,发现那些羊群消失在远处低山的那一边。他再次加快马的速度,凉风拂面,吹起他的头发,跟马鬃一起飘扬。两边长势较高的茅草纷纷为他让路,浅浅的溪流也被踏出浪花飞溅。
草原上的路真是看着近而走着远,他不知飞奔了多少里,终于到达羊群翻过的山丘。但他没有失望,而且这趟路探得绝对划得来。夜幕渐渐低垂的河边有许多牧民的帐篷,燃起了一堆堆的篝火。他们肯定在烤羊肉吃,肯定有牧羊女……好几顿没酒没肉没见到女人了。
回到扎营的地方吃完饭?不,听说牧民很好客的,为啥不去蹭一顿酒肉呢?他驷意虽然只剩一只眼睛,但脑子还很全,他觉得比两只眼睛的脑子还好用。
稍稍歇了一口气,他就借着粉红色的月光往篝火跑去。速度自然没有那么快了,但是距离已经不那么远了。不大一会儿,他就开始接近牧民的帐篷区了。听说这么牧民虽然好客,但是彪悍勇猛异常,如果没有动听的理由的话,很有可能被当成侵犯者而收到攻击。特别是一路上听到那些民众对山妖的警惕,若把他当成山妖抓了就麻烦。
用一个什么理由呢?或者用一个什么身份呢?流浪者?这身衣服不像。迷路了者?为什么迷路呢?没有合适理由。本来身份?不,在郭家庄把名声丢了,北军也不允许他在外面乱打旗号。那就用一个从自由贸易城邦来的商人?嗯,不错,我就是来收购羊皮和羊毛的,反正有的是金坨坨!驷意想到这一点,就理直气壮地下马步行。
果然,当他快要靠近那最大的一圈篝火时,一个袒露右肩的戴着羊皮帽的老年牧民站起来迎接他。他按照老牧民的示意把栓在一旁的木桩上,拍拍被风吹乱的两袖,又上下整了整衣服,用手指头理了理头发,就跟着老牧民坐到了篝火堆旁。
很快,牧民大嫂为他端了白色的酒水,一位牧民大哥还为他从火堆上全羊身上切下一个羊腿。但是他们的口音都不好懂,驷意也就点头哈腰表示感谢了。老牧民随即跟一圈吃肉喝酒的男人介绍,他驷意是来自自由贸易南城的皮毛商人。然后,就有牧民来向他敬酒了,一喝就是一碗。
对于这个理由,他表演得很好。因为自由贸易南城就在他的穆夏国西北部,小时候常随父王和母妃去做生意,前几年他没去七穆都任职的时候还常常跑过去玩。对于那里的各种商人他都有见识,皮毛商就是最常见的了。因此,在牧民们向他敬酒提问时,他回答的头头是道,让在场的人拍手称赞,酒肉连连奉上。
只是这个酒,他不太习惯。有点酸酸的,也有点奶味,喝起来像水似的。很快,他就把一圈七八个男牧民敬的酒都喝了。当然,他对自己的酒量也是相当自信的,在偃城的宴会上那么喝起来他都没醉,这点奶酒不在话下,喝几碗就习惯了。
不大一会儿,从另外一个小一点的篝火堆走来几个人影。老牧民告诉他,姑娘们来欢迎远来的客人了。驷意的酒兴突然就放开了,大有千杯不醉之势。他端起酒碗对老牧民的盛情款待表示感谢,老牧民却说:“尊敬的客人,你来晚了。”
驷意有些惊讶,莫非这老牧民看出他是冒牌商人?但他的脑子转得快,连忙喝酒。放下酒碗擦擦嘴角上的奶酒,笑着说:“第一次到这边,时间没算好。”
“哈哈哈,”老牧民端着酒碗大笑一声,“我是说,今年已经来了几波商人了。该卖的已经卖了,新羊毛还在羊身上。”
“哦,是季节赶晚了。明年一定来早些。”他看到十来个衣着鲜艳的姑娘没有来敬酒,而是围着中间的火堆开始跳舞。有几个吃饱喝足的男人,拿起了做工粗糙的土乐器在原位上伴奏。
老牧民喝下一碗酒,用眼角瞥了他一眼,说:“明年早些来恐怕也不行?“
”为啥?“他侧脸问着,眼睛却没离开跳舞的姑娘。其中有一个穿着绣有复杂花纹深红色长裙姑娘的舞姿特别美,而且好像还是个领舞的,其他姑娘都看着她的动作变化而变化。闪动的火光映照在她的脸上,有一种朦胧美。而她身体轮廓在火光的倒射下,更立体,就像跳动的山峰。
”因为闹山妖啊。牛羊马都要被吃了,哪来的皮毛卖给你们商人。”然后就听到老牧民猛地喝酒声。
“哦……”他的兴趣开始集中到红裙姑娘身上了,就敷衍起老牧民的谈话了。
“那个是我的女儿,郝斯琪。”老牧民在侧面骄傲地说。
他立即把目光拉回来,转过脸问:“哪个?红裙子的?哈士奇?
