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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那座餐厅的时候,我满心里都是焦虑。我开始觉得,所有的事情,就好像这满地的落叶那样,即使再怎么把它扫起、堆埋,只要有风吹过,他们总会挣脱开来,朝着那些让我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
我和万简恩,或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
“这是我的好朋友,从小认识到大的哦。”
那一年的婚宴上,当林艺拉过万简恩,向我煞有介事地介绍这就是她多年的好友、万家的千金大小姐。
一时间,我的内心百味杂陈,思绪也随着飘回了多年前的那间小书店里。那时候我尚且还是一个大学生,暑期的时候没事喜欢去明市高中附近的那家叫做三味书屋的小书店。我经常会在那里耗上至少三四个小时,翻看、阅读或者购买一些书籍。
也就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万简恩。
她的确是一个特别的女子。
她总是一个人。
她身上总是有一股很浓的香水味。
她阅读的不是那种少女漫画,也不是琼瑶等人的那些言情小说。
她看着的罗曼罗兰、村上春树、陀思妥耶夫斯基……
总而言之,在我所见过的女孩里面,她确实非常特别。
我想办法和她套近乎。有一次我看她在阅读《约翰克里斯朵夫》的时候,我故意地碰了碰她的手肘,对她说:“这本书我看了三遍。”
对于一个没有什么搭讪经验的大学新生而言,这样的开场白也不算太差。当然,这样的开场白也就意味着,想要对方的热烈回应,那真是想都别想了。
不过,事情的结果最后并不算太差。我和万简恩从那之后偶尔也就会在书店里进行谈论一些关于书的话题。一来二去,我也知道了她是明市高中的学生,目前正在以省城的Z大学作为高考目标而努力。
在那个暑假的尾声,我想着过约她出来走走,但当我去到三味书屋的时候,她却没有像往常一样静静地站在那里看书。而且……在那以后,她就再没有在那里出现过。
事隔多年,她再一次站在了我的眼前。仍然是熟悉的香水味,仍然是那么美丽而又特别的一个女人,岁月的印记使得她更加动人,更加耀眼夺目。
“你好。”
她向我伸出手。
我咧开嘴笑了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我不知道那一刻我的表情是怎么样的,但我想估计很难看。我以为那只是青年时期懵懵懂懂的情愫而已,但没想到当事人再次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心脏仍然为之剧烈跳动。
“你怎么了?”林艺关切地问,“是不是刚才喝太多酒了?”
一旁的另一位林艺的好友李薇闻言,分别拿了一听可乐和雪碧晃了晃:“周哥,阿艺,教你们一招,红酒你们就用这个……白酒呢……就用这个。”
我苦笑着。眼睛扫过万简恩的脸上,看到的只有陌生、只有冷淡。
她……应该不记得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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