”哈哈哈,”老牧民笑着,捋了捋被火光照得透亮的胡子,“就是她,郝斯琪。”
“长得真漂亮,跳得真好。”他说着,又端起酒碗向老牧民敬酒。
老牧民却没有端碗,而是抬起双手向郝斯琪拍了个连掌。他看到郝斯琪笑着跑出舞蹈队列,向他走来。然后,她端起老牧民的酒碗,蹲到他的面前向他敬酒。这能不喝吗?郝斯琪的脸蛋和领口跟马奶酒一样泛着白光,散发着奶香。而且,不是他单独喝,是郝斯琪陪着他一起喝。哈哈,这回恐怕又要不醉不归了。
真不知喝了多少碗酒,他感觉火堆上的火苗越来越小,旁边的人也越来越少,老牧民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溜了。眼前的郝斯琪还单独为他跳舞,为他唱歌,拉他一起跳一起唱。他感觉跳着跳着就收不住抬起的腿了,眼睛看着粉红色的月亮就迷糊起来。
当他醒来的时候,感觉后脑勺特别疼。伸手一摸,没发现伤口。看来这马奶酒的后劲十足,第二次可不能这么喝了。睁开眼睛后,他发现自己睡在帐篷里,虽然里头挂满羊头骨和牛角之类东西显得乱糟糟的,但是后背感觉蛮舒服的。他侧转身一看,发现铺的是羊毛毯子。虽然不是睡在床上,但比行军宿营中的卷席子舒服多了。
身上盖的是白色薄毛毯,很软和,很粘人。他透过帐篷的门帘缝隙,看到外面的天色似乎不早了。必须马上赶回营地,一个人在草原上很容易遇到狼群。而且,他对于职责所在的事情还是很认真的,必须亲自把新兵与北军守将牛皋交接了才算完了这趟差。昨天跟游心说的,那都是赌气的话。
他感觉稍稍清醒了之后,就掀开白羊毛毯坐起来。突然发现衣服不在身上,竟然什么都没穿。赶紧又把毯子盖上,看看衣服脱在哪里了。喝醉了嘛,什么都不记得,除了记得老牧民的女儿叫郝斯琪之外。
一只眼睛在这么小的帐篷里检视了好一阵子也看到他的衣服。这些牧民不会拿他的丝绸长袍和内衣拿去交易了吧?应该不会。那是……“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他猛地咳嗽了几声,希望有人来。
“哈哈,来了!来了!”银铃般的笑声跟昨晚的歌声一样美,他的管用了,郝斯琪似乎就等在帐篷外面。
他赶紧躺倒在毯子里,把全身裹得很严实。郝斯琪并没有马上出现,但是还在外面轻声唱歌。这草原上的姑娘就是大方,比郭庄主的小娘子开朗多了。那个小娘子不用嘴巴说话,倒是眼睛里有说不完的话,完全就是个闷骚羊。这郝斯琪可是乐在嘴上笑在脸上,说喝酒就喝酒,说跳舞就跳舞,让他不开心都不行。
片刻之后,郝斯琪就掀开门帘进来了,手里不光拿着他的衣服,还有几只羊肉串,笑着说:“睡着那么香,午饭怎么叫都叫不醒。”
“哈哈,是吧?”他突然发现,走近了郝斯琪的脸上长满了雀斑。可惜,这么好的脸型,这么好的身材,都被斑点搞差了。不过,晚上还是很好看的。
郝斯琪把他的衣服放到他身边,一双大眼睛笑着站在一旁,没有走开的意思。赤身在陌生姑娘面前穿衣服,他还没有习惯,连忙说:“郝姑娘,你到外面去吧,你看着我,我……”
“哈哈哈……”她笑起来还是很漂亮,亮着大嗓门说,“我都是你的女人了,为还怕我看?”
“啥?你说啥?”他虽然有些疑惑,但是心里却很美。果然不虚此行,真是有酒有肉有女人呢!“那你至少把身子转过去,不然我不起来。”
“劲儿那么大,原来是个胆小鬼,哈哈哈……”她大笑着转过身子,背对着他。
他立即快速穿衣服,感慨道:“你们的马奶酒劲儿太大了,第一次喝,不知道后劲儿大,竟然喝醉了。”
“我不是说酒劲儿,你知道……”她微微转了一下身子,似乎在用眼角余光偷看他,“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你那个劲儿有多大,一晚上要了我八次……”
“你说啥?有这么厉害?”他穿好了上衣就习惯性地站起来穿裤子,“这帐篷是你的?”
“好了吧?”她说着就转过身来,看着他说,“对呀,天亮了你都不肯起来,还要……”
“我的鞋……”他穿上裤子就在地上找鞋,没看到。
“哈哈哈……”郝斯琪大笑着一把抱住了他,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他看到她脸上的雀斑被红晕覆盖了,还是很美。她不松手,搂他的腰说,“我是你的女人了,你不会丢下我走吧?”
“我的鞋,我要拉尿。”他笑着在她的嘴上亲了亲,让她觉得他用行动回答了她。
“在外面晾着,衣服也是我早上洗的,”郝斯琪说着,就松开了他的腰,“等等,我去给你拿。”
他笑着看郝斯琪的背影走出帐篷,低头看看脚下的羊毛毯子,忽然发现脚边的白羊毛毯上有血迹,心里不由得大喜:没想到她还是黄花闺女!我驷意的运气就是好,泡妞这些年没碰到过的事儿在这里碰到了。唉,还是我的眼光好!昨晚要是缩在营地可没这么美……
“你们要干嘛?”郝斯琪在帐篷外说,“这是我的帐篷。”
“将军,这是我姑娘的帐篷,不能进。”郝斯琪她爹的声音。
私自脱离军营,违反军纪了?在他驷意眼里就没那个规矩,他们也不敢抓他这个钦差。
“这是王城派来的人,专门抓他去审问的,他犯法了,有命案。你们必须把人交出来!”游心的声音。
命案?难道……驷意赶紧整理整理衣服,准备光着脚出去跟他们理论。
“爹,不能啊,他是好人。”郝斯琪的声音有些紧张。
“这……算了吧,孩子,他们人多,咱们拦不住。”老牧民的声音有些无奈。
“我不!”郝斯琪大哭了起来。
驷意赶紧往外走,从门帘里钻出来,见到游心、游歌和像是偃城的王宫侍卫叫王中孚的,被郝斯琪父女挡在帐篷外。土狗在他们面前伸出长舌头,老鹰在帐篷上空盘旋。无论如何他是没法开溜的了。
于是,他顺手从郝斯琪手里拿过鞋,不卑不亢地在大伙儿们前穿上。一边穿鞋一看扫视他们一眼,游心的脸像涂了炭粉一样黑,游歌则呆呆地看着郝斯琪父女,那个侍卫则手按宝剑一脸的杀气。侍卫的身后是一队他没见过的士兵,全都面无表情。
穿好鞋,他站起来,转身对郝斯琪和她爹笑着说:“可能有误会,我回去跟他们说清楚,我会回来找你们的。”
“啥误会!到王宫去说!”王中孚把手一挥,他身后窜出两个士兵。
驷意还没转过身,就被两个士兵一左一右地挟持住带着走。他回头看了一眼,郝斯琪痛哭起来,抱着她爹扭过哭喊着:“游公子!游公子……”
游歌和他叔叔同时回头看了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